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拉萨市开发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拉萨市开发园区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拉萨市开发园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月1日
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规划背景
开发园区是地方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对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体制改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发园区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肩负历史使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发挥开发园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拉萨市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社会经济基础较好,交通条件日趋完善,资源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截至2019年底,拉萨市已形成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拉萨综合保税区)、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西藏空港新区、堆龙工业园、达孜工业园、曲水工业园7个重点开发园区以及智昭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尼木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等多个中小型园区,园区经济已成为拉动拉萨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的“轮子”和主要经济增长极。同时,拉萨园区经济规模总量偏小、产业层次偏低,发展要素供给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机制等问题明显,有必要加强全市开发园区统筹规划。
第二节?规划目的和意义
编制本规划,加强全市开发园区统筹协调与发展引导,有利于加快推进开发园区科学有序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升开发园区发展规模与质量;有利于加强全市开发园区之间的协同发展、错位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与综合实力;有利于构建更高层次发展平台,集聚更多更好发展要素,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塑造全市发展新优势新空间新动能;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为拉萨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夯实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拉萨市非农业类开发园区。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部分数据是2018年的),规划期为2020-2025年。
第二章?发展现状
第一节?拉萨市概况
一、区位条件独特,中心城市优势凸显
拉萨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东与林芝相连,西与日喀则市交界,南与山南市接壤,北与那曲地区毗邻。拉萨是西藏自治区的行政首府,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中心,也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拉萨交通区位条件日益完善,拥有世界上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青藏、川藏、滇藏、新藏等公路终点均在拉萨,拉萨贡嘎机场是全区唯一一个国际性航空机场,2019年吞吐量达到457万人次,通航城市47个,未来随着川藏铁路的开通,拉萨的交通可达性、便利性将持续提升。
二、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
三、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
拉萨市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八廓街入选“中国十大历史名街”,尼木县吞达村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全市历史古迹众多,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5处,拥有唐卡、藏刀、藏香等藏地特色文化产品,打造了《文成公主》实景剧等知名文化旅游产品。拉萨独特的高原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催生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品质优异、保存原始的旅游资源,现有国家地质公园1个(羊八井)、5A级景区2个,先后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十佳城市”“2016中国年度十大活力休闲城市”世界旅游奖“最受欢迎城市”等称号。
第二节?园区总体发展概况
一、总体情况
工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园区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下简称文创园)、西藏空港新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为118.6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1.9%,达孜工业园、堆龙工业园和曲水工业园2018年工业总产值合计约为24.7亿元。就工业总产值而言,各园区占全市比例约60%。园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集聚与带动作用明显。园区已成为拉萨市净土健康产业、绿色工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产业的主要承担载体和创新载体。
另外,拉萨拟在当雄建设新能源产业园、在墨竹工卡县建设格桑花开产业园区与民族手工艺产业园、在曲水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西藏自治区拟在曲水工业园雅江园区建设高原生物科技园(另外还包括山南市森布日园区)。
二、发展基础
1.“1+4+N”的园区格局初步形成
拉萨市开发园区的发展从2001年开始起步,目前已经形成以拉萨经开区(国家级)为引领,以高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达孜工业园为支撑(自治区级),以堆龙工业园、曲水工业园、智昭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尼木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等园区为基石的园区发展体系。
2.产业发展质效不断增强
当前,拉萨市各级政府纷纷将园区作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抓手,园区发展质效不断增强。拉萨经开区、高新区等发展基础较好的园区逐步从追求产业集聚转而追求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设立产业发展鼓励(禁止)目录、开展脱虚向实工作等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曲水工业园、智昭产业园、尼木产业园等后发园区在持续进行招商引资的同时也同步考量入驻企业的性质、单位产出和排放等综合性标准。
3.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高
随着入驻企业对园区的设施水平要求的提高,拉萨市各园区纷纷加大对园区的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排污等公用服务设施标准,有条件的园区还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双创载体建设。经开区A、B两区,高新区均完成了“七通一平”,空港新区、文创园、达孜工业园、堆龙工业园、曲水工业园等发展基础较好的园区也基本完成“五通一平”。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加大,空港新区投资466万元建设双创科技招商服务平台,文创园配套建设商业街,达孜工业园区路网与产业配套不断完善。
4.开放合作进程稳步推进
