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此合约中乙方为,负责实现网上的推广与运营来实现销售与品牌价值。
三、甲方在备货,货源品质,新品研发等上面产生的问题,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要保证对竞争对手的新款爆款做出相应的新产品研发与产出根据市场与消费者销售习惯做出适合销售的产品。由于产品质量和发货的问题与买家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托管费,商城申请成功后,甲方预付给乙方50000元托管费,20xx年3月15月前再付30000元托管费,如合作未到一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约终止,乙方必须退还甲方该笔全部款项。
六、运营服务费,按照上月销售额的20%计提。支付期限,每月16号前。
八、本合同经营期限为5年,到。合约期满,乙方能达到合约期间双方协定的销售额,乙方可以提前6个月优先续约。
九、乙方免费为甲方建立并且托管一个淘宝C店,运营服务费,按照上月销售额的15%计提,每月16号前支付。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甲方:
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艾邦化妆品淘宝C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金,占股%;乙方出技术,占股%。
2.合伙经营淘宝C店店铺店铺名称为:
淘宝店铺网址为:
暂定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三..合作分工: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给乙方所要货源。若甲方提供的货源无法供货,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无货情况,以便于乙方即时下架。供货时应提供产品的出厂价格,不得随意加价,乙方有权查询产品的价格,质量,出产地等必要信息,甲方应予以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货源应无条件保证乙方需要,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供货。
2.乙方作为店铺的实际管理者,负责店铺的运营,人员选定等具体事项,并应与甲方协商确定后,甲方在提不出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乙方经营决定。
四.收益分配:
1.该店铺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乙方占股权分成%。在保证店铺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
2..在店铺经验存续期间,乙方作为店铺实际管理者,每月工资,店铺步入正规后,依情况上涨,工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甲方考虑到做电子商务业务的能力不足,自愿承担淘宝店起步阶段一次性办公设备,房租。
五.加入新合伙人的条件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表决同意即可;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和约定的入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六.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本合同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方)
一、服务内容
甲方认证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电商服务商,现淘宝店铺全权交给乙方运作,根据进程后续可能会有更多方面的合作,如天猫,京东,1号店等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月的基础服务费,服务保证金__________元,乙方服务费按照甲方当月销售总额的_____%收取,于次月五号前甲方支付给乙方佣金,如有延迟服务期限也随之向后延迟。
2、年目标销售额________万以上,合作后商定既定每月目标,甲方需按照支付宝当月成交额支付给乙方销售佣金提点。注:结算方式为月结。
3、甲方按照季度支付服务费给乙方,首次支付分为两次付清,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间先支付_______(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____月____日支付第一季度的剩余服务费_________万元和服务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之后甲方支付的服务费改为_________元/月,按照季度付费方式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为期____月),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合作结束后的5天内甲方如果未续费给乙方则合同终止)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在乙方操作店铺期间,店铺如因乙方操作方式原因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则由乙方单方面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产品本身原因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则由甲方单方面承担法律责任。
1o、销售目标分解
五、协议生效前提:
本协议在甲方按收费标准付款到账时即生效。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或中请法律仲裁。
七、付款账号:
收款人:
工商银行:6215
农业银行:6228
建设银行:6217
兴业银行:6229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淘宝店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事项:
第一条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淘宝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唯一合法服务商。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淘宝托管服务,包含:协助开店,协助进行店铺及产品定位,产品排版上架,美工店铺装修,客服在线,营销策划,网店及产品推广。
第二条服务期限
第三条合作经营方式及计算方法
基础服务费用:
第一季度乙方收取甲方基础服务费每月万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根据第一季度店铺整体运营状况,共同协商基础服务费用,确定第2-4季度乙方收取甲方基础服务费的数额。
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甲方在当季度初全额支付给乙方本季度基础服务费。服务佣金:
第一季度乙方免收甲方服务佣金;
第一季度乙方收取甲方服务佣金为销售额的%;
根据第1季度店铺整体运营状况,协商第2-4季度乙方收取甲方服务销售额佣金的比例。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次月15日之前支付。
推广费:
拍摄费:
基本的软件包括有,店铺装修模板、营销工具、绩效软件、数据魔方、打印工具等。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需配置一名或以上人员专门负责与乙方对接各项电子商务营销工作,并协助乙方处理好售后问题,如退换货、退款、处理卖家的投诉维权等工作。
(三)甲方负责创建专供电子商务销售的产品仓库,并配置适用的电子商务仓库管理系统与设备;制定电子商务发货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该仓库的管理人员,保证满足日常发货需求。如因甲方发货不及时、漏发货、发错货等所产生的.客户纠纷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每周需核对仓库产品库存量,并把核对正确的数据发给乙方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店库存的核对与修改。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24小时内告知乙方,并尽快补足,无法补足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甲方需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供货信息和库存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第三方(包括顾客、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自行赔偿其全部损失。
(五)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基础服务费和服务佣金;
(六)若服务期间内乙方违反“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销售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销售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等处理。
(八)合同期间,甲方除了产品问题、进货、发货等工作,不能擅自进行对托管店铺的任何操作;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乙方负责店铺以及产品的页面设计、产品信息优化、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等工作。该团队提供服务岗位包括:项目运营、营销推广、页面设计、文案策划,客户服务等。
(四)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上;
(五)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若因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乙方愿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七)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和佣金收益。
第六条本协议在甲方付完首期基础服务费用,方能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日期:
框架协议部分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
1.2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开展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1.4交易流量: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务类型使用“支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有效期内建立,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交易流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的,应按照该交易金额单笔的3%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
1.5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1安全加密
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
2.1.2“支付宝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收付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线查询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2.1.3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及支付宝账户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
