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数字经济概念,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定义
资源技术经济学主要是研究资源技术和经济之间辩证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主要事从技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评价并规划人类特定资源系统,并采用各种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的一门科学。资源技术经济学是技术经济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主要是研究资源开发利用中技术和经济之间的关系,领另外也是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的学科。资源技术经济学研究具有系统性、综合性、预测性、统一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对于解决日益复杂的问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资源技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资源技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在资源开发利用的生产实践中,通过经济和技术的最佳结合而采取最佳的技术方案,从而实现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果和社会综合效益的全面提高。在这个过程中,会进行经济技术方面的规划、计算、分析和决策等。总的来说,资源技术经济学就是研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查理技术因素发展和运用经济效果的规律性。
(三)资源技术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二、资源技术经济方法论
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应当既具有定性分析,又具有定量分析的特点,其中政策模拟、价值分析和政治文化因素等方面的分析属于定性分析,而系统分析方法、优化规划法、投入产出法和数学模型等方法都属于定量分析方法。资源技术经济学方法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为:基础方法和基本方法,下面是对二者的详细介绍。
(一)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基础方法
到目前为止,技术经济分析的方法有上百种,但是对这些方法进行归纳总结,主要有效益评价法、系统综合法和方案选优法这三种。这三种方法都比较直接简练,而且主体比较明确。对资源技术经济进行分析主要是为了估计和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也是为了获得资源开发利用能够达到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的途径。
(二)资源技术经济学的方法体系
资源技术经济学的方法不是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方法,而是为了分析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经济问题,通过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更好服务妓院技术研究和开发项目的建设。资源技术经济学的方法体系主要有状况调查法、未来推断法、方案创优法、效益评价法、方案选优法、不确定分析法、因素分离法和系统综合法这类,每种方法中采用的具体方法各不相同,而且各自具有自身的优缺点,其中最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资源评价法、敏感性分析法以及ABC分析法等,在使用中应当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选择最适用的方法。
三、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学科分支
资源技术经济学研究的领域和范围相当广泛,由于研究对象、方法和内容不同,使资源技术经济学产生了很多分支学科,例如社会资源技术经济学、经济资源技术经济学和自然资源技术经济学等属于资源系统构成所分的学科,而水资源技术经济学、生物资源技术经济学、气候资源技术经济学和土地资源技术经济学等则是按照自然资源系统的构成进行划分的。每种资源根据其构成情况还能够分为很多技术经济问题,例如生物资源技术经济学可以分为水生物资源技术经济、家禽家畜资源技术经济、野生动物资源技术分析、森林资源技术经济以及微生物资源技术经济等多类技术经济问题;谁资源技术经济学又可以分为地表水资源技术经济和抵消水资源技术经济这两大类技术经济问题。由此可见,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学科分支众多。
四、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发展方向
(一)研究解决资源开发利用实践提出的课题
在今后,随着知识的进步,资源经济学会研究解决资源开发利用实践提出的客体,例如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规模问题、速度和效益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等多方面的课题,从而更好解决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的各种难题,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加强学科基本理论的研究
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今后资源技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会日益系统化,对方法论的研究会更加深入,可以借鉴国外的研究理论来丰富学科的基本理论研究。对于具体的方法,要善于运用数学模型来分析研究对象;对于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在今后还要进一步拓宽,并研究资源保护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技术进步和产业政策的协调、资源技术进步的度量、方向、途径以及应用等各方面的问题。