拉萨积极抓住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契机,通过招商引资、园区共建、飞地经济等多种模式和内陆地区进行产业合作,并且通过“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南亚等国外区域的合作。达孜工业园、智昭产业园等园区在北京、深圳、南京等地设立驻外产业(飞地经济)交流中心,承接区外产业转移,创新互利共赢的发展新模式。经开区、文创园等园区积极融入南亚开放通道的建设,开展产业、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合作交流。经开区与尼木县共建尼木产业园,缓解经开区用地问题的同时为尼木发展注入新动能(尼木产业园又称经开区尼木产业园)。经开区与曲水聂当工业园区战略合作也正在推进之中。
三、存在的共性问题
1.园区发展不均衡不协调
一是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拉萨全市拥有11个园区,园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受地理、交通等条件的影响,位于市区的经开区、高新区、文创园等园区凭借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区位条件,对其他园区发展呈现出明显的虹吸和挤压效应,而当雄、林周、尼木等县的开发园区缺乏较为明显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发展明显滞后。二是园区发展缺乏协调合作。全市各园区之间的合作较少,发展基础较好的园区对其它园区的辐射带动性不强,经开区、高新区等园区有项目和资金优势但建设用地较为缺乏,当雄、曲水等园区有土地资源但招引项目困难,各园区的发展缺乏统筹协调。三是全市各园区间产业同质化现象明显,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各园区都依托当地资源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农畜产品加工、藏药加工等雷同产业,且在产业链环节上也缺乏分工协作。
2.产业规模与层次不高
一是园区发展规模较小。受发展条件影响,与内地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园区相比,全市各园区产业发展规模普遍较小。园区发展从2001年起步,单个园区至今尚未突破百亿规模,在产业结构上缺乏较为强劲的发展活力,在品牌打造上也缺乏较为明显的集聚能力。二是园区发展层次不高。全市园区产业总体上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环节,净土健康、藏医药等主导产业以粗加工、简单生产为主,产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对当地特色资源的深度开发不足。三是园区产业链条不够完善。全市各园区产业链较短、较细,横向和纵向发展不健全,前向和横向关联效应都较弱,产业发展相互剥离,相互带动力弱,部分好的产品在产业链上缺乏研发、深加工、包装、营销等纵深环节。四是园区产业品牌建设有待加强。园区企业对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形象塑造能力不强,西藏当地的冰川融水、特色食品、藏毯、藏香、唐卡等特色产品,由于缺乏有实力的产品运营商和开发商,导致产品质高价低或有价无市,市场覆盖率低、品牌认知度差,多年来没有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3.发展要素供给不足
一是土地有效供给不足。经开区、高新区、文创园和堆龙工业园等园区随着产业发展逐渐面临用地紧张的问题,但也有部分园区存在建设项目长期不落地、不实施却占用土地的现象,园区总体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建设发展融资困难。曲水、尼木、当雄等园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园区道路、厂房、污水处理厂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企业发展融资渠道较少,融资难度较大,影响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壮大。三是企业人才保障不足。园区企业生产建设和管理运营存在较为严重的人才缺口,本地本科及以上人才基本不愿意进入企业,劳务人员也较为缺乏职业技能和素养。
4.管理机制仍需完善
第三节?园区发展条件与现状综合评价
立足拉萨市各园区发展实际,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从园区现有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空间两个维度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为园区发展实际和方向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评价对象
包括拉萨市现有的经开区、高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达孜工业园、堆龙工业园、曲水工业园、智昭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尼木产业园和当雄牦牛产业园,以及拟建设的当雄新能源产业园、墨竹民族手工业产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
二、评价原则
1.客观性原则。本次评价所采用的数据信息基于对各园区的实地调研和园区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并邀请与各园区无直接关联的行业专家作为评价人员。
3.系统性原则。本次评价遵循系统论的要求,综合、平衡地考虑园区各方面因素,构建较为完整的评价系统,并将系统逐层分解,体现系统的总体目标。
4.发展性原则。本次评价既要反映各园区的目前发展的静态状况,又要反映各园区所具有的发展潜力变化状况,以便于对园区的发展实际和发展潜力作全面监控与判断。
三、综合评价
第三章?发展环境与趋势要求
第一节?国内外发展环境
一、国际环境
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世界经济再次来到十字路口。世界经济多极化更加明显,新兴经济体快速崛起,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低碳技术等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产业界限日渐模糊,产业融合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加速整合。世界各国纷纷利用技术、标准、专利等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创新布局,争夺标准制定主导权,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确立竞争新优势。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发展的新方向,影响各国经济活动与跨国贸易,同时对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污染减排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绿色创新和绿色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尚未走出亚健康和弱增长的调整期,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构,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受到冲击,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持续蔓延,贸易和投资争端加剧,全球产业格局和金融稳定受到冲击,世界经济运行风险和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二、国内环境
三、区域环境
从自治区来看,全区顺应国际国内发展大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七大战略”,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着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以“七大特色产业”(高原生物、特色旅游文化、清洁能源、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数字产业和边贸物流)引领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自治区在“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中的站位,主动对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打通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大力推进以拉萨为中心,辐射山南、林芝、日喀则、那曲的3小时藏中经济圈建设,并提出“把拉萨打造为全区的历史文化保护、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中心和‘双创’基地”。坚定贯彻“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重要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让西藏始终保持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第二节?开发园区发展趋势与要求
