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三条如果超出一周则视当月无效,乙方需顺延服务时长一个月。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所填写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并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站不含有,不添加任何非法内容,并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所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如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
4、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优化排名的网站内容,结构需具有唯一性,不要拥有多个内容,结构相似度60%以上的网站,搜索引擎会误认为是抄袭行为而致使排名不成功,此种情况的发生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乙方完成排名处理。
5、在服务期间,甲方若需对所作优化排名的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量是否会影响排名事宜,若甲方自己改变网站内容,构架等方面造成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3、乙方应尽量保证甲方网站保持原有结构,对甲方网站的优化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影响网站基本结构和具有宣传效力的文字内容作不合理及歪曲基本意的变动。因乙方未与甲方商议擅自变动上述内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对网站针对搜索引擎百度的优化期间,对于其他搜索引擎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5、技术负责条款
B、目标网站域名解析服务器(DNS)故障或解析错误
C、目标网站遭受他人恶意攻击
D、ISP通讯故障(如光纤中断),或是甲已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技术问题
E、客户未经许可修改标题(title),关键字(keywords),描述(description)F、在优化过程中加入的关键词,甲方不得随意添加删除
G、客户擅自修改域名转向包括301,302,refresh以及用程序语言实现的跳转
H、由于甲方网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搜索引擎处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或无故拖欠款项等),乙方有权关闭其网站。
2、如乙方造成原因(如不按合同履行办事)则由乙方负责。
3、由于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以及其他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合同中断,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附件:
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是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提高甲方的费用标准。
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请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发展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商住小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5、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1000万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20xx万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xx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省县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
7.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2.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指定的百度竞价账户,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本协议范围内,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1.账户开通:乙方为甲方提供百度推广账号开通服务。
2.账户架构及优化:
(1)乙方将对甲方的所要推广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包括行业的上下游、行业内的结构、行业产品范围或服务类型等。
(2)乙方把甲方的要求和行业的性质相结合,按行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3)将分类分别设置成推广计划,每个推广计划都是产品或服务的一个类型,此种方式的账户架构有利于推广的维护,更是有利于账户的优化。
(4)推广计划制定后,需要对每个推广计划进行推广单元的分类,方式相同,这样更加细化甲方的产品或服务,方便管理和账户优化。
3.关键词提交:乙方使用软件将关键词进行扩充,从众多词语中筛选出适合甲方行业推广的词语进行提交。
4.关键词匹配:
(1)使用不同的匹配方式将帮助甲方通过不同的方式定位潜在受众,不同的匹配方式会影响商户在百度展示页面中出现的范围。
(2)乙方对账户的关键词匹配进行优化,根据甲方的产品或服务的范围进行关键词匹配。
(3)乙方使用否定关键词方式,如:否定关键词设置为"便宜",如此将非潜在客户排除,提供关键词转化率。
5.创意编写: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创意的编写、优化服务。
6.URL路径设置:URL路径优化是将关键词与网址进行匹配,使得客户搜索点击某个关键词能直接到达所需要的网页.
(2)地域设置:根据甲方要求,设置甲方所能服务的区域,并重点设置甲方服务健全、方便的区域。
三、双方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网络接洽工作人员支持。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程,并按甲方要求随时调整计划及实施。
3.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服务期间,不得为同行业企业提供相同内容、性质的服务。
4.乙方在服务进行期间,应随时根据网络环境以及甲方企业发展阶段的变化,调整整体营销策略,保证服务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一个支付周期不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服务内容。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改进。
五、保密义务:
六、技术风险的承担:
1.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服务施行受阻或延迟执行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负担。
2.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服务施行受阻或延迟执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七、侵权责任
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使用本服务内容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______向乙方支付基本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和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应积极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件合同指定的百度竞价账户
地址:地址:临沂金鼎国际广场
1619室
日期: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2、二至四层*元/m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
4.4、客户违约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