(三)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资源技术经济学
我国的资源技术经济学理论是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中产生并发扎起来的,是我国自己创立的经济学的一门新的学科分支,在今后应当加强与各个学科之间的联系,并不断吸收信息论、控制论、现代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等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不断建立其具有我国特色的资源技术经济学体系,为我国的资源开发和利用作出更多贡献。
五、结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今后会加大对资源技术经济学的研究力度,研究的内容会日益丰富,研究方法会日益多样化,从而更好解决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各种难题,同时有利于进行科学决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提高,进而更好指导实践活动,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一致发展。
1、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
2、数字经济,作为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在技术层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在应用层面,“新零售”、“新制造”等都是其典型代表。
【关键词】数字媒体经济价值参照价值
一、“4D中国”诞生的国内环境
4D技术是由新领地公司和今世传媒自主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它将时空概念融入艺术家的创造,形成完美的艺术空间模拟技术。它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和流动的时空概念,使人产生身临其境乃至刻骨铭心的心灵震撼。通俗来说,4D这个技术,就是集合多种数字技术,模拟展现立体互动的多维空间。4D技术在传播中以“4D中国”的品牌进行。
二、“4D中国”数字媒体产品是传统单一媒体产品质的飞跃
“4D中国”数字媒体产品实现了“宣传品”从传统的纸质媒体形式向数字媒体形式转化的质的飞跃,为企事业单位营造出新的动感数字多媒体展示体系。表1就“4D中国”数字媒体产品与PPT幻灯片、宣传册、网站、宣传片、动画片的区别。
关键词:数字化营销;信息技术;数字化
随着数字媒体的崛起,以信息化、数字化为特征的营销新时代已经来临。数字化营销的出现,既顺应了时代和经济发展的潮流,让营销变成一门科学,克服了传统营销依靠经验、直觉、热情的模式,又能够促进企业以出其不意的创意和服务去赢得市场先机,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由此可见,在网络经济大行其道的背景之下,数字化营销已经展现出快捷、便利、不受时空限制的非凡魅力,成为企业、商家开拓销售市场的新手段。
一、数字化营销的概念与特点
(一)数字化营销的概念
(二)数字化营销的特点
首先,数字化营销的互动性极强,可以为供需双方搭建桥梁。互动式数字化营销的灵魂,尽管我国一些企业中依然存在着单向信息传播的思维方式,但只有通过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互动,站在客户的角度来看到产品与服务,才能帮助企业提升影响力。比如企业可以采用IM营销(即时通讯营销)模式,通过数字化营销这一渠道对客户的消费态度、反应等信息进行即时收集,既提高了客户参与销售的活跃度,又能帮助企业销售能力的新突破。
二、数字化营销对企业经营能力的影响
数字化营销可以被看做是提升企业运营能力的一个衡量标准,它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都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适用性,数字化营销作为网络经济的一部分,可以使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营销策略、管理方式、收益等发生更多变化。
(一)数字化营销改变了企业原有的营销策略
数字化营销需要有完备科学而战略规划作为支持,如果认为数字化营销就是建设几个网站、进行网上促销活动的话,就走向数字化营销的误区。其实,没有思路的数字化营销就注定没有出路,也不会收获到理想的效果,数字化营销为消费者开启了感知体验的伟大时代,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企业营销方式也会随之变化。正因为情感营销和体验营销潜力无限,通过图像分析、虚拟环境、智能计算等技术手段,数字营销为客户还原一定的引发其情感体验的场景,提高了产品销售的成功几率。
(二)数字化营销让销售管理面临更多挑战
(三)数字化营销为企业带来更多的销售收益
数字化营销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一种体现为经济效益方面,数字化营销围绕着客户需求展开一切业务活动,这样既能缩短各类产品的研发周期,又能延长客户的生命周期,提高了客户的消费次数和金额,牢牢地抓住了客户的忠诚度,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另外一种则体现为企业的社会影响方面,数字化营销为企业与客户互动创造了机会,此时,企业完全可以借助社会舆情来加强自身与客户的联系。比如可以充分利用一些社交媒体,来为客户传递企业产品的品牌故事,可以起到优化数字化营销传播和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的良好目的。
结束语
综上所述,数字化营销已经成为时代主流,它的方便、高效、强大性功用毋庸置疑,但在看到数字化营销优点的同时,依然避免数字化营销走向一些误区。比如盲目数字化,这种错误思想导致营销成为为了技术而产生的一种牺牲品。笔者认为数字化营销还应该多点人文情怀,将销售的效率与用户感知体会进行统一,这才能帮助企业领会到数字化营销的真谛,有效地提高自身营销能力。
参考文献:
[1]张贝贝.数字化营销开启转型门[J].软件和信息服务,2014(2)
[2]黄月英.数字化营销及其特点[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10)
作者简介:
关键词:数字城市;概念;发展现状;问题;策略建议
一、数字城市的概述
“数字城市”的设想最早由已故的王之卓院士提出,直到美国前副总统戈尔(Gore)在加利福尼亚科学中心举行的开放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上,发表了题为“数字地球:21世纪认识地球的方式”的报告,提出“数字地球(DigitalEarth)的战略构想”才被社会广泛认识和了解。
