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中有关“收入”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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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马泽方

在税务稽查中,收入是必查的重点项目,企业未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不准确,或收入确认不及时,都会带来税务风险。企业的大部分收入都会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面,笔者以这两个税种为主,总结近年来税务稽查中常见的收入问题,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收入”问题及差异

(一)收入确认问题

1.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二)视同销售问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8种视同销售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3种视同销售行为。笔者在稽查工作中经常发现,企业存在应视同销售而未视同销售的问题,尤其在营改增后,企业无偿提供服务但未视同销售的问题十分普遍,如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但实务中未做视同销售处理。

企业发生视同销售的,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确定销售额。

(三)扣缴手续费问题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都可以从税务机关取得相应的手续费。该手续费是否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存在争议。有的省要求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有的省则明确不缴纳增值税。企业应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避免风险。

增值税“特殊收入”问题

(一)混合销售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不少企业存在混合销售行为,但故意拆分合同按照不同税率缴纳增值税。如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应适用销售货物的税率,但企业分别适用销售货物和交通运输的税率。

(二)兼营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有的企业兼营不同业务未分别核算,未从高适用税率,从而产生风险。

(三)差额征税问题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特殊政策,房地产、建筑、旅游、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行业可以适用差额征税,但都有严格规定。目前企业在差额征税方面常见的问题有:不允许差额征税的企业也扣除了差额,扣除的差额项目超过政策规定的范围,混同使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政策,人为扩大差额扣除金额等。

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问题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退货问题

企业在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税会没有差异,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存在税会差异。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减少以前年度利润。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税收规定销售退回一律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不管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例如某企业2018年12月销售一批货物,2019年2月发生退货,则在会计上冲减2018年度利润,但在税收上应调增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19年度再做相应调减。不少企业忽视了该规定,没有做纳税调整。

(二)政府补助问题

尽管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应税收入。若企业计入递延收益,应在取得当年全额调增,以后再逐年调减。

(三)不征税收入问题

不征税收入可谓处处有风险,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只有同时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三项条件: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应作为征税收入,不少企业只要是财政性资金一律作为不征税收入,这是不对的。

二是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未调增。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进行了调减,但在使用时形成的支出未调增。

三是5年未使用未调增。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确实有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后,5年都没有使用,也未在第六年计入收入总额。

(四)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由于税法没有详细解释,如何判定该应付款项确实无法偿付存在争议。目前常用的判定方法是,若债权人已经注销、破产、死亡,或者走逃(失联),那么应视为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若债权人已将该应收账款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那么也应视为债务人确实无法偿付。

因此,若企业的应付款项长期未支付,应考虑是否确实无法偿付,计入应税收入;若企业认为该应付款项并非确实无法偿付,应提供充足证据证明。

THE END
1.销售业务中,如何正确确认收入?在销售业务中,正确确认收入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考虑因素,以确保正确地确认收入: 1. 识别收入确认的条件: - 企业应当根据其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销售合同,确定收入确认的条件。例如,对于提供服务的业务,可能需要在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销售商品的业务,可能https://www.chinaacc.com/zhuceshuiwushi/jhwd/zy20240712162804.shtml
2.如何确认收入股票频道对于销售商品的企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次性销售商品的情况下,如果商品已经交付且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通常就可以确认收入。然而,如果存在退货条款或者销售附有安装等后续服务,那么确认收入的时间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当退货的可能性能够合理估计时,企业可以按照扣除预计退货金额后的https://stock.hexun.com/2024-08-18/214047630.html
3.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各项收入确认规定(2024版)税悟2.2.9销售折让和退回 2.2.10买一赠一 2.2.11分期收款 2.2.12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 三、提供劳务收入 3.1 一般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3.2 不同劳务方式收入的确认 3.2.1安装费 3.2.2宣传媒介的收费 3.2.3软件费 3.2.4服务费 3.2.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9565197.html
4.服务业的销售收入会计分录1、服务业确认销售收入时,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服务业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或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3、企业收到收入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https://m.ah.huatu.com/2022/0513/2300766.html
5.各种销售收入时间点怎么确认1.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https://m.66law.cn/laws/285248.aspx
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1篇(全文)一、新准则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 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新《收入》准则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才能予以确https://www.99xueshu.com/w/ikey8123nus5.html
7.营业收入确认制度(通用6篇)在施工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践中,往往“以票管税”,对收入的确认。往往以开具发票作为税收实现的标志。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归纳以上税法的规定可见,税法确认收入强调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是否收取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txj1yxmb.html
8.?收入成本的确认及账务处理怎么做收入成本的确认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有关规定: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https://www.kuaizhang.com/news/detail_33734.html
9.理工光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措施,从而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 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公司收入水平 为了加强市场开拓,公司计划在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 1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方面公司拟建立全国营销与服务体系,构建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101900000004_53.shtml
10.确认收入在什么时候确定的几种情况分别在什么时候确认?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销售商品服务的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https://www.gaodun.com/ask/1670600.html
11.《财务与会计》重点解读: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收入的内容 收入是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租赁收入等,不包括为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收入可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http://www.flxihuluntan.zju.edu.cn/2020/1005/c54107a2204376/page.htm
12.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梳理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743754
13.美国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方法根据美国会计准则,企业可以在销售发生时点确认收入。销售发生时点是指企业已经完成了交货、服务已经提供或风险已转移给客户的时点。例如,如果企业向客户交付了产品或提供了服务,那么企业可以确认相应的收入。 2. 完工百分比法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无法在销售发生时点确认收入,因为交易涉及到长期合同或项目。在这种情况下https://www.gtzxhk.com/a/111121.html
14.IPO案例新收入准则下经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新闻中心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发行人根据终端客户签收并验收产品销售情况,按照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居间费比例计算应付居间商居间费,居间费与收入确认进度保持一致,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计提应付居间费,并计提销售费用。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由于经销商作为居间人计提居间费分别为81.77 万元、56.04 万元、34.82https://www.reanda.com/newsContent.php?id=1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