一、园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现有开发园区向更高目标转型升级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发区要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趋势,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等措施,改造传统产业,布局新兴产业。并且要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吸引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服务水平,推动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园区产业链式发展
我国开发园区的发展受过去成本领先的土地招商模式影响,园区产业定位同质化、产业招商盲目化的现象越发明显,产业集群效应并不显著。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战略的大背景下,诸多园区进行产业链的精简,即结合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产业发展动向,对园区现有产业进行“整理、优化、升级”,确立园区的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链经济。在精简的基础上不断拉长做粗产业链,通过产业融合、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增强产业链的竞争力。
三、产城融合现象逐步凸显
我国开发园区在发展初期多设在城市的偏远郊区,以优惠的政策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吸引企业投资和集聚,然后再通过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导入人口。这种发展模式,常常与生活配套服务不足相伴生,从而出现了企业员工白天入园、晚上回城的“鬼城”现象。随着开发园区的演化和发展,园区承载的功能日益多元化,大量城市要素和生产活动在区内并存聚集,从而推动了开发园区的城市化进程,园区经济与城区经济逐渐走向融合。
四、产业资本助推园区发展
开发园区开发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从土地开发、物业开发到产业孵化、产业扶持,园区开发的全过程都离不开资金的推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园区开发方面,除了银行贷款、财政拨款、BOT、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传统融资模式,主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基建基金、股权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新模式相继出现,以土地入股、物业入股、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投资园区企业成为园区开发的撬动杠杆。在产业孵化和产业扶持方面,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等新模式也逐步涌现。
五、公共服务平台愈发重要
我国园区建设初期多以园区硬环境建设为主,受制于财力有限和认识局限,较少涉及产业开发和培育。从园区层面看,对产业的引导主要体现在招商引资上,对产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上。随着园区经济的深化发展和日益激烈的园区竞争,越来越多的园区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布局人才服务平台、创业培训平台、风险投资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开拓市场,从而增加企业经营效益,有效地提升园区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六、体制机制改革铸就新活力
随着外部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内部管理升级的需要,各园区要建立健全与园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以重放释放园区的发展活力。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各地要加强对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开发区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为避免开发区同质化和低水平恶性竞争,鼓励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各地区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提高园区服务效率。
第三节?开发园区发展启示
一、立足当地禀赋,注重产业特色化发展
围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品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全方位招商,加强特色产业的人才培育与招引,按照产、学、研、投一体化思路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依托园区产业特色,推动制定特色产业行业标准。鼓励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发挥龙头企业主导作用。构建专业化品牌营销服务体系,创新品牌营销模式,塑造园区特色产业品牌。
二、提升园区规划建设水平,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贯彻“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注重规划先行,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园区空间规划与产业规划,以规划引领园区建设发展全域、全过程。细化刚性约束和弹性管控。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推动园区九通一平、生活配套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覆盖。提升园区智慧化水平,围绕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等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和智慧化水平。
三、创新运营模式,提高园区管理水平
推动行政主体和开发主体分离,采取“向企业买劳务”的方法,把大量“执行性”的工作交给中介、服务机构,简化行政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贯彻精简高效原则,突出抓好“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赋予园区管理权限。不断优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亲商服务,实现“实现企业追求与政府支持的同频共振。强化园区考核及动态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园区内搭建创新科企基金、风投及银行交流平台等金融融资平台等方式提升园区融资水平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业节能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从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等方面建立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园区“腾笼换鸟”倒逼机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环保设施投资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制定绿色化管理模式,建立企业能源自循环、产业链能源循环与区域能源整体循环模式。
五、建设创新型园区,提升发展质效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柔性引进吸引高层次、技术性人才来园区发展,加大本地人才培育力度,加强人才激励制度,通过资金、落户等多重政策支持人才落户园区。提升园区创新水平,积极推动建立科研机构、公共平台等协同创新平台载体,鼓励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重视企业主体创新地位,鼓励企业开启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形成创新性企业集群。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各类资本设立科技金融机构和基金。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孵化平台。壮大领军骨干企业,提升骨干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和话语权,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六、提升开放水平,加强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