从功能上讲,数字城市是一个将城市和城市外空间连在一起的虚拟空间,它将城市地理信息和其他城市信息相结合并存储在计算机网络上,供远程用户访问。虚拟空间涵盖这座城市的地理、资源、环境、人文、经济、社会和居民日常生活等各方面信息。
从技术上讲,“数字城市”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数字城市”概念,即城市信息化,是指通过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平台,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经济信息化,建立城市电子政府、电子商务企业、电子社区,并通过发展信息家电、远程教育、网上医疗,建立信息化社区。狭义的“数字城市”概念是指:基于3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关键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实施和信息系统。其本质是建立空间基础设施并在其基础上深度开发和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
二、数字城市的发展现状
(一)国外发展现状
国外数字城市建设是伴随着GIS技术应用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大体经历了4个发展时期:GIS系统研究与建设时期(1960-1989)、基础地理信息化建设时期(1990-1998)、行业应用信息系统研究与建设时期(1994-2001)以及“面向需求”的综合研究与建设时期(2001至今)。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已经到达第四阶段。当然,也有很多国家还处在基础技术系统建构的初级阶段。
(二)国内发展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城市起步较晚,从国内数字城市发展阶段的状况来看,我国处于四个阶段并举的局面。相对而言,通讯基础设施的进展速度比较快,政府和企业内部信息化的进展比较缓慢,且水平参差不齐;政府、企业互联互通刚刚起步、企业信息间的互联互通更需发展和提高。以政府网站为例,比之全国3、4万个市、县、镇政府的总量来说,现已上网的不足3000个政府网站仅占到10%还少。
三、我国数字城市建设中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二)基础项目建设中的“软”、“硬”失衡现象
目前国内许多城市不顾自身发展状况和特点,不对本单位内部管理或业务流程进行深入分析、整合及再造,盲目的投入巨资购置大量的软硬件设备,追求尽快建成宽带网络和形形的网站,而忽视了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转化与利用等大型信息资源库的基础建设工作,致使耗费巨资建设的各种网络和网站因为缺少可以运行的信息内容而成为“裸网”,导致新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形同虚设,长期无法发挥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造成巨大的投资浪费。
(三)欠缺统一的标准
(四)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出现信息孤岛
我国数字城市的信息资源共享状况不容乐观,横向和纵向上同时存在两类“信息孤岛”:各个城市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愿望很强烈,但是缺乏相互协作机制,各城市基本上是独立地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难以实现全省、全国共享,甚至不能实现本市各单位之间的共享,形成横向的“信息孤岛”;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计划、财税、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公安、工商、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了大量面向行业内部的纵向信息网络系统,这些系统不仅相互独立、相互屏蔽,而且受到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制约,和各城市之间缺乏基本的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使价值极高的经济、社会信息资源被束之高阁,形成了纵向的“信息孤岛”。因此,各种“信息孤岛”的存在是对数字城市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数字城市建设长远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四、建设数字城市的建议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弄清数字城市的内涵
对于数字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必须通过深入学习,正确理解数字城市的概念,了解其特点、本质以及所涉及的内容,不能想当然地套用像“卫生城市”一类的概念来理解“数字城市”的概念,也不能简单地把数字城市和网站划等号。尽管数字城市的建设有相应的立项、审批和监督程序,但是决策者对数字城市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规模、水平和效果。对于那些数字城市建设的参与者,不仅要熟悉本部门所承担的数字城市建设的工作内容,还应了解整个数字城市建设的全局规划,在数字城市产业链中明确自身的定位,与其他环节之间的关联,从而更好地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
(二)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加强监督与管理
数字城市的建设一定要由政策根据各城市的特点和现有条件做出统一规划,制定合理的战略计划,按照计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政府还应该完善政策法规与保障体系,为数字城市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统筹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对于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信息孤岛,首先要从制度上消除其“私有性”,制定信息共享的政策法规,然后从技术上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数据格式,以实现MIS、OA的互连、互通、互动,真正做到无缝链接。
