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成立公司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处理的十个专业问题。
1.新成立公司的会计首先要考虑的是什么?
答:首先要考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然后,考虑新公司涉及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税收;最后,开始建账。
2.新成立的公司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答:第一家企业建立的第一张记账凭证必须是:贷款: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额贷款:实收资本。
3.会计第一个月必须结清的小税?
答案:1。增值税金额的计算;二。地税的计提根据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三。其他税的计算和缴纳在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要考虑增值税和预提地税的计算,但所得税要在季度、年末等个别月份的月末计算缴纳;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应该在哪里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有限公司办理证书: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章1枚,财务专用章1枚,法人私章1枚。
5.验资报告(企业压低)
6.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二)有限公司费用
1.核名的费用是30元
2.验资1000元(此为50万元,验资按注册资本收取)
3.工商登记费为0.08%(按注册资本的0.08%收取)
4.代码证费108元。
5.国地税100元
6.刻字600元(不同地区有差异)
(3)有限公司的程序: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立验资临时账户存放验资款;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刻制公司印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5.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地方税务局办理地方税务登记;
7.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银行申请开立基本账户;
5.如果公司只涉及地税,还需要办理国税登记吗?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设立的企业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实践中,为了尽快拿到发票开业,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应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在服务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包括修理更换行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登记。
6.创建账户时一般需要哪些账户?
答:第一,适应企业。企业的规模与业务量成正比。大型企业业务量大,分工复杂,会计账簿需要很多账本。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在一些企业中,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的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不需要设置很多账户。所有明细账户可以合并成一个或两个账簿。
第二,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账簿的设置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为管理层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满足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设置账簿,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第三,按会计程序。空调
答:会计过程就是从制作凭证到编制会计报表的过程,也叫会计循环。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记录明细账,然后汇总,再根据汇总表记录总账,最后根据总账上报。一个月的生意结束了,接下来就是报税,交税。
8.注册资本不到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答:应当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1。在国税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每月1-10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中:所得税为1-15日;个人所得税1-7天);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生产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万元的,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其余为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生产和销售烟、酒、汽车、金银珠宝等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在购买车辆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在国税缴纳的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央直属企业和2002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在国税缴纳。
后半部分的一些回复(个人观点)
1.出纳岗位交接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答:出纳交接一般由主管会计监督。前任出纳必须对手中未付款的单据进行登记,然后填写交接单一式三份,内容包括:1、支票张数、支票张数。2.现金金额和票面额。3.发票的数量和编号。4.书的名称和数量。5.封条和其他物品。交接经双方核实后,由交接方、接收方和监理方签字盖章,双方各留一份交接清单备查。
2.应聘会计岗位交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处理未完成的事务。一般把交接截止日期定在月底,也就是说月底前的凭证、账簿、报表已经编制登记完毕。
2.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账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凭证、发票、印章、电脑密码等。)保管在交接清单上。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根据交接清单,交接完毕后
(二)未登记的账户,应当在最后一笔余额后进行登记并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整理所有应移交的资料,对未完成的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单据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当在交接清单中列出会计软件和密码、会计软件的数据盘、有关资料和实物。
会计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交接人员时,要按照交接清单逐级交接,交接人员要逐项清点收集。
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与账簿记录相符。如果不一致,交接人员必须限期检查。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损。如有短缺,应查明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上注明,由交接人员负责。
一般情况下,清单应填写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继承人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账户,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哪些原始凭证可以入账,哪些不能?
4.老板为了少缴税提出部分收入不入账怎么办?
5.固定资产折旧的四种方法都可以用吗?
答: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总年限折旧法都是递减折旧法。之所以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其效率或盈利能力会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其修理费用会逐年增加。为了平衡固定资产在折旧期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的前期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企业应在变更年度前提出申请并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6.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都能用吗?
一、摊销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为“一次摊销法”和“分期摊销法”。这里的“分期摊销”包括“五五摊销法”、“平均分期摊销法”、“减少摊销法”。
其次,摊销会计的操作问题:
“分期摊销法”要求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下设置三个二级科目:库存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
最后,“五五摊销法”的问题:
在三种摊销方法中,“55%摊销法”是最简单的会计操作。它不需要像“平均摊销法”那样确定摊销年限,也不需要像“降级摊销法”那样确定低值易耗品的等级和各等级的单位价值标准。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报废时只需摊销其价值的50%。另外,相对于“一次摊销法”,在“五年摊销法”下,不会形成表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的后半段,“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虚假列示。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的后半段,其实际价值一直低于其账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一直低于其原购置成本的50%),会导致这一期间的成本和费用被低估,造成“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的虚列,“利润表”中利润的虚列。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许这才是大部分人不愿意采用新《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7.实际工作中如何落实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对会计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合同约定受益期但法律未规定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受益期;
(2)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期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受益期限和有效期限中较短者。
合同没有约定受益期,法律没有约定有效期限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