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10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通过依法治理互联网平台违规收集处理信息、算法运行错误侵权、未经同意发送商业短信、非法采集人脸图像等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规范商业推广行为,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维护良好网络空间生态。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侵犯隐私?

法院:判赔1万元

法院指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互联网行业在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下,合理获取使用个人信息,可以促进互联网行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但应以不损害个人利益为前提。本案就互联网平台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具体评判标准,规范互联网平台对用户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行为,对厘清权利边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退订短信被收费0.1元?

法院:侵权!退还!

法院指出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本案是依法规制商业短信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以最大化保护自然人个人信息为宗旨,认定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号码的登记使用者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合理推定短信发送行为涉及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在未征得信息主体同意情况下构成个人信息侵权,为规范商业推广行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提供有益借鉴。

卖手机卡同时违规获取个人信息

法院:公开赔礼道歉!赔偿3万元!

2018年9月,赵某向中国移动公司承包了手机SIM卡开户业务,后通过与他人合作、购买的形式,快速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再将非法获取的实名认证手机SIM卡1000多张出售给他人。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归案,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赵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赵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赔偿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赵某未经公民个人同意,非法收集不特定个人身份信息用于制作手机卡并部分出售给他人,以及购买载有个人信息的手机卡转售,出售手机卡1000多张,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且赵某出售的上述手机卡被购买者用于进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不特定公民的财产安全,损害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等规定,判决赵某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支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万元。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个人信息流通便捷,经营者可以高效利用各种信息为特定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个人信息被不法商家泄露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本案依法认定经营者非法获取众多消费者个人信息且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判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彰显了法律对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尊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

THE END
1.最高法公布8起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典型案例(三)典型意义 哪些信息是个人信息?哪些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那些有违公序良俗的个人信息是否应当受到保护?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本案是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所谓博客自杀第一案。本案中,虽然原告王某的婚外情在道德上值得批评,但这并非公众干预其个人生活的合法理由。公民的个人感情生https://www.cac.gov.cn/2014-10/09/c_1112751156_3.htm
2.常见的信息安全泄露案例60秒读懂世界常见的信息安全泄露案例解析:揭秘网络世界的“隐形杀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 网络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信息安全泄露的高发地。本文将为您揭示几个常见的信息安全泄露案例,帮助大家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 案例一:街头扫码填问卷,个人信息“不翼而飞” https://blog.yyzq.team/post/441112.html
3.个人隐私泄露案例(精选7篇)篇3:个人隐私泄露案例 综观2012年十大安全事件, 不难发现, 其中5个与用户隐私泄露有关, 3个涉及安全厂商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可以说, “个人隐私安全”毫无争议的成为2012年安全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 而以360为首的中国互联网安全厂商“口水战”似乎是这个行业永不落幕的旋律。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2ag5f4c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