(三)依靠市场运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在政府投资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多元化投入,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和鼓励企业积极地参与,调动政府、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他们各司其职、协同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多渠道融资、多元化投入、多形式运营,建立创业联合投资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化、国际化的投融资机制,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对信息化工程和项目的商业性开发。政府还应合理引导信息消费,积极培育和不断扩大信息消费市场,使企业看到数字城市的美好前景,积极主动投身于数字城市的建设。通过依靠政府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数字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当全面建设数字城市的条件还不成熟时,不必盲目跟进,仓促上马。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实力,采取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策略,分步实施,可以先建立一些部门信息网站,逐步增加GIS、GPS、RS等技术成分,同时加紧进行基础地理信息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金融服务设施、安全应急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政务、网上商务、网上金融、网上教育等工作,通过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促进数字城市的建设,提高数字城市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等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五、结束语
数字城市是一项投资巨大的、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力共建,多学科跨专业的融合,促进其最广泛的社会应用,这是数字城市建设的基本前提。国家测绘局正是基于这个前提提出了开放、灵活、科学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模式。它不仅可以满足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大众对地理信息资源的需要,还可以不断试验,不断反思、不断改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服务及决策支持,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效率,以及整体性的解决城市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21世纪城市的发展将为数字城市的发展提供十分宽广的舞台同时也将给城市空间数据的获取处理、管理和应用服务带来新的挑战。现在数字城市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它极大的阻碍和制约了数字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导致了建设的低效以及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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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企业引入数字网络技术,推行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壮大,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更好地了解、分析和把握房地产市场态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信息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论文百事通而房地产企业信息化是房地产业信息化的基础,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企业信息化的高级阶段称为房地产企业数字化,是指通过数字技术使房地产企业的战略选择发生变化,并使战略选择的范围大大拓宽。按照这种定义,光有一个很大的网站、一批触网的员工或管理企业的软件设施是不够的。数字化房地产企业必须能够利用数字技术为客户和本公司的员工设计全新的价值理念,发现创造和捕捉利润的新方法,并最终实现战略差别化,从而构建自己的竞争优势。
把数字网络技术引入到房地产营销模式中去,实施战略差别化,构建竞争优势,必将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一大亮点,应用数字网络技术,实施企业信息化之路,将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二、数字网络技术在我国房地产营销领域应用的现状
2、构筑网络化、智能化社区的营销概念正成为当今房地产营销的一大亮点。由于网络化、智能化社区的营销概念在当今房地产营销领域的流行,一些房地产企业都将信息化和数字化作为自己的卖点。现在推广数字化、信息化正成为一种潮流和模式。数字化的营销概念主要体现在数字化、网络化社区概念,其实质在于涵盖了教育培训、电子商务、家庭办公、家政服务、法律咨询、休闲娱乐、视频点播、网上教育、网上购物、医疗保健等服务内容。经过专家严格审批,上海浦东的中国通信贸易大厦被认定为上海的首座甲级智能化大楼。深圳香榭里花园小区是亚洲首获国际“最优秀住宅社区规划设计大奖”的住宅小区,其一期工程的智能化系统整体设计方案,充分体现了21世纪的“智能理念”。广州市智能化小区丽江花园星海州因“潮流E生活,网络新社区”而列入广州十大明星楼盘。作为中国房地产巨头之一的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将在未来的5年之内,首先将其已经建成的1000多个社区改造成现代化的新型数字社区,并最终实现在全国建立2万个数字社区的目标。这些房产企业都在为数字化小区建设推波助谰。
