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56.23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石泉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8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49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2000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2015]5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