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园区的合作力度,积极发展“飞地模式”,积极与发达地区建设合作园区,通过园中园的形式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发达地区组建离岸创新中心,为园区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园区之间联动发展,建立园区之间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园区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加快与周边园区的要素、政策一体化建设。鼓励发达园区要素下沉,推动与周边园区的产业分工协作,创新协同发展,企业合作共赢。
第四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化园区建设为导向,以优布局、强产业、聚要素、活机制等为工作抓手,着力优化全市开发园区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园区特色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与质量,着力增强园区要素集聚能力,着力健全一体化政策机制,推动开发园区产业创新、开放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开放合作、富民兴藏的功能优势,把开发园区建设成为全市高原特色产业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先行区、高质量发展标杆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统筹布局,集约发展。统一规划全市开发园区,统筹优化开发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开发园区数量整合和质量提升,促进资源和产业项目向开发园区集中,实现空间集聚、业态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放在第一位,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绿色工业,推行产业低碳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配套完善园区环保设施,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
分工协作,特色发展。充分发挥资源条件、产业基础、交通区位等比较优势,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和协调对接,突出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差别化确定各开发园区发展重点。强化园区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质量并重,创新发展。加大园区投入与招商引资力度,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有序推进园区经济总量上台阶。坚持质量为本,做优存量,做精增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园区质量效益。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开放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资源自由流动,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推进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园区营商环境。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开发园区布局更加科学,数量更加合理,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要素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步伐加快,规模总量、产业层次、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开放合作、绿色生态、营商环境等发展成效显著提升,园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的“轮子”和增长极作用更加凸显。
一、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开发园区数量规模科学有序扩大,纳入自治区名录的园区(工业园区)达5个,拉萨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园区上下游产业链式发展不断强化,分工协作、组团式发展特征凸显,曲水聂当工业园区纳入经开区统一管理建设,布局科学、功能合理、各具特色、发展互补的开发园区发展布局基本形成。
二、发展规模持续扩大
到2025年,纳入规划范围的开发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包括服务业增加值,下同)相对2019年实现翻番目标,总量突破350亿,占全市比重超过50%,税收收入占全市的比重超过60%。地区生产总值超120亿的开发园区1个(经开区),达60亿左右的1个(高新区),达20亿左右的5个(文创园、空港新区、达孜工业园、智昭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他园区基本达10亿左右。
三、质量效益显著提升
净土健康、绿色工业、文化旅游等高原特色产业集聚能力持续增强,园区内部与园区之间产业链联系大大加强,产业发展层次与竞争力明显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持续增强,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实现全覆盖,园区R&D经费支出占比达到2%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西藏高原特色的技术、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对外开放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2025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5亿美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以“亩均论英雄”意识逐渐强化,自治区级以上园区与其他园区单位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150万元/亩、100万元/亩。
四、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颁布实施开发园区管理办法、考核办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鼓励类产业目录,开发园区发展的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全面建立并实施。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建设和运营模式更加多元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协同发展、“飞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第五章?总体布局
第一节?布局思路
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结合全市发展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综合考虑各地的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新设核准一批、储备培育一批、提档升级一批、优化整合一批”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耦合功能,推动全市开发园区优化布局。
一、新设核准一批
二、储备培育一批
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一批发展较好的开发园区(如堆龙工业园、智昭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曲水工业园等),作为自治区级开发园区的后备梯队。加快开发园区管理建设,加快园区培育壮大。
三、提档升级一批
支持拉萨高新区等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鲜明、发展质量高的自治区级高新区按规定程序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拉萨经开区、堆龙工业园区、达孜工业园区等园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文创园、空港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尼木园区、林周健康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等承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四、优化整合一批
