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公司淮安市公司卷烟零售户诚信分类标准(试行)
第一条依据《淮安市卷烟零售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淮烟专法[2021]1号)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烟草公司淮安市公司及分公司对信用评价为A级的卷烟零售户,根据卷烟零售户配合卷烟经营活动及遵守卷烟销售、资金结算、配送约定、信易+履约、诚信互助小组活动、投诉、普法学法等方面情况,细分为A、AA、AAA三类。
第二条卷烟零售户分类评价标准采取季度评价办法,评价指标得分采取记分方式进行。
第三条卷烟零售户积极履行信用承诺,积极配合烟草部门的管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的,经核实后进行信用得分。
(一)荣誉类指标
1.获得烟草行业荣誉证书或表彰奖励的,有一项一次加2分,最高加5分(以年度为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统一加分);
2.获得行业外国家级荣誉证书或表彰奖励的,有一项一次加10分;获得行业外省级荣誉证书或表彰奖励的,有一项一次加5分;获得行业外市级荣誉证书或表彰奖励的,有一项一次加2分,此项指标最高加10分(以年度为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统一加分);
4.积极参加金丝利零售学院各类培训并且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此项加5分。
(二)承诺类指标
5.消费者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的,此项加5分;
6.自愿签署“卷烟零售户信用承诺书”并履行承诺的,此项加5分;
7.自愿不违法销售电子烟、加热烟草制品等新型卷烟,并履行承诺的,此项加5分;
8.其他自主承诺并履行承诺的,此项加2分。
(三)营销类指标
9.积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价签与卷烟100%对应,此项加5分;
10.积极做好明码实价工作,销售价格与零售指导价100%对应的,此项加5分;
11.积极参加诚信互助小组的线上线下活动,线上每个月完成一次小组活动、线下每两个月完成一次活动,此项2分;
12.积极配合烟草公司并加入了加盟终端的零售户,一次性得2分,积极参与烟草合作终端建设的零售户一次性得2分,积极参与使用金丝利·通的零售户一次性加2分;
14.正常使用金丝利·通没有发生被省、市公司通报的零售客户有一个月加2分,一季度最高加5分。
(四)物流类指标
15.不存在“卷烟配送连续三次(含以上)非客观原因无人接收”的,加2分;积极配合图片签收等签收方式、履行卷烟交接手续,加2分。
(五)专卖类指标
16.零售户连续一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2分;连续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4分;连续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6分;连续四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8分;连续五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9分;五年以上没有违法违规的(以行政处罚书为准)加10分;
17.提供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且经查实的,5万元以上涉假、私案件每次加8分(每季度由专卖部门提供数据),5万元(含)以下涉假、私案件每次加4分,5万元以上涉真烟案件每次加6分,5万元(含)以下涉真烟案件每次加2分;
18.遵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此项加2分;
19.卷烟零售户无涉烟被举报投诉或经核实举报投诉为无效举报投诉的,此项加5分;
20.主动实施非现场监管或移动监管措施的,此项加3分;主动采取新技术实施全程质量追溯措施的,此项加3分。
第四条卷烟零售户守信行为应按程序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形成卷烟零售客户信用记录,并执行对应的加分操作。
第五条根据卷烟零售户一个季度信用积分得分情况,按积分进行排名。
第七条具体评定结果应用由江苏省烟草公司淮安市公司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