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
文/高吉喜李广宇张怡邹长新
“十三五”期间,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1-3]。“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完成[4]。2015—2020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由64.5%上升到83.4%,劣Ⅴ类断面比例由8.8%降至0.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至33微克/米3;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升至87.0%[5]。截至2019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8.1%,已提前完成了2015年提出的下降40%~45%的目标。
“十四五”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紧紧抓住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任务和举措。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我国“十四五”及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基于《建议》主要内容,并参考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和部分解读材料,分析了我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以期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提供指导。
“十四五”时期以及2035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十九届五中全会仍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建议》中,明确传递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号,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到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指明了“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的前进方向[4]。
总体来看,《建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明确设定了“十四五”的近期目标以及2035年的远景奋斗目标。
“十四五”近期目标
《建议》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2]。
在这个总要求下,《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主要目标,归纳分散在各个部分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大致可分成6大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35年远景目标
《建议》明确提出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并展望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2]。从《建议》中可看出,2035年远景目标与“十四五”目标相衔接,但特别强调了绿色发展、碳排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包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等内容。
规划目标的特点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与路径
十九届五中全会不仅为“十四五”以及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大战略、大方向,而且科学清晰地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
环境保护与改善重点任务与路径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与路径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领导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按照《建议》,将环保纳入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将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1-2]。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政府调节机制和市场机制,建立绿色发展政绩考核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