第二节?总体布局
结合拉萨城镇空间布局与开发园区布局现状及趋势,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强化园区产业分工协作,按照“中心集聚、轴向带动、点状促进”的布局思路,积极构建“两核两片多园”联动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快形成布局科学、功能合理、各具特色、发展互补的开发园区发展格局,推动拉萨区域协调发展,既能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拉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能为拉萨长远发展留有广阔空间。
一、全面提升“两核”发展能级,强化辐射带动作用
“两核”即高新区与经开区,分别作为东部培育发展片区、西部提升发展片区的发展核心。依托两个园区的区位交通、发展基础,发挥国家级园区(拉萨高新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提升战略定位,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功能配套,加快高端要素、创新资源集聚,推进产业脱虚向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建设成为拉萨市创新创业最具活力、产业层次与质量最具竞争力的园区,发挥对全市经济的引领作用与对其他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加强“东西片区”内部联动,增强发展的协调性
东部培育发展片区。以高新区为核心,包括文创园、达孜工业园区、智昭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墨竹格桑花开产业园区。以达孜新区建设、林周县城纳入拉萨城镇协调发展区为契机,发挥拉墨铁路、G318拉萨至林芝段等规划建设的重大交通项目联系作用,加快各园区建设步伐,支持拉萨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扩大总部经济、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辐射带动效应,加强各园区之间的协作,探索高新区与其他园区建设分园,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培育拉萨东部增长极板块。
西部提升发展片区。以经开区为核心,包括堆龙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曲水工业园区(雅江)、尼木产业园。以综合保税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国家级开发区政策优势,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与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一区多园”,在加快建设经开区尼木产业园的基础上,将聂当工业园区作为经开区分区全部纳入经开区建设管理,推进堆龙工业园区与经开区融合互动,强化经开区工业中心、双创中心、综合保税区的平台功能,集聚高端要素,引领各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拉萨西部功能支撑。
三、稳步推进“多个园区”发展,增强发展支撑作用
第六章?打造高原特色产业高地
第一节?构建园区产业体系
一、产业选择原则
1.突显高原特色
地理区位与资源条件是产业发展的基底。从拉萨市所处青藏高原的特殊地理区位出发,综合考虑自然资源、区位交通、人才技术等条件,充分发挥高原生态、特色农产品、藏文化与民俗手工艺、绿色能源等资源优势,突出高原特色,塑造拉萨特色产业核心吸引力及凝聚力,打造“最西藏”产业品牌。
2.依托产业基础
3.顺应市场趋势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环境、市场需求决定产业的兴衰。准确把握市场脉搏,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与前景,以高端化、智能化为方向,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
4.紧跟政策导向
二、产业体系构建
第二节?明确产业发展导向与路径
一、推进净土健康全产业链发展
1.绿色食品
以高原绿色原材料资源为依托,以高原特色粮食、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加工为重点,积极向环保水平高、自动化程度高、产出效益好、富民惠民效果明显的精深加工环节发展。粮食加工方面,以青稞为重点,深挖精深加工潜力,向下游延伸发展高原特色食品。结合青稞富含蛋白质、纤维和维生素,脂肪和糖分含量低的特征,依托古荣糌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发展青稞面、优质糌粑、青稞麦片、营养饼干、青稞粉等大众化绿色食品,并结合藏鸡蛋、牛奶等资源,联合开发绿色、健康、功能性的青稞饼、糌粑等特色休闲食品,塑造“一块饼”特色品牌。肉制品加工方面,立足高山牦牛、藏羊、藏猪、藏鸡等特色畜禽资源优势,有序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屠宰和精深加工,加快生鲜配送、休闲熟食肉制品工业化生产步伐,并积极推进全市产业联盟、连锁式经营,提升拉萨“一头牛、一头羊、一头猪、一只鸡”知名度。乳制品加工方面,在规范奶源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带动发展牛奶、酸奶、含乳饮料、奶粉、奶片、奶酪等乳品加工,打造高原“一杯奶”特色品牌。
2.特色饮品
依托特色资源优势,以天然饮用水、功能饮料和特色酒类为重点,以大型企业为龙头推进生产企业集团化发展,整合企业数量与品牌,丰富饮品产业产品品种,健全营销网络体系,打造拉萨“一瓶水、一瓶酒”拳头品牌。天然饮用水方面,发挥曲玛弄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引领作用,加强水资源研究、标准体系建设和产品认证,强化行业管理,开拓国内功能性、保健型等中高端市场,提升“西藏好水世界共饮”品牌形象。功能饮料方面,结合红景天、玛咖、芫根等当地资源,积极发展适合市场特点的红景天饮料、玛咖饮料、芫根人参饮料等功能、保健饮料。特色酒类方面,结合青稞、黑豌豆等特色农作物,在发展拉萨冰啤、青稞啤酒系列品牌啤酒的基础上,推进白酒酿造技术改造升级,培育青稞酒品牌,并积极发展玛咖酒、藏边大黄酒、虫草酒、枸杞酒等特色酒类品牌。
3.藏医药及生物医药
充分发挥拉萨各县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完善藏药材保护开发体系,引进藏中药材种植新品种和新技术,加强藏红花、藏木香、绿萝花、藏边大黄、金银花等特色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的建设。推进现代化藏药精深加工,支持藏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发现和研制一批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临床效果好、国际化程度高、安全有效的现代藏药。构建藏药材研发平台,加强对现有优良藏药二次开发、配方颗粒与标准提取物的生产制造的开发,积极向高端领域延伸,重点开发心脑血管、风湿类等具有独特地域品质的藏药新产品,扩大藏药在防治呼吸道疾病和肿瘤方面的运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藏药产品,塑造“一味药”品牌,引领藏医药产业做精、做大、做强。
二、加快绿色工业集聚发展
响应国家关于绿色工业发展要求,发挥西藏绿色能源优势,以保护并优化拉萨生态环境为前提,重点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绿色工业体系,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对内对外产业服务功能,力争形成拉萨工业经济新增长点。
1.绿色新能源
2.绿色建材
顺应建筑节能发展趋势,以服务绿色建筑发展为主线,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健全建材绿色化生产体系、管理体系,加快推广高效减水剂技术、固废资源化技术应用等新兴技术,积极应用新型工艺发展具备绿色、节能、民族特点的高原适宜性特色建材业,鼓励两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建材,提高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水平。着力发展新型环保建材,依托众源新型墙体材料等企业,结合高原特色气候条件,积极引进加气砖、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发泡水泥保温制品、陶瓷保温材料等适应高原特殊环境的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积极发展绿色再生建筑材料,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支持利用固态废弃物生产绿色再生建筑材料。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装饰装修材料,推动绿色建材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结合现代工艺,融合藏族传统建筑装饰文化。重点打造曲水工业园和堆龙德庆区两大绿色建材基地。
