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和腾讯作为目前国内市值最大的两家互联网巨头,都抓住了国内互联网发展的浪潮,分占互联网两大赛道,走出了不同的成功之道。探究阿里和腾讯成功背后的要素,我们总结了二者在公司文化性格、业务发展模式、底层商业基因等方面的异同。
全方位的探究两者现状和导致这种现状局面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展望未来。
1.1阿里vs腾讯:“赋能性格”vs“流量性格”
(1)阿里是B端赋能性格,也就是运营经理性格。阿里的平台型企业性质决定其本身不产生流量,阿里成功的核心在于赋能B端商家(我们在上篇报告《阿里vs亚马逊:全景研究》中将阿里的电商模式总结为“泛B2C”模式),C端用户更多地起到转动飞轮的作用。
(2)腾讯是C端流量性格,也就是产品经理性格。腾讯立足于2C消费级互联网的核心赛道——人与人的SNS网络,具有吸引并锁定流量的天然优势。腾讯成功的核心秘诀在于设计C端产品并不断优化提升用户体验。
阿里和腾讯的底层性格也充分体现在二者的“使命、价值观、愿景”上:
(1)“使命”是一家企业的初心和起点。腾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为使命,体现了其以C端用户为核心的流量性格;阿里则以“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为使命,体现了其赋能B端商家的初心。
(2)“价值观”是企业行动的准则。腾讯强调“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经营理念和“正直+进取+合作+创新”的价值观;阿里则坚持“客户第一”,强调“拥抱变化,团队合作,激情,诚信,敬业”的价值观。
(3)“愿景”则表达了企业对未来的期许和定位。腾讯的愿景是成为“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阿里的愿景是“让客户相会、工作和生活在阿里巴巴,并持续发展最少102年”。
1.2阿里vs腾讯:收“税”vs收“过路费”
腾讯的商业模式:收“过路费”
阿里的商业模式:收“税”
阿里以电商平台起家,相较社交网络突出的2C属性更强调2B的属性,因此在吸引流量方面具有天然劣势。2B的本质在于赋能,阿里也在越来越强调其“商业操作系统”的定位,其商业模式的本质在于为企业提供平台、支付、物流、内部管理、云等服务并掌握定价权。我们将其形象地称为收“税”模式。
网络效应是随着信息革命而产生的重要经济思想。一个用户使用通讯服务的效用随着网络规模,即使用该设备人数的增多而增多。这种网络用户规模与产品效应变化的关系,本质为一种需求方经济规模效益。即使用产品的人数越多该产品的价值越大,从而吸引更多用户来使用产品,进一步加大每个用户自身的价值。
2.1网络效应:互联网竞争格局的底层逻辑
梅特卡夫定律表示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且网络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网络上的“节点”即用户越多,网络的整体价值越大。每一种网络效应中,企业本身的价值会随着网络节点的增大而增大。
我们按照拓扑结构,将网络效应分为总线网络、双边网络、星形网络和网状网络。
1)网状网络效应是网络效应发展的终极形态,实现了去中心化,每一个用户都能够与其他用户构成连接,如SNS企业Facebook和云平台等;
2)星型网络效应只有一个中心,数据流汇集于中心,各用户在该中心进行操作,如C端搜索引擎百度、谷歌,和B端金融服务机构蚂蚁金服;
3)双边网络效应在总线网络效应的基础之上衍生出两个中心,中心相互连接使各用户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如阿里巴巴通过搭建平台连接买卖双方;
4)总线型网络效应,用户与平台直接联系,而各用户之间的联系较弱,如C端的文娱企业优酷、爱奇艺等。
从总线网络结构到网状网络结构,各用户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万物互联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每一个企业从诞生之初就归属于一种网络效应,并在数据流的支撑下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的演化,排除个体的异质性,我们认为总体而言,科技型企业会向网状网络进化,网络效应带来巨大的效益,涌现出万物互联下的超级巨头。
1)人与人交互的SNS社交网络,代表巨头是Facebook和腾讯;
2)人与信息交互的信息分发,代表巨头有Google和头条/百度;
3)人与商品交互的电商互联网,全球巨头为亚马逊和阿里巴巴;