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第三条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误寄、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乙方不能识别甲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甲方指令)。
3.1.2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处罚等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1.3甲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支付宝服务”的内容,并通过甲方网站引导甲方用户进入“支付宝”软件系统提交服务申请,不得以甲方名义为他人获取乙方服务或者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甲方承诺,不在未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站上使用乙方的接口,不将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为第三方提供商业服务,但甲方或甲方母公司控股的机构除外。
3.1.6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制定出可与“支付宝”软件系统有效对接,识别来自“支付宝”软件系统各种交易付款状态信息的软件程序,以确保完成整个交易流程,该等软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确认收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1.8甲方理解并同意在其网站(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影响到乙方或乙方会员利益的情况下,或甲方在使用支付宝服务协议过程中侵犯了乙方关联公司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誉、知识产权等)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得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负责支付宝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按照乙方网站所公布的《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认证服务协议》向甲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2.2乙方负责受理涉及“支付宝”软件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
3.2.5乙方应确保“支付宝服务”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费用、结算、退款
4.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元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开票当时甲方实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金额同等的软件服务费发票,并以快递的方式寄送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联系地址”。
4.2甲乙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双方结算的依据:
4.2.1“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银行对账凭证都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2“支付宝”软件系统没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3“支付宝”软件系统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没有记录的,以“支付宝”软件系统为准。
担因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召开新闻记者会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关于双方正在合作及洽谈的内容。
第六条知识产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7.1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7.1.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2本合同期限届满。
第八条除外责任
8.1为有效提供服务,乙方网站、“支付宝”软件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此乙方将提前三日在乙方网站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乙方违约。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2除前款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对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等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或偶然性损失负责。
第十一条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所有口头、书面约定。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双方明确,本协议约定的地址是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进行联系的有效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终止、通知等都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且应在书面文件中加盖公司公章,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的上述要求都不能对另一方构成有效约束。
第十三条可转让性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或者让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为履行本协议需要,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而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具备合法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支付宝”业务)的第三方,但乙方对受让人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约定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交的行业背景、经营内容及支付宝服务应用场景等信息均真实有效,甲方违反本款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并有权据此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宣布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仍然完全有效。
双方签订本线上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甲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合同关系,纸质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与纸质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前者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署。
(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其地址为:
(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第二条店铺申请与建设
2.2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第三条网络营销
3.1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SNS推广与维护。
3.4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6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店铺权利
4.1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合作期限
5.2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第六条佣金
6.1甲方按货品库存的折(新品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3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保密
7.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2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乙方: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金,占股%;乙方出技术,占股%。
2。合伙经营淘宝C店店铺店铺名称为:
三、合作分工: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给乙方所要货源。若甲方提供的货源无法供货,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无货情况,以便于乙方即时下架。供货时应提供产品的出厂价格,不得随意加价,乙方有权查询产品的价格,质量,出产地等必要信息,甲方应予以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货源应无条件保证乙方需要,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供货。
2、乙方作为店铺的实际管理者,负责店铺的运营,人员选定等具体事项,并应与甲方协商确定后,甲方在提不出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乙方经营决定。
四、收益分配:
1、该店铺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
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乙方占股权分成%。在保证店铺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
2、在店铺经验存续期间,乙方作为店铺实际管理者,每月工资,店铺步入正规后,依情况上涨,工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甲方考虑到做电子商务业务的能力不足,自愿承担淘宝店起步阶段一次性办公设备,房租。
五、加入新合伙人的条件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表决同意即可;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和约定的入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六、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本合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