三、数字化、网络化介入房地产营销领域的现存问题
2、房地产公司对网上营销的费用估计不足,营销效果难测,缺乏评估手段。房地企业应该建立监控机制和相应工具,来评估网络营销计划的进展和成果,清楚地了解网络营销对企业所产生的作用。然而,获取评估的参考指标比较复杂,浏览人数不能简单地作为可靠的评估指标,更有效的参考指标包括查询成交人数、网页登记人数等。企业必须注意收集客户对企业网址提出的意见,在必要时做出适当修改;不断调整网上营销策略是Internet营销成功的关键。
4、房地产开发商对网上营销前景缺乏认识,素质尚待提高。他们开展信息化可能仅仅是赶时髦,存在一定盲目性。这对企业的危害较大,因为开展信息化不能对企业有所作用的话,企业所花费的资源就会白白地浪费。所以,房地产项目在开展信息化之前,应明确企业的信息化目标,做出完整计划,包括目的、市场调研、所需的资源、资金分配、预期效果等。
5、房地产公司网络直销或通过网上中介机构间接销售的购房方式正受到网上支付手段的限制。在促销、展示楼盘的数字化方面,利用网上全数字化的三维技术,虽然的确可以引导受众进入真实感和可视化达到最完善地步的交互式环境,其巨大的感染力对于正处于由传统营销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营销模式转化的临界点上徘徊的房地产业,无疑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方案,网上选房的优势不言而喻,但是要发展成网上购房,却受到网上支付手段的限制,还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解决措施和建议
1、必须将数字化、网络化营销服务承诺变成现实,切实加强信息网络技术项目与房地产营销业务的融合程度。房地产公司能否在营销领域中获得成功,取决于它能否真正向购房者提供销售过程中所承诺的信息服务。同时,房地产上市公司通常资产规模较大,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转型,尤其是大量存货需要消化,如果介入的信息科技能与房地产业务相互融合,就能在利用高科技使产业升级的同时带动存量的消化,一些上市房地产公司参与数码港等信息项目的建设将对公司产生较好的效果。新晨
3、积极进行项目产品和网络营销效果的网上调研。从中发现消费者需求动向,为企业细分市场提供依据。目前,网络市场调研作为一种新的市场调查方式,已受到企业重视,一些网络服务公司也已经开始为公司定制网上调研业务。但如何在大量信息的包围中吸引上网者参加调研并积极配合,仍需做出更多的探索。
关键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规范目的;契约自由;格式合同;公共利益
一、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范目的
对某一法律概念的分析,离不开这一概念的规范目的。“法律概念的功能在于规范其所存在的社会行为,为贯彻其规范的功能,不仅不应忽略其规范目的,且应赋予规范使命,使其‘带有价值’,期臻至当,唯有些概念,恒需由审判者于个案中斟酌一切情事始确定,亦即需由审判官予以价值判断,始克具体化。”[1]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必须服务于特定的规范目的,并按照立法者的社会理想对国家和社会进行调整。日常用语中的描述性概念就这样演变成了规范性的制度形成工具。因此,是规范目的决定了法律概念的功能,而不是相反[2]。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其基本内容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可见,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正当性基础在于保护消费者,立法者之所以要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范目的在于:
(一)平衡正义
当然,平衡正义的自主性并非绝对的,也受到宪法和法律制约。例如在反垄断法领域,任何不公正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契约,就是违背平衡正义的。广电行业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形成的垄断,在数字电视的推广使用中,消费者看似有选择权,实则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不得已接受交易条件和服务价格,因而不存在合意基础,这一行为违背了平衡正义的基本要求。魏德士指出:“不证自明的是,计划经济不是将契约正义交给市民,而是掌握在国家手中。这就不存在以合意为基础的平衡正义,而只存在分配正义。它遵循的是计划观念。”[2]
可见,面对国家频繁的经济干预,政府经济管理权的无限扩张,分配正义取代了平衡正义,尽管这样做是不可取的,但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却早已荡然无存。
(二)消费者的弱者地位
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首先,消费者在支付货币后,其消费需要只能在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时才可满足,这不仅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还存在着生存风险。而经营者得到货币后,其实现商品价值的需要已经满足。因而,消费者的风险负担永远重于经营者。其次,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识别能力低于经营者。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更加削弱了消费者信息识别能力。再次,消费者的财力一般无法与经营者抗衡,这一点直接制约了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消费者往往无力进行救济。最后,在合同交易中,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能力和选择,明显不及经营者。
综上,传统民法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作为同质主体予以同等保护,对消费者极为不利。因而,从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弱者地位来看,对消费者予以特殊保护,符合公平目标;从消费者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来看,对消费者予以特殊保护,符合效率目标[4]。