3.节能环保
围绕生态净土及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以净土永续、绿色健康为原则,积极发展以高原制氧、节能环保装备、静脉产业等产业。高原制氧方面,针对军用、医用、民用等不同需求,引进新型制氧吸附剂、高性能制膜材料等适合高原缺氧环境的制氧技术,发展家用制氧、商用制氧、室内弥散制氧终端、高原楼宇智能制氧等方向,加速构建从产品研发、设备制造、产品销售推广到工程安装和远程维护服务的全产业链。节能环保装备方面,重点依托拉萨经开区,重点支持碧水源公司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基地,开发适应高寒地区的节水和污水处理的新工艺和新设备,筛选高效经济适合高原环境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重点消除工矿区、主要流域采选矿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静脉产业方面,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废旧电器等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
三、促进文化旅游品牌发展
依托西藏丰富的传统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与历史底蕴,以保护、传承、挖掘和发扬创新为基本思路,坚持现代生产经营手段与传统工艺相结合,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大力发展具有拉萨特色的民族文化创意、旅游观光体验和民族(手)工艺品等文化旅游产业。
1.民族文化创意
2.旅游观光体验
遵循产业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产业、民族特色工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特色文化观光体验和工业旅游。特色文化观光体验方面,依托文创园内非物质文化博物馆、藏红花博物馆、唐卡博物馆等载体,促进西藏特色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西藏特色文化及历史博物馆参观体验。依托雪顿古镇等项目,推动民族风情体验旅游发展。依托文创园内商业街等配套设施,发展民俗文化餐饮、民族文化精品购物等体验式新业态。特色工业旅游方面,发挥各园区净土健康产业和民族(手)工艺品产业特色,大力发展以厂区生产过程参观、产品体验等为主的园区工业旅游。
3.民族(手)工艺品
四、加快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增长点
以需求为导向,以扩大规模、提升效益、优化结构为重点,积极发展信息、物流、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现代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商贸服务业层次与服务能级,积极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增长点。
1.信息服务
2.现代物流
3.现代金融
4.商务服务
5.现代商贸
发挥首府商贸旅游中心城市作用,以产城融合发展为导向,围绕市场需求,加快丰富开发园区商业业态,提升商贸服务业层次与服务能级,大力发展酒店、餐饮等商贸服务,促进购物休闲娱乐等特色化街区化发展,鼓励发展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一站式购物中心等先进业态,积极推进高新区拉萨爱琴海购物公园、商业广场、万达文化酒店以及空港新区国际大融城、经开区海鑫国际等项目建设。依托各园区产业基础与特色统筹规划专业市场建设,合理引导现有批发交易向园区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拉萨建材交易中心、西藏国际藏中药材交易城、红星美凯龙、曲水废旧汽车报废及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推动经开区汽车专业市场提档升级。深化互联网与商贸融合,加速“电商换市”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专业化电商产业园或电商集聚区,积极培育提升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拓展C2M等电子商务新模式,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第三节?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
一、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引导
二、提高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水平
按照“一园一特色”的发展模式,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向园区集中,每个园区重点打造1-2个主导产业,引导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园区重点打造具有领跑全区乃至全国的标杆性产业,市级开发园区重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特色发展、集中布局程度。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园区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一区多园”、飞地经济,强化园区产业协同、上下游关联,从全市层面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打造净土健康、文化旅游等产业集群。
第七章?建设品质开发园区
以规划为引领,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安全、绿色发展为保障,加快提高园区建设水平,为园区发挥功能载体优势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提高园区规划建设水平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注重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园区跨越式发展。依托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契机,聘请国内外知名公司与团队,高水平、高起点编制拉萨园区各类空间及产业规划。统筹协调拉萨园区总体规划与各园区专项规划的关系,形成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完整,总体规划、园区专项规划层次分明,各园区间分工明确的拉萨园区规划体系。实施差别化供地,划定城镇、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村庄等区域边界。综合“生产、生活、生态”等发展要素,注重园区与城镇、乡村的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强化刚性约束与弹性管控,推动园区按照规划指导有序发展,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二、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
提升园区配套水平,加速园区产城融合步伐,着力打造一批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区。加大产业配套住宅区建设资金投入,在拉萨经开区、高新区以及达孜工业园内合理布局专家公寓、员工宿舍等居住设施,在其他园区配套建设员工宿舍等基本居住设施。合理布局停车场地,增加停车位数量,满足园区停车需求。在拉萨经开区积极建设邻里中心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1公里服务半径,差异化配套建设生活邻里中心和产业邻里中心。健全商务商业配套设施建设,经开区推动建设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会展中心等商务设施,高新区依托顿珠金融城和柳梧新区北、中、南组团,积极建设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商业商务设施以及住宅房地产项目,达孜工业园抓住东翼新城建设契机,在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积极发展商务办公、商贸、文化旅游等业态。文创园重点建设高级酒店、精品商业街、美食街区等商务商业设施,其他园区完成基础商务商业设施配套。加强园区物流设施建设,重点推动经开区、高新区及堆龙工业园物流项目建设。
第二节?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统一规划拉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尽快打通拉萨市各个园区间的道路联系,争取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联通。推动拉萨至墨竹工卡铁路建设,推动青藏铁路扩能改造,提升园区产品对外运输能力。大力推动园区内基础设施加速建设,聂当工业园区、尼木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尽快实现基础设施“五通一平”,达孜工业园尽快建成并运营垃圾分类回收点、污水处理厂等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经开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超前谋划,探索园区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
