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则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吞和非法占有该收入的故意,如果数额较大,根据行为人的身份不同,行为人可能构成了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2、不可以。对公账户收到的钱不能入账代表是被冻结了,被冻结后不可以转出。通常情况下对公账户的钱是不可以一转到法人个人账户的,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
3、违反了《会计法》,按照《会计法》规定,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违反本法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属于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
违法,涉嫌偷税漏税。有不少企业为了交易及支付方便,采用了个人账户收款:有的单位是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有的单位用销售人员的个人账户,采用个人账户收款在财务管理中。
员工工资不走对公账户一般是不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是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来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公司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
检查人员询问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和财务负责人朱某后得知,该公司是家族经营式私营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精力主要放在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经营上,无暇顾及内部管理,因此导致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也不规范。
公司过账属于违法。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公司的基本账户走账的每一比记录税务局都可以查的到,基本户可以取现金。
1、法律主观:公司发工资不走公账违法,涉嫌逃税。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2、公司账款打到个人账户犯法。公司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没有合理理由,公司账款打到个人账户可能被认为是转移公司资产,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律分析:不走公户走私人账户是违法的。如查证属实,涉嫌构成逃税罪。
1、最好用单位账户发工资,用私人账户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员工都存在很大风险。其中可能涉及偷税漏税问题,同时用私人账户转账发工资,是不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对员工也是一种损害。如果其中账户出现问题,财务是要负全责的。
2、有发票的和有收据的可以入账,通过其他应付款来做个中转。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3、单位有给您上社保么?没有,您是城市户口可要求单位补缴。单位没社保的事儿也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
4、你们公司这个做法很不正规,如果是餐饮娱乐业,收现金很正常,如果是商贸、生产型的就很奇怪了。
5、如该公司基本户一直不存钱进去,表示无正常的费用成本支出,不符合会计法,有存在内账、私账的嫌疑。基本户:基本存款账户(也叫基本户)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设置的,且每个企业只有一个基本户。
1、公司不走公账是否违法,需要根据情况分析。不论开具普票还是专票,只要开票金税系统就存在,不走对公账户也必须申报、交税。如果是专票,即使申报交税,也不符合“三流一致”原则,税务稽查疑似转移利润,给自己找麻烦。
4、收款可以不用公司账户。若是公司的资金,对公账户转个人结算账户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合理、真实事由,可以转个人结算账户。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企业账户只能绑定企业对公账户银行卡;个人账户只能绑定个人银行卡。企业账户提现只能提现到企业对公银行账户上;个人账户提现只能提现到个人银行卡上。企业账户不可以更改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升级为企业账户。
6、公账也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的账户,开具发票的时候,一般都是要走公账的;而私账则是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一般就是用来存款或者是取款的。对公账户,也就是公账的主要作用就是来运作整个公司的。
1、暂缓入账:如果公司预付了产品或服务费用,但是尚未实际使用,此时收到的发票可以入账为应付账款转暂缓入账。当企业实际使用该产品或服务时,再根据对应的发票进行入账。
2、开票了但款项没有进入公司账户,做应收帐款处理,凭发票的记账联为原始凭证入账。摘要:赊销:某某公司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增值税没有开票进了公司账户。
3、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你可以选择耐心等待进账。
4、当月发票已开,但没有收到货款,做账: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没收到货款,按照权责发生制,不影响收入的确认和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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