(三)意思表示不自由
意思表示自由、真实是合同有效要件之一。其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均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的情形。消费者自的核心首先应是自愿,没有自愿就无从谈起自主。如果消费者是被强迫而订立合同,尚可依据合同法主张合同无效。但由于数字电视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唯一性使得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其多以不正当竞争或垄断的方式进行竞争,而不是公然以强迫方式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这样使消费者的交易行为表面上看完全是出于自愿与其进行交易,但实质上并非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无法以强迫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因此,如何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以维护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使经济上的强者不能假契约自由之名压榨弱者,是现代法律应担负的任务[5]。
二、契约自由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悖离
首先,消费者没有选择缔约相对人的自由。由于电视行业属于国家垄断,数字电视提供主体的惟一性,使得消费者如果接受电视服务,就没有选择的对象和余地,数字电视提供者基于其垄断地位,利用格式合同破坏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限制了消费者选择缔约人的自由。因此,那些依仗其独占地位或特殊行政权利,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侵害当事人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七条明文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予以禁止。
其次,消费者没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由。消费者只有具有了对经营者的自主选择权,才有可能对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选择。而这种可能性在数字电视的提供商作为电视服务唯一提供者的的情况下丧失殆尽,目前各地运营商为了一己私利,采用卡、盒搭售等方式,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自己指定的机顶盒并接受数字电视服务,强制关闭模拟电视信号,强迫消费者接受其商品和服务。消费自由是自主选择权的最低层次,这一层面的要求达不到,自主选择权也就无从谈起。
再次,契约内容不自由。消费者与数字电视提供者应可就契约的内容自由协商,例如价款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及违约责任等。然而,数字电视收视费的价格是政府早已预定的,消费者根本没有协商的机会;其次,关于违约责任,在数字电视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只有对于消费者权利的限制和违约责任,而没有关于数字电视提供者的违约责任,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三、数字电视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原因
数字电视得以在毫无争议的情形之下强行推广使用,除了因广播电视行业属于国家垄断行业,法律对其滥用垄断地位规制的缺失之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和数字电视提供商“以公共利益之名”,滥用公共利益,轻而易举地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而且剥夺得是冠冕堂皇[6]。在此,笔者对于数字电视提供者滥用其垄断地位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方面不作赘述,而主要从“公共利益滥用”的视角加以分析。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对政府干预经济权力规制的缺失,加之公共利益概念本身的罗生门特征,使公共利益成为“最臭名昭著的工具”,犹如一帷幕帐遮挡着政府及其部门的一己私利,并为之正当化和合法化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同时也沦为其肆意侵害个人权利的挡箭牌,掩盖了其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谋取私利的事实。
公共利益分为绝对公益和相对公益。前者是指被社会所一贯承认,不能撼动的对于人的尊严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不可或缺之作用的公益,有“社会价值独立性”的特征;而后者则是因为社会发展需要,由立法者制造出来的公益[8]。这种公益对于国民人格发展而言,并非直接的、必不可少的,而通常是促进和提升社会所针对的一种公共利益。而只有绝对公益才可以径直否认他人人权[8]。由此可见,如果不是涉及极为重大公共利益或绝对利益,是绝对不能限制和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
四、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建议
