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对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中期考核意见,将方山县乡村e镇原主导产业暨“康养+农文旅+研学+电商”调整为“健康产品产业+文旅+一方粮川提升”。根据主导产业变更内容,重新修改制定《方山县培育乡村e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建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以我县健康产业发展为核心,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着力提升供给效率水平,以提升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新平台、新支撑,助推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有关政府机构部门职能,着力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为培育乡村e镇工作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e镇建设,充分激发乡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乡村e镇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政府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和治理水平,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县资源要素、禀赋条件、特色产业和比较优势,充分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生产流通规律,挖掘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壮大的产业。突出产业特色,分层分类,立足区域实际,大胆开拓创新,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精主导产业。乡村e镇培育与区域经济协调推进,实现电子商务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三)特色引导,先行先试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精准发力,特色化成长,不搞“一刀切”、“面子工程”。乡村e镇的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本县产业定位相适应,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四)统筹实施,协调推进
乡村e镇培育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上统筹考虑,一体设计,协调推进,资源共享,弥补短板、强化弱项,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主要目标
四、预期效果
(一)经济效益
将培育乡村e镇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资源,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空间和工作环境,减少入驻企业资金投入。通过强化乡村e镇的管理和服务,增强吸引力,吸引县内外、省内外的资本、人才、技术等集聚乡村e镇,形成群体优势,产生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以全产业链发展为抓手,通过产业链条拉长、网络零售额增长、地方税收增加和土地增值来推动乡村e镇的总产值不断增加,从而拉动整个乡村e镇以及全县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社会效益
(三)环境效益
通过结合乡村e镇内旅游资源(北武当山风景区、于成龙廉政文化园、田园综合体),对乡村e镇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培育原生态、无公害特色健康产品,通过电商对文旅、农业资源的赋能,引导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带动更多人群参与到产业发展与电商中来,实现文旅、电商、产业融合发展、互相促进,实现生态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五、重点任务
重点通过电商手段赋能,打造以“一方粮川”为公共品牌的康养农文旅产业。通过品牌化建设,搭建营销矩阵与宣传矩阵。同时,引进小红书、携程、同城、飞猪等线上平台,开发特色的农文旅数字线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带动整个e镇范围内各类生产企业针对网络渠道定向开发产品,最终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
(一)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
依托我县自然优势,统筹全县文旅康养资源(北武当山风景区、于成龙廉政文化园、田园综合体)开发一日游、两日游、深度游等旅游产品;以健康产业为主导,即培育销售原生态、无公害如:叶酸鸡蛋、羊肚菌、沙棘汁、红枣醋、虫草花等特色健康产品;依托文旅景区与康养特色产业开发文创产品,实施“一方粮川”区域公共品牌提升计划,通过品牌化建设,加强与区域产业互联互通,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依托数字化、媒体化手段对接省内外优势电商产业和市场优质资源,完善乡村e镇电商产业链、供应链。
1.统筹全县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依托北武当山风景区、于成龙故里、田园综合体,整合县域内张家塔民居、梅洞沟、庄上村等康养旅游圣地。主要以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主要功能,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县域旅游的精准服务。依托景区展厅、旅游路线特色产品宣传栏,提升产品知名度。结合现有真武山庄、松泉山庄及后期建设的武当村康养木屋,协同打造康养山庄模式,开发康养为主题的2-3天个性化小团旅游路线。
2.开发特色健康产品。方山县生态环境优良,境内水资源总量达到1.09亿立方米,是吕梁市饮用水水源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1%,被誉为“吕梁后花园”,乡村e镇四至范围内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野生菌菇、沙棘、红枣等自然资源优势明显。重点打造蚕蛹虫草、叶酸鸡蛋、羊肚菌、红枣醋等原生态、无公害的特色健康产品。
创建不少于5个“小而美”自主品牌,如叶酸鸡蛋、蚕蛹虫草、羊肚菌、沙棘原浆、红枣醋、玉米、艾草产品等。整合全县土特产,依托方山县线上商城(京东、淘宝、抖店、山西省消费扶贫商城、832平台等),协助企业产品上架,通过平台推广、省内外展销、旅游促销等方式,畅通销售渠道,最终实现产销一体化。在各机场、车站、高速、高铁等窗口地段及网媒进行声势浩大的主体式全方位宣传,挖掘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创新品牌营销,使地道的农产品走出吕梁,叫响全国。
(二)电商全要素整体发展
1.培育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方山具有代表性的电商龙头企业,同时引进在外方山籍企业家积极回乡投资建设,制定资金奖励办法,对注册和引进到乡村e镇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乡村e镇内电商业绩突出的市场主体给予适当财政资金奖补,包括奖励、减免房租等,减轻入驻企业负担,提高入驻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建立长效稳定的电商产品供应销售渠道,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产销对接,在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平台和省外建设方山产品特色馆,拓宽销售渠道,扩大网络销售。引进金融服务网点,开展金融扶持,对接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优惠金融服务。
3.促进创业创新。发挥乡村e镇的政策和配套优势,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产品、新模式发展。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不断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提升孵化能力。健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金融导入、场景应用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融合升级1至2个电商研发机构,同时在乡村e镇内设立1个金融服务网点和1个通讯服务网点,为e镇创业创新提供金融及网络支撑。抢抓机遇,依托乡村e镇创新优势,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等各环节协调发展,推动方山数字经济发展迈向新台阶,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
(三)提升基础配套
1.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充分利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善电商产业培训孵化中心功能,开展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商业带头人不少于5人。引进电商培训机构,对接大专院校,聘用专家不少于5人,开展电商人才定制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500人次。培育本地网红不少于5人,发挥网红效应。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电商专业人才。整合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培训资源,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提高就业转化率。引入外部智力、人力资源,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
升级改造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具有产品线下陈列展示、体验品鉴、销售对接等功能,将展示体验中心作为本县对外招商以及宣传推广的一个重要窗口,宣传展示推介方山县优特产品和优势资源。
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通过自动采集各区域、各经营主体的各电商模式的营销数据,通过日报上报、项目展示、数据统计、分析指导等,用柱形图、条形图、折线图、饼图等图形化、数字化的方式展示数据,为区域电商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分中心建设。依托乡村e镇四至范围内北武当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立公共服务分中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健全配套服务功能。以零房租的形式,设置农特产品展厅、文旅直播间、电商直播间、办公区、洽谈区,设立乡村e镇明显标识。将乡村e镇范围内未实现直播带货的企业,统筹到直播间内,便于后期持续化集中运营。
