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积极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实现从赚钱“靠关系”到“靠本领”的思维转变,主动谏言、谋求发展,放眼长远,不断完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体系。
(五)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名单制度和县场退出机制。县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执法部门按时将许可和执法信息上传平台公示,已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条、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条。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探索行政执法单位与信用监管联动。严格执法过程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厉打击县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该移送的坚决移送,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为县场主体合法经营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照先进地区的标尺、对照企业和群众的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遇到问题依然习惯用行政命令去解决,对便企利民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和干部在以“服务员”“店小二”的角色为企业服务方面存在差距。有的干部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意接触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只怕“不清”、不怕“不亲”。个别部门涉企检查仍存在随意性问题,缺少科学性和计划性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软实力和发展硬实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县委县政府也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为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把握,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一环、关键一招来谋划部署、推进落实。要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使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信念、共同认识、共同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在系统建设上要精心谋划。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长期过程,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使干部离企业远、离项目远、离群众远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重商亲商扶商安商的氛围日益浓厚。要始终把抓好“放管服”改革作为总要求,做到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是在政务服务建设上要协调统一。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努力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强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主动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受审分离”的服务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多办”,全面实现“一窗通办”的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模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推进全流程、全链条、全网办审批,固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局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次办、就近办”,着力营造公平、透明、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窗口设置,按阶段设置了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窗口,配置设置了水电气通讯报装一体化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方式。建立受理通知单制度,对各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联合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政府督查室、工改办对各部门推进工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同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全程跟踪督办,后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
总体而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进度较慢;三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个别部门工作相对延迟等等。
二、后段工作计划与打算
国家税务总局XXX市税务系统按照XXX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1+1>2”的合力,对表对标、迅速行动,扎实做好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和税收营商环境,成效良好。
一、工作机制突出“优”
(一)建立上下级沟通机制
5月30日,在XXX市召开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会议,传达了XXX、市会议精神,通报了营商环境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讲解了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口径。同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协同推进和重视度。
(二)建立长效化督导机制
二、服务举措突出“新”
(一)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办税体验感
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设立“征管服务工作室”,选派3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县市局业务骨干入驻,形成办税服务厅征收与管理相容、业务并进,一厅(发起)受理,为纳税人提供集约化办税服务,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遇到的“多头跑、重复跑”问题,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
(二)创响特色品牌,实现办税便捷化
在全市29个基层分局(所)全面推行“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在全XXX优先创响“闽税通”品牌,规定“闽税通”自助办税服务室由相应分局(所)负责管理,安排税源管理岗人员驻守“闽税通”自助服务室,并熟练操作自助办税终端及电子税务局办税流程,为不熟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的纳税人现场进行辅导答疑,确保疑惑有人解,并维护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保障自助办税终端设备安全,做到办税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实现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实现办税分流。
(三)专项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规范化
对全市12个基层征收单位和10个办税服务厅的680名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主题培训+落地辅导+巩固提升”模式进行落地整改、现场示范、纠偏、指导和固化;通过服务微观察回顾,服务体系解读,话术通关、情景演练等课程“立标准”;从服务环境、服务意识、服务形象、服务话术、服务流程等多维度中“找问题”,通过厅堂访谈,听声于民,收集建议“促提升”;从“四声服务”到60秒关怀,笑相迎、主动问、及时办、提醒递、目相送等多角度规范办税服务言行举止,全面更新税务干部服务观念,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
三、宣传辅导突出“广”
(一)推出“春风走访月”活动
(二)开展多形式“纳税人学堂”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培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最新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得到正规、适用、有效的税法培训辅导。最大限度方便和服务了纳税人,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税企沟通新平台。目前,全市已开展电子税务局基本操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业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新政解读等业务培训共112期,培训纳税人近13650人次。其中侧重开办“纳税人流动学堂”三期,分别为XXX卫分健委、XXX市第一医院、XXX市党校的中高级人员近300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法》政策解读,有效帮助参训人员正确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受到全体培训人员的好评。XXX市税务局于2019年8月8月开办《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介绍》课程,畅通与重点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渠道,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及规范,对照世界银行的评价规则和口径,精准辅导企业准确理解营商环境纳税指标。
四、硬件设备突出“强”
(一)“桌面云”全覆盖
在全XXX创新使用“桌面云”服务,2019年6月实现了全市启用,利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与办税、办公的深度融合,极大地改善了办税环境,提高了管理效能,达到了操作系统全覆盖、内外网络全管控,进一步增加系统的流畅度,避免纳税人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丢失,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窗口办税人员,压缩了纳税时长。
(二)“自助办税管理平台”试点开发
根据总局下发的《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XXX市税务局作为全XXX试点单位承接自助办税管理平台的自主开发,实现自助办税功能的统一发布、自助设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监控管理,实现自助办税统一化和规范化。目前XXX市税务局已举办三次自助办税管理平台集中办公,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平台后端业务需求的撰写,拟于2019年9月份进行试点上线运行。
五、落实政策突出“实”
(一)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持续加强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在XXX税务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时调整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配套升级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加强征期风险排查与处置,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注重利用科技手段,自主开发并被XXX税务局在全XXX推广上线“减税降费风险监控平台”,发现纳税人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的,及时预警提示、通知更正。3月份以来,通过监控发现并提示应享受未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已有XXX户次得到纠正,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税合计XXX万元。
(二)推行简易注销即办快办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XXXXXX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注销工作的通知》(闽税函〔2019〕107号)要求,着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提高清税速度。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注销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设置清税专窗,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
(三)深化纳税信用增值效用
建立覆盖全市县区局上下级联动的“银税互动”工作格局,与XXX银行、XXX国际银行等10余家银行签订“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银税互动”项目的长效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对守信纳税人提供线上线下的融资服务,以信授信,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XXX户企业经税务部门推送给银行已获批贷款XXX亿元。同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多面向开拓银税合作新领域,积极联合部分银行探索拓展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等合作空间。
润物有声服务不止。在总结经验、巩固优势的同时,XXX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致力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辅导,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皇姑区营商局严格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打造皇姑区良好口碑,对标先进地区,围绕营商工作总体部署,精准查找营商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在观念创新、政策扶持、效能提升、集中整治、长效机制等方面集中发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还不彻底。区内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审批事项不进厅、审批权限不集中、不到位、事项转交不彻底等问题。结合政务平台建设,个别部门仍存在需求侧事项未录入、信息不准确、网办率较低等问题。
(二)政务中心窗口建设仍有待加强。经过近两年的窗口质量专项整治,窗口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但部分窗口单位存在服务不够热情、解决问题能力不高的问题。
(三)营商案件等企业诉求办结率不高。皇姑区营商案件中拖欠款类案件占案件总数比例较大,偿还金额少,办案难度较大,年底完成100%办结难度较大。
三、2020年工作目标
(三)加强大厅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继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畅通评议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加强评议结果运用,努力降低诉求率;二是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广“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领办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所需;三是线上线下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不断整改完善,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