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想咨询国内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限的学校有哪些?如何在教育部网站上查到这些信息?
答复:1、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未独立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学科,而在“企业管理”二级学科中包含“人力资源管理”;2、部分单位已取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这些学科也可以招收培养“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研究生。
名单如下:
(1)具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具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3)具有“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北大学、东华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4)具有“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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