加强市场化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服务,全面提升乡村e镇产业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企业自身造血功能,项目结束后达到可持续、市场化运作。以分中心为基点,辐射全县文旅资源,利用原有文旅资源展厅设置直播间,如张家塔民居、田园综合体、庄上村等。
4.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根据乡村e镇实际发展需要,升级打造原示范县物流园区为面积不少于500平米的智能化、自动化乡村e镇物流配送分中心。以乡村e镇为核心载体,推动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升级完善)方山县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根据物流园区入驻快递企业需求与实际情况配套智能分拣设备(圆盘机),搭建WMS(仓储管理系统)软件,解决快递上行最初一公里与快递下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实现物流统仓共配。进一步引导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不断优化完善“县乡村”三级共配方案,建立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逐步实现统一仓储、分拣、配送、揽件等,推动县域物流快递统仓共配,为“乡村e镇”畅通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5.推进乡村e镇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围绕乡村e镇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定位,协同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源,统筹建立和使用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和培训中心等。以乡村e镇为中心,以电商服务站为节点,以康养农文旅等产业为支撑,逐步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服务水平。
六、建设规模
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综合治理、规模经营等原则,全面分析乡村e镇发展的立地条件,规划乡村e镇位于为以北武当镇,峪口镇为核心的5平方公里范围,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
七、运营模式
紧紧围绕“健康产业为主导,文旅电商协同发展”的运营模式,着力推进“组织、服务、物流、理念、上行、政策”六大电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开放、融入、共享”的服务模式,引进一批优秀的电商企业。利用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与乡村e镇区域公用品牌进行“捆绑”,助力区域内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与电子商务、营销策划等资源对接,促进其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宽企业盈利渠道。
八、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3月)
1.情况摸底。对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2.落实方案。成立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方山县培育乡村e镇实施方案》的起草、制定、报备。
3.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台、公众号、报纸传单、农村广播、悬挂横幅等形式对乡村e镇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1月)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4月)
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完成后,由承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聘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以确保乡村e镇的建设效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工作推进
做好项目启动准备,抓紧组织实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台账,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对乡村e镇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现场检查,按照省厅验收内容,计划每半月开展1次自检评分。同时,要与县纪检、审计、财政加强联动,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对乡村e镇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核实工作。对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方中介机构以及纪检、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一一整改到位,推动乡村e镇培育工作。
(三)严格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等规定,制定《方山县培育乡村e镇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县纪检、审计、财政协同资金监管机制,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监管。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投入额度、设备购置与归属须在承办单位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中清晰明确。乡村e镇运营主体要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资金性质分别核算,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做好政务公开
(五)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
按照要求,明确一位参与此项目工作的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保质向省、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更新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向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
(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制定《方山县培育乡村e镇日常监管办法》,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加强乡村e镇工作日常监管,县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
(七)开展绩效自评价
在项目实施后期,根据工作进度,对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建设情况、电商运营、效益发挥、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价,确保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八)做好验收总结
制定《方山县培育乡村e镇项目验收办法》,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及时梳理总结乡村e镇培育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将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建设推进、管理运营、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经验和案例汇总、上报。
(九)重视宣传引导
(十)加强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追责力度。
附件:1.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管理办法
2.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4.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1
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乡村e镇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方山县乡村e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乡村e镇工作的统筹谋划、审批及管理,县电子商务和数据应用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商务或物流、培训、农产品生产、销售及服务等业务。
(二)申报单位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乡村e镇项目政策支持方向,属于县乡村e镇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内容建设涉及的重点项目中省级资金补助部分。
