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树牢“天道酬勤”工作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履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先争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柔性执法促进安全意识提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坚守安全底线的关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改善业务服务质量,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要素评价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2023年度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全要素诊断评价分级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秉公用权,本着公心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严禁因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申辩申诉、提出意见而滥用职权,刻意拖延审批或对企业需求置之不理、态度生硬、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全县应急系统实行执法检查先行预告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沂水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先行预告制度》,通过媒体公示、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对开展执法检查的企业先行将执法检查事项、检查内容进行预告,徇私舞弊,办人情案;不得违反规定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处罚决定,包庇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或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通讯员肖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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