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公司是在各大流量平台上发布产品的推广图文和视频,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主体是否仅限于单位?
因此,当个人提供娱乐服务时也应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哦!
3.计算应缴费额时,是不是以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费依据呢?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
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可以。根据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但是,你可以享受减征政策。根据财税〔2019〕46号和沪财税〔2019〕19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哇!原来文化事业建设费有这么多需要注意的小细节!谢谢申税小微,我这就去据实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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