二、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按照“共建、共享、分管”的模式整合园区基础设施资源,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科研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在拉萨市各园区内实现共享公用,探索建立统一的信息和公共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有条件的园区开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重点推进拉萨经开区、高新区公共设施向其他园区扩散。
三、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顺应互联网+、物联网+等发展新趋势,通过信息基础设施、智慧政务、云平台等设施和手段加速拉萨园区智慧化建设,切实提升园区发展效率和水平。统筹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加快城域网智能化改造,推动高速宽带普及应用,实现拉萨园区4G网络和光纤网络全覆盖,在经开区和高新区探索5G网络试点,实现主要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在经开区和高新区探索发展建设企业安全环保和运营维护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建设智慧物管系统,提升园区实时监控和管理能力。推动园区智慧政务发展,建设电子政务系统。推动建设拉萨园区云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平台,统筹各园区企业、产品及其他信息数据。
第三节?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一、加强项目招引推进
二、创新招商引资路径
严格落实项目评估、政策审定、专家谈判等制度,完善产业项目招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库,形成年度项目滚动机制,开展靶向招商、精准招商,不断提升招商实效。进一步统筹拉萨各园区招商资源,实行常态化产业招商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招商队伍,建立招商引资专家顾问团队,开展目标企业的持续跟踪招商。实施“项目+基地+基金”的招商新模式,发挥产业基金和产业小组的招商作用,推进资金、技术、市场的三方融合。瞄准成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拓展海外招商,充分借助“对口援藏”“藏博会”“青洽会”等平台,推动拉萨在发达地区定期举办项目招引推介会,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引进新项目、新业态、新理念,推动拉萨园区产业发展。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加大对促进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力度。畅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传递的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激发开发区招商引资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由自治区政府制定投资奖励、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培训资助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严格兑现招商引资奖惩或合同约定。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招引有真投资、真创新、真效益、能够带动群众就业的实体企业落户开发区。系统总结招商引资比较优势,科学研判招商引资需求和重点,贯彻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方案,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招商引资运作机制,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和竞争力。
第四节?建设生态净土园区
一、强化园区环境保护
紧紧围绕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美丽拉萨建设,尽快制订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入拉萨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产业绿色发展督察制度,加强产业开发对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影响监测,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在主要园区内设立独立的环境执法监管机构,并纳入拉萨市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加强对园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部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接管。
二、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园区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SMS),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消防站提档升级,按照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配备人员和车辆装备,并完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树立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园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生产企业开展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做好应急经费保障。园区管委会及拉萨各级政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应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开展事故隐患检查,做好事故信息处理工作。
第八章?推动建设创新型园区
以关键产业要素升级为抓手,加快推动园区创新转型,强化对离岸产业创新要素的控制力,不断优化本地创新生态,实现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加强企业要素内在联系,完善组织结构,实现领军骨干和专精特新企业双提升;创新人才要素的引进机制,优化人才培养制度,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强化土地要素集约利用,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绿色化、智能化;推动品牌要素特色化,打造高端化、标准化、多元化的高原地理标识品牌。
第一节?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二、拓宽离岸创新渠道
积极探索研发和市场“两头”在外,绿色生产、成果转化“主体”在拉萨的发展模式,由拉萨市牵头统筹本地“政、产、学、研、资”资源,建立以拉萨经开区为核心、其他开发园区共享的综合性开放科技云平台,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专家智库入驻,加快在北京、江苏、成渝、上海等创新要素集聚地区组建一批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激励、产学研合作的高水平离岸创新中心,通过重大科技专项、联合基金、合作等多种模式,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拉萨本地净土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开展柔性技术服务。依托多层次创新成果转化体系,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全链条,突出目标导向,从产出和转化两端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要素保障、收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真正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制度通道、路径通道,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为绿色新兴产业在拉萨转化落户提供契机。