在我国现行社会意识形态下,广播电视行业由国家垄断原本无可厚非,政府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推广数字电视也是一个很好的举措。然而,任何国家以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借口,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帜,牺牲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都是不可取的,这既违背了经济法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理念,也是对个人经济权利的一种剥夺。因为“政府的存在并不是宏伟的假设或历史的铁则,而是为委托人―人民―服务”[9]。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而契约的基础是自由,自由的基础是平等,没有平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的一个基本的必要条件是在交易中有“交易自由”。而“交易自由”的前提是与对方地位平等,且有其他可供选择的交易机会。否则,可能因对方的强势而没有实现自身利益的其他交易机会可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救济,却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笔者认为,在数字电视推广使用中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保护。
首先,强调公共利益程序的法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必需召开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数字电视的收费不经听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也已演变成误导公众的工具,也说明公用事业的价格规范问题,实质已衍生为一个的问题,而不是一般部门法所能解决的问题。
再次,完善垄断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目前广播电视行业政企不分,因而要建立独立有效的监管机构,使广播电视行业、政府监管部门与数字电视提供者彼此分离,只有保证三者之间没有利益牵扯与冲突,才能使消费者的投诉得到尽快落实。
五、结语
“对于不同的个人或集团而言,共同的幸福势必意味着不同的东西”[10]。数字电视的推广的确让消费者享受了与模拟电视无以相比的视觉效果,然而这一切却是以牺牲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为代价的。如果简单粗暴地认为“公共利益”就是“多数人的利益”,从而可以肆无忌惮地侵蚀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毋庸置疑,这样的“公共利益”是缺乏正当性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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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nConsumerProtection:FromthePerspectiveofDigitalTelevision
CHENRong
(LawSchool,HunanUniversity,Changsha,Hunan410082,China)
Abstract:Consumerchoiceisoneofthemostkeyrightofconsumer.Thebasisoflegitimacyofconsumerchoiceisthebalanceofjusticeandtheweakpositionofconsumers.However,digitaltelevisionproviderabusesitsmonopolypoweranddeprivesconsumeroftheirchoicerightbythemeansofstandardformcontract,whichisviolatingthefreedomofcontract.Governmentandthedigitaltelevisionproviderstaketheirowninterestsaspublicinterests.Whattheydidhasviolatedconsumerchoiceright.Theconsumerprotectionlegislationshouldbeimprovedinmonopolyindustries
Keywords:Consumerchoice;Purpose;Freedomofcontract;Standardformcontract;Publicinterest
收稿日期:2011-03-20
2、传统包装设计正面临着新的转型
3、虚拟数字化包装设计是新时期消费市场的刚性需求
4、虚拟数字化包装时代对设计师的要求
现代包装设计的目的有两大功能——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设计师要探究两者优化组合的规律和方法。其前提必须符合“科学、适用、美观、经济”的原则。要求体现科学、适用、美观和经济原则,产出无任是自然功能,还是社会功能,无论是科学原则,还是适用原则,均以经济原则为准绳,均受到经济原则的影响和制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虚拟数字化包装。全面了解其经济属性,不仅有助于对虚拟数字化包装设计本质意义的认识,而且对准确把握其发展过程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虚拟销售环境中产生了一类网上成交网下运送的产品一一“虚拟产品”,虚拟数字化包装设计就是为这类产品进行设计策划、营销的一项专业技术;是辅助其完成对商品的展示、宣传、销售过程的一种设计模式。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的虚拟数字化包装设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它是随着销售商品的展示环境的变化而延伸发展的。这就要求设计师在对传统包装概念理解的基础之上,还要对虚拟购物环境下的数字包装技术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5、虚拟数字化包装与传统包装的关系
关键词基于属性的签名双线性对可追踪性匿名性
中图分类号:TN918.1文献标识码:A
数字签名的概念是伴随着公钥密码体制的发展而提出的。Diffie和Hellman在1976年首次提出了数字签名概念的思想,但当时他们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签名方案。
这些具有特殊功能的数字签名的出现大大地推动了数字签名技g的研究与发展,并且使得数字签名技术更为广泛地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去。
参考文献
[1]W.DiffieandM.Hellman.Newdirectionsincryptography[J].IEEETransactionsonInformationTheory,1976,22(6):644-654.
