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转理念、强保护、优服务、重实效”原则,积极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深层次矛盾,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高位推动,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结合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市法院、市检察院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全市“两院”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重新修订和制发《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统筹领导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召开全市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法院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工作专班,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分别取得了第六、第八和第三的成绩,与去年相比,实现了名次上的跃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从调研情况看,个别基层法院、检察院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干警服务和保障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司法理念没有适应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淡薄,从企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社会稳定等大局层面考虑不够,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惯性思维。
(二)服务市场主体形式还较为单一。全市“两院”服务市场主体的措施大多还停留在诉讼层面,对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帮助企业树立依法诚信意识,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措施还不够到位,服务和保障的精准性有待提高。法治体检工作还比较薄弱,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新型案件不断出现,有的商事案件、涉企案件疑难复杂、认定事实困难,加之个别办案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审判和检察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另外,执行立案程序较为繁琐,实际执行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四)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检察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普遍较小,网上服务和延伸服务功能不全,诉讼平台建设仍需加大工作力度。服务和保障企业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还需在精准性、针对性上下功夫。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全市“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要依法办案,又要考虑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评估研判司法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升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审判检察职能,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检察院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妨害投资管理秩序、危害投资者人身安全等犯罪行为,营造稳定安全的投资环境;要着力加强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专班的短板弱项工作,特别是要克服困难,下大气力做好办理破产工作;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企业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以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营商环境法律问题的预判和研究,加大对市场主体培训和以案释法力度,帮助企业有效梳理和预防法律风险,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三)突出依法保护,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要坚持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利益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司法关切,细化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的制度措施。要强化对涉企案件审理的监督、评价和考核,推动立、审、执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要加强民商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久拖不决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
(四)强化多措并举,打造司法便捷利企服务。要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延伸诉讼服务功能,推动诉讼服务平台深度应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拓展解纷渠道,进一步提高法官工作站、工作室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把司法与普法结合起来,规范、引导企业改善经营、完善管理、防范风险。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专业力量,加强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培养,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持续发力,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