第六条省级资金全额投入项目,承办单位(企业)申报资金支持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主体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表。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申报单位(企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后,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变更项目内容的,申报单位(企业)应在项目申报后15日内,组织评审前,向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八条申报单位(企业)在项目确认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对擅自停止项目实施、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如实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恶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行为,工作专班取消项目承办单位资格,追回已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并对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3年内不受理该项目承办单位或项目责任人在本县范围内申报任何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九条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三)按照项目专班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五)配合工作专班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好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
(八)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每个月应向工作专班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情况等。
第十条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采用组织联合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在项目完成后向工作专班提出验收申请。
(二)工作专班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专家验收或评审。
(三)对于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疑问,需要现场验收的,组织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验收。
(四)工作专班对拟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工作专班组织重新复核。
(五)申请延期并予核准的按延期完工期限申报验收。
(六)工作专班出具项目验收通过、重新复核或者验收不通过文件。
第十二条项目承办单位(企业)申请项目验收应当向工作专班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三)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说明性材料。
(四)项目提请验收报告及有关票据复印件。
(六)可以选择提供其他关于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主要建设内容的。
(二)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三)未经工作专班批准,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
(四)超过项目规定完成期限未完成项目任务的。
(五)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
(六)其他不通过验收的情况。
第十四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项目进行整改,经整改并完成项目实施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或者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的,收回已支持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需要复核的验收项目,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六条工作专班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
(二)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验收等。
(四)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十七条县财政局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加强资金监管。
第十八条工作专班其他成员单位,需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出台相应政策性文件,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不得申请本县范围内任何政府资金支持项目:
(一)在申报、实施或者验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支持资金的。
(二)非法挪用、侵占、冒领、截留专项支持资金的。
(三)阻挠或者故意规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四)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个人设立或者控股的其他单位,在申请其他有关项目时,适用前款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参加项目评审、评估的专家在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专家利用评审、评估以权谋私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作专班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与有关项目实施企业、个人串通、弄虚作假,蓄意骗取专项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财物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方山县乡村e镇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方山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方山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乡村e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乡村e镇建设的资金。项目管理是指在专项资金支持乡村e镇建设期间,通过对乡村e镇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确认乡村e镇建设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第三条县电子商务和数据应用服务中心为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的配合下对乡村e镇进行管理,方山县乡村e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负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督促、协助开展电商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弥补短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一)在乡村e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整合利用原有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采取“项目建设”或“升级改造”的方式开展综合乡村e镇各项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有关支持政策体现扶贫导向,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应符合《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及支出重点工作内容。
(五)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照省市和项目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拨付程序
(三)由工作专班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或验收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
(四)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方山县乡村e镇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3
方山县乡村e镇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一、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要求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制定的乡村e镇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三)成立日常监督检查小组
(四)日常监督检查以实地检查、抽查为主,针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培育实施方案;坚决避免对发现的问题放一马和整改不到位;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项目未发挥实效问题;力争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一)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区域品牌、总产值、同比增长率、发展情况)。
(二)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率等情况)。
(三)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产业集群发展等情况)。
(四)创新驱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电商研发机构、金融服务网点、通讯服务网点等建设情况)。
(五)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
三、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特色馆等建设情况)进度检查:每季度一次。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及特色馆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日常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座谈交流。
5.其他可行方式。
四、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乡村e镇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乡村e镇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