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举措解读
大家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最近,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为了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政策,今天由我来介绍一下公告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要求。
一、本公告的有关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把科技自强自立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为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21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时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目的就是让纳税人更多、更早、更便利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红利。
二、有关内容
2021年度以前,企业必须在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季度预缴时不得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和28号公告规定,企业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对于原规定,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上。
(二)红利更多:2021年度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为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在允许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28号公告规定可再多增加享受一个季度的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企业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目的就是用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需要说明的是,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三)核算更便利: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2015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明确了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供企业参照使用,帮助企业规范研发费用核算。但是,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财务核算水平较低,难以准确核算,填写辅助账有一定困难。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税务总局制发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其样式进行了大幅简化优化,有利于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核算。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简化、优化:
1.简化了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
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4类辅助账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形成了“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的辅助账样式体系。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使辅助账体系调整为“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了辅助账样式的数量。
2.精简了辅助账和汇总表的项目
二是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要求填报“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等会计信息。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则取消了“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等项目,仅需填写会计凭证记载金额,减少了企业填写辅助账的工作量。
3.调整优化了填报口径
二是对填写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便于纳税人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相衔接,保证了数据口径的一致。例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可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中的“金额合计”行全部栏次、“资本化金额小计”行及“费用化金额小计”行对应的“允许加计扣除金额合计”栏次,直接填写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相应栏次。
此外,以下两个问题也需要企业注意:
一是考虑到部分企业已经习惯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有的企业还按该样式的要求调整优化了自己的财务软件,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出台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企业可自主选择使用。
二是2015版和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供纳税人参照使用,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但为保证企业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数据项相匹配,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1.按照97号公告的计算方法
2.按照28号公告的计算方法
三、办理方式
(一)真实发生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前提是企业真实发生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二)自行判别
经过多年的调整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有一系列的文件规定,主要包括前面提到过的财税〔2015〕119号、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13号公告、9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等多个文件。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前,首先需要依据上述政策文件规定对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综合判断,再选择适用正确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综合之前各方面的意见反馈,下面我着重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讲解。
一是负面清单行业范围和判断标准。根据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这里所说的负面清单,仅是针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言,文件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属于负面清单行业的,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是指以上述业务为主营业务,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余额后,占比在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三)申报享受
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只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项下的明细行次填报有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即可。由于制造业企业和非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不同,企业在填报时需要注意: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填报事项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其他行业企业,填报事项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非制造业企业按75%加计扣除)”。采用网络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无需人工填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因此,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需要将上述“1+7”项留存备查资料准备好,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绝大部分资料是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或进行研发费用核算时已经形成的资料,只要将其整理归集齐全即可,一般不需要另外单独准备。如,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依据,是其日常管理活动中的已有资料。
以上就是我今天讲解的内容。下面我再通过问答的形式对28号公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归集,以便大家进一步加深对28号公告的理解。
第一个问题:今年10月申报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第二问题:如果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明年5月底前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第三问题: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简化?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
一是简并辅助账样式。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4类辅助账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共“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
二是精简辅助账信息。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要求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的各项明细信息,并要求填报“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等会计信息。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同时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减少了企业填写工作量。
第四个问题:28号公告实施以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定位是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一个参照使用的样本,不强制执行。因此,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纳税人既可以选择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继续选择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第五个问题:企业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吗?
纳税人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为保证企业准确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数据项相匹配,企业自行设计的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的数据,且逻辑关系一致。
以上就是我讲解的全部内容,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对2021年前三季度真实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让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的发展。我的讲解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