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外部渠道营销业务(包括:分货、目标管理业务)时,参与业务的人员不一定都是员工,业务管控的层级关系与组织关系也不完全相同。因此,系统提供了一套全新的营销人员、营销网点、营销关系树的管理体系来支撑全渠道网点管理业务。营销人员:为参与渠道营销业务的业务人员。营销网点:为参与渠道营销业务的各个管控节点,营销人员在营销网点上进行工作。营销关系树:为渠道营销业务的管控、分配关系,由营销网点通过建立具有上下级关系的树来实现。
2.7.2网点管理流程图
2.7.3营销人员
2.7.4网点类型
2.7.5网点职能
2.7.6网点档案
2.7.7关系树类型
2.7.8营销关系树
2.7.9管理政策
企业在进行渠道的订货控制时,一般可选择四种方式:人工分货控制、自动计算控制、可用库存控制、不控制;
A)明细分货:主要适用于库存紧缺的畅销商品,需要人为根据商品的销量情况,由总公司向分公司、业务人员、渠道逐级分货,严格控制每个渠道的商品可订货量;
B)总量分货:主要适用于库存较少的尾货商品,也需要人为控制渠道的可订货量,但仅需对某个管理单元下的所有渠道的订货总量作控制,没有必要控制每个渠道的订货量。
分货是指通过分货单根据分货树逐级向下级节点手工分货的功能;分货结果在启用“启用最大订货量控制”参数时用于控制渠道对商品的最大可订货量;
分货支持两种控制方式。一种是分细分货:逐级分货至渠道,精确控制每个渠道的可订货量;另一种是总量分货:分货至某个中间节点,对该节点下包括的渠道进行可订货总量控制;
人工分货主要应用在控制渠道对库存不足商品的可订货量;
通过分货体系管理政策,定义参与分货的商品范围,参与分货的营销关系树,及分货业务自动执行计划;“分货体系管理政策”执行计划,仅用于自动定时生成一张营销关系树顶级节点待下达的分货单,并不会自动完成分货业务;
自动计算可订货量是指根据固定公式计算管理政策定义范围内的渠道和商品的最大可订货量的功能;计算结果在启用“启用最大订货量控制”参数时用于的控制渠道对商品的最大可订货量;
通过建议订货体系管理政策,定义参与计算的商品范围、渠道范围及自动执行计划(按计划自动计算出可订货量结果,无需人工执行);
功能说明
支持设置例外商品和例外渠道,被设置成例外的商品或渠道不管是否启用“启用最大订货量控制”参数,均不受分货或自动计算产生的渠道最大可订货量的控制;
功能路径
【营销】→【例外渠道设置】
【营销】→【例外商品设置】
功能介绍
例外商品设置:
1、建议订货不显示:设置订购该商品时是否显示建议订货量;
2、最大订货量不控制:设置订购该商品时,其最大可订货量是否受分货或自动计算结果——“渠道商品可订货表”或“渠道订货总量控制表”的剩余订货量控制;
3、可用量不显示:设置订购该商品时是否显示库存可用量;
4、可用量不控制:设置订购该商品时,其量大可订货量是否受库存可用量的控制;
例外渠道设置:
1、建议订货不显示:设置该渠道订货时,是否显示商品的建议订货量;
2、最大订货量不控制:设置该渠道订货时,其最大可订货量是否受分货或自动计算结果——“渠道商品可订货表”或“渠道订货总量控制表”的剩余订货量控制;
3、可用量不显示:设置渠道订货时,是否显示库存可用量;
4、可用量不控制:设置渠道订货时,其最大可订货量是否受库存可用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