4)人与内容交互的文娱互联网,全球巨头为Netflix、爱奇艺等。
2.2腾讯vs阿里:社交网络vs电商平台
腾讯:社交网络的网状网络拓扑结构
SNS社交网络就是典型的网状网络拓扑结构,具备极强的网络效应和天然封锁赛道的能力。互联网的本质是连接,将人类由孤立的个体变成万物相联的新集群。从BBS到即时通讯,从博客到SNS,社交网络发展至移动互联网时代已基本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局,巨头稳定,但基于社交元素的创新一直在变迁与淘汰中前进与丰富。
我们根据社交核心元素“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将当前的社交网络模式分为:
2)半熟人社交,微博、知乎等;
3)完全陌生社交,陌陌、贴吧等。
阿里:电商平台的双边网络拓扑结构
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交网络服务商,腾讯的发展历程在本质和阿里有着某些相似之处,我们用企业增长的经典“飞轮模型”对于两家公司成长历程做出分析对比,并从中总结出腾讯飞轮运行的基本逻辑框架。
从底层飞轮开始,腾讯的社交网络通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互使用能够产生巨额的流量。阿里从电商平台起家,连接着商家与消费者两端。和腾讯的底层飞轮不同,阿里的电商平台需要额外的流量引入才能维持正常的运转,因此腾讯的底层飞轮起到了流量供给的作用,阿里的底层飞轮充当着流量需求者的角色。
底层飞轮的不同决定了上层飞轮结构差异。对于腾讯来说,游戏与大文娱业务提供了流量变现渠道。对于阿里来说,蚂蚁金服和相应的会员体系则起到了平台引流的作用,用户通过使用线上支付工具产生的流量被引入了底层的电商平台。从流量在底层与第二层飞轮之间流动的方向来看,腾讯与阿里正好是相反的。
两者曾经失败的业务:
腾讯的网状网络与阿里的双边网络决定了两者在社交网络与电商领域的先天优势,但是在尝试其他的领域过程中,这样的先天优势可能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1)阿里:搜索门户网站:2005年,阿里收购中国雅虎,开始尝试门户搜索网站。2006年,腾讯推出搜搜。但是国内的搜索市场只有百度一家独大,因为百度的星型网络结构契合了互联网搜索功能的本质,因此腾讯和阿里的搜索业务均以失败告终。2013年,雅虎停止运行,腾讯战略入股搜狗,将原来的搜搜业务并入其中。
3)腾讯:拍拍网:腾讯曾经推出拍拍业务试水互联网电商行业,但是和淘宝京东相比,腾讯的网络网状结构没有形成双边网络结构更好的连接买卖双方。2014年,腾讯将拍拍转给京东,支付2.14亿元连同拍拍网换取了京东15%的股权。
底层飞轮:业务基石:社交网络
底层网络社交产生的流量以游戏和大文娱等业务作为切入口,成功实现了流量变现,为腾讯带来了巨额的盈利和增长机会,腾讯的游戏业务已经在国内游戏产业的市场份额中排名第一,大文娱细分业务也在各自的领域内取得了优势地位。
第三层飞轮:B端赋能:金融科技云计算
1)微商业务:以微商为典型代表的熟人经济模式利用朋友圈天然的社交属性,从熟人端开展业务,增加产品的曝光度。
以游戏和大文娱为代表的第二层飞轮是流量变现的主要渠道。做为产生流量的底层社交网络本身并不具备流量变现的能力,因此腾讯在底层飞轮高速旋转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流量变现业务,为公司创造巨大的营业收入。游戏业务已经成为腾讯流量变相能力最强的业务,腾讯的大文娱业务瞄准了当下消费能力最强的青少年群体,因此能为腾讯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游戏、视频、音乐和阅读之间相互导流形成的协同效应也起到了“1+1+1+1>4”的效果。
腾讯游戏:变现主渠道,全国第一
2018年,腾讯以197.8亿美元的游戏收入在全球游戏收入前十大公司中排名第一,成为全球最赚钱的游戏企业。2019年第二季度,腾讯的线上游戏收入273亿元,占公司营收31%。相比于2016年第一季度的53%,游戏业务在腾讯营收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依然是腾讯营收中占比最大的业务。
大文娱业务:视频+音乐+阅读
腾讯视频:
腾讯视频与爱奇艺,优酷位于中国网络视频播放平台第一梯队。2018年上半年新上电视各平台播放量显示,腾讯视频以858亿流量抢占了40%的份额,远远领先于占比29%的优酷和占比20%的爱奇艺。三大网站一共收割了整个市场将近89%的流量,行业集中程度进一步提高。
腾讯音乐:
阅文集团:
金融科技:线上支付+金融全牌照
