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1月26日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涉网络敲诈勒索案件4起,涉有偿删帖案件6起。
1、上海21世纪网涉敲诈勒索案。
2、江苏昆山周禄宝网络敲诈勒索案。
2015年1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周禄宝(男,29岁,甘肃省陇西县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案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周禄宝以网上“曝光”负面消息为要挟,先后向广西鉴山寺索得4万元,向浙江乌镇修真观索得6.8万元,向江苏昆山全福寺索要8万元未遂;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周禄宝以为河北唐山一小区216户业主维权为由,在网上发布大量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面帖文,并假借维权之名,通过中间人成功索要80万元。2013年8月,周禄宝被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依法批捕。
3、江苏徐州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网站系列敲诈勒索案。
2014年10月,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6家网站负责人仲伟与窦某、姚某、阮某等4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4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万元不等。该犯罪团伙自2008年起,假冒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120次,涉及7个省27个市县,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4、湖南衡阳格祺伟网络敲诈勒索案。
5、江苏南京“黑客”有偿删帖案。
2014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谭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经查,2013年底,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周某伙同谭某、王某,利用谭某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得的西祠胡同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法院审理认为,互联网是公共论坛,需要保护网民合法的舆论自由,周某、谭某、王某有偿删帖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构成非法经营罪。
6、广东深圳腾讯网编辑有偿删帖案。
7、北京杨秀宇有偿删帖案。
2014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杨秀宇负责的两家尔玛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50万和20万元。经查,2008年至2013年,杨秀宇任法人代表的“尔玛天仙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尔码互动公司”,多次以有偿提供删帖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获取了非法经营收入总计达75万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8、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偿删帖案。
2015年1月16日,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该公司3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该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额达218200元。在此过程中,杨飞、李金福负责公司的经营,二人共同商议、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杨雪萍及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具体实施有偿删除信息活动。在此案庭审中,杨飞等3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尚未作出判决。
9、原中央外宣办副局长高剑云案。
201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原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经查,高剑云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高剑云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目前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有关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海南海口魏壹宁有偿删帖案。
2014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有期徒刑10年。经查,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公职人员,魏壹宁利用职务之便删帖牟利,已经构成受贿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