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围为供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不接收已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具体来说,可举报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跨界等8类。
另外,“举报须知”明确了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举报过程中需要如实提供违法违规事实的详实证据,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干扰举报工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防止恶意、重复举报,同一举报人每天最多可提交5件举报。对同一举报内容,举报人无需重复提交。
P2P举报范围涉及十余项
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4.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5.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7.引入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8.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