“信息过剩理论”认为,相对于一种符号,多种符号组合传递信息会更顺利地到达受众。这是因为这种组合以多种方式促进人们的感知,能使人们的多种感官在接受信息的不同符号时进行合作,从而提高接受的效率和内容的记忆。然而,心理学关于声音与影像过剩理论的研究却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半的结果承认过剩理论能提高记忆的效果,另一半的结果却显示多种符号组合阻碍了人的记忆。
由于“信息过剩理论”无法确切地肯定或否定多媒体符号传播的效果,于是出现了“双通道编码”理论。它认为,人类有两个独立的认知分析系统,一个着重于语言的刺激,另一个着重于非语言或者图像刺激,它们独立地把信息进行编码并储存在记忆库中。因此,用隶属于不同感知系统的两个感官通道分别接受信息,能增强感知和记忆信息的能力。美国心理学家布罗德本特认为,“在使用双通道传递学习信息时会获得比仅使用单通道传递信息的记忆更强,效果更佳。”这种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为何电视比广播更受受众欢迎,报纸用文字加照片的组合比单纯的文字描述更受读者欢迎。
与双通道编码理论类似的理论还有“提示―累积”理论。它指出,当文字信息和静止的图像展现在受众面前,能形成一个学习的提示,特别是它能勾起受众以前的记忆,从而增强记忆。这种理论得到了现实案例的支持。例如,文字加上照片或图表的报纸或杂志新闻能使读者印象更加深刻。
本文所谓的“双通道”传播模式,与此有所区别,或者说在此基础上有所修正,是指传播中的“诉诸理性”和“诉诸感性”两个通道,比如在经济报道上,既注重理性分析,同时强调经济新闻报道的“感性化”、故事化,诉诸感性,打动人心,增强传播效果。
华尔街日报是最擅长用双通道传播的,它有一句名言,“1000万人的死亡只是一个数字,而1个人的死亡却是一场悲剧。”
这就是典型的“华尔街日报体”,是华尔街日报惯用的一种新闻写作方法。其行文特点是:从某一具体的事例(或人物、场景、细节)写起,经过过渡段落,进入新闻主体部分,叙写完毕以后又回到开头的事例(或人物、场景、细节),有时也用总结、悬念等方式结尾。这种写法有利于从小处落笔、向大处开拓,引导读者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地了解新闻事实,所以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这种体裁也常为其他西方报刊所采用。仔细分析,这其实就是一种双通道的传播模式。
而在我们目前的经济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同样的题材,不同的报纸、不同的记者,所编发的稿件对读者的吸引度大相径庭。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表现方法不同。经济现象、问题更多的表现为理性特征,因此就离不开数字、离不开分析。也许正因此,我们的许多经济报道常常是数字加分析,从概念演绎概念,从数字推演数字,使报道生硬枯燥,让人“快活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