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共6家。
(一)浙江省产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开展经信领域产业政策研究,开展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服务,开展工业投资研究,承担经信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工作,开展产业人才政策研究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服务和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研究,协助开展全省数字经济数据资源体系的规划与建设,承担经信系统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和政务服务信息化等工作,协助开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的培育服务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社会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承担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运维等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四)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专题性研究;开展全省经济运行监测、企业重大风险防控等数据分析;承担情报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情报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五)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软件评测、信息安全测评、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两化融合推进、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同时承担省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等技术支撑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6家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22人。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具有博士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水平。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6763;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0571-87059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