线上支付的普及并没有使得腾讯停下金融科技布局的脚步。以2014年首家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的成立为契机,腾讯先后在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传统金融领域进行业务渗透并拿下全套金融许可牌照,彻底打通线上线下金融业务渠道。
云计算:进军产业互联网的基础架构
和消费互联网注重产品和用户相比,产业互联网需要深度的布局和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持。因此,云计算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底层基础设施。2010年,腾讯正式对外界开放自己的云计算业务,为页游开发者提供服务。2016年-2018年,腾讯云已经被广泛应用在游戏、传媒、金融、旅游、零售、健康和政务管理等领域。2018年,腾讯机构改革新成立了公司云与智慧产业事业群负责腾讯云业务的管理与开发。腾讯云在推动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社交网络、游戏等消费互联网服务的体验升级。
腾讯于2004年在香港主板上市,股价在15年间增长超过500倍。2018年1月29日,腾讯股价盘中最高点达到474.279港元/股(前复权),公司市值突破5600亿美元,成为中国市值最大的上市企业。阿里巴巴201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90.5美元/股,五年内涨幅91.6%,目前市值超过4000亿美元,与腾讯不相上下。
营收:总体业务保持稳定,核心业务高速增长
FY10到FY18,腾讯和阿里的营业收入都能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阿里的营收从FY10的67亿元上升至FY19的37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9.6%,除了逐年增长的核心电商业务贡献了主要营业收入外,云计算、数字媒体与娱乐和其他创新业务近些年来的突飞猛进也带动了营业收入较为可观的增长,与腾讯的差距也在逐年缩小。
净利润:腾讯增长稳定,阿里后起直追
阿里在FY12的净利润只有腾讯的一半左右,但近年来阿里巴巴充分利用互联网红利,实现净利润的迅速增长。FY12-FY19阿里的净利润由43亿元上升至78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51.4%。FY16阿里实现净利润670亿元,利润率更是达到66%,主要原因是FY16净利润包含了阿里图像拆分(247亿元)和阿里健康重估(186亿元)等一次性收益。
2018年,腾讯的净利润达到800亿元,净利润率为26%。2012年到2018年,腾讯的净利润率始终在26%左右徘徊,无明显波动。除2016年,腾讯的净利润始终高于阿里。2001年,腾讯的净利润只有0.1亿元,净利润率为21%,2018年,腾讯的净利润已经达到了800亿元,净利润率为26%。2001年-2018年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速为69.7%,与营业利润的复合增速相差无几。
2002年腾讯的净利润率达到53%后缓慢回落至30%左右,之后未出现较大的波动,这主要是由于腾讯在保持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不断根据市场需求与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进行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用技术和组织结构优化产生的效率进一步抵消扩大业务板块所花费的成本与费用,以保证公司净利润取得健康、稳定与持续的增长。
业务组成:传统业务稳步增长,新兴板块突飞猛进
阿里作为电商起家的互联网公司,在早期的业务构成中基本只有核心电商这一项业务,创新业务的体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日益成熟的核心电商业务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现金牛,为其他业务提供强劲输血。随着阿里在其他业务板块的布局逐渐深入,云计算、数字媒体以及其他创新业务逐渐成为阿里帝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阿里的主营业务依然是核心电商,FY19核心电商产生的收入仍然占到总营收的85%以上,但是随着阿里云的完善和成熟以及在其他业务领域的不断深耕,预计未来核心电商在总体业务中的比重将会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