三、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充分用好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成立政府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参与的产业发展基金,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全过程跟投机制,探索发展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助力核心产业项目孵化培育及产业化。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展示平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恶意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应用机制。积极探索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试点,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独立法人研发机构,赋予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形成激励创新、促进产业化的制度体系。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拉萨科技众创空间功能,加快建设拉萨科技孵化器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地、中科拉萨地理科学与区域发展研究院,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第二节?培育优强企业
一、完善企业组织结构
二、壮大领军骨干企业
紧紧围绕市政府“培育大企业,实现新跨越”的发展理念,通过内引外联、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优势主导企业。重点实施净土健康、文化旅游两大产业扶持计划,积极引进中央企业,扶持高原之宝、天地绿色、甘露藏药等龙头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在政策扶持、用地保障、财税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制定“一厂一策”帮扶措施。加快资源性产业集约发展,发挥华泰龙矿业、巨龙矿业、天仁矿业等龙头企业示范效应,推进甲玛、帮浦多金属矿区整合,尝试推进矿产品深加工,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优势骨干企业动态管理制度,鼓励高成长型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加速推动大昭圣泉、尤格仓等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巨大、辐射效应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
三、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第三节?加强各类人才引培
一、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二、优化人才培养制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产业和职业教育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输送专业技术型人才。扎实推进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北京、江苏对口援藏省市优势,为拉萨市储备急需的援藏人才。设立学术交流基金与相应管理机构,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接受培养和参与研究。加强人才实践基地建设,发挥职业院校、劳动保障培训基地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与北京、江苏、四川等地高校建立创新培训中心,定向培养重点产业所需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广泛开展岗位培训,鼓励企业定期为员工进行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合作,通过基地共建、参与教学等方式,联合培养企业急需人才。加强传统文化载艺传承传习所建设,培养传统工艺技艺的延续传承人。进一步发展成人教育,加强继续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城市”建设,逐步在全市形成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新格局。
三、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围绕拉萨特色产业领域,在编制、薪酬、福利待遇、住房、家属安置、职称等方面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待遇,保障其在藏工作的生产水平,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加大创业创新政策扶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经费、土地、金融、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
第四节?推动园区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新工业园区,完善功能配套和选址论证,支持集约程度较高的老工业园区重新修订规划,依法依规扩区升级,结合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拉萨市域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按照集约化、精致化建设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的管控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加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鼓励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建立入园企业建设规划审查和用地监管制度,实施项目建设双向约束制度。加快园区闲置土地盘活,建立健全园区“腾笼换鸟”倒逼机制,依法采取协议或定向转让、拍卖等多种方式回收闲置土地,对项目、企业不履约造成部分土地闲置,对其进行分割处置或督促履约,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的项目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积极发挥土地使用税的杠杆作用,依法征收供而未建的闲置项目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积极推动土地资源向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向重大项目倾斜,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重点工程和项目用地需求,对鼓励类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
二、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构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及公共服务共享与循环使用的“大循环”,企业间能量和物料循环利用的“中循环”,以及企业内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的“小循环”,资源、能源结构和利用效率不断优化提升。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大力推进全过程清洁生产,创建典型示范推进清洁生产。继续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继续实施污染补偿制度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倒逼工业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制定和实施低碳厂房标准,加强新建厂房低碳规划设计,加强对既有厂房的节能改造,提高厂房运行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开展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试点,支持经开区参加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
三、提升企业智慧生产能力
鼓励制造企业加快研发、设计、创新和服务的资源整合,促进互联网+研发、互联网+工业设计、互联网+生产制造、互联网+质量管理等发展,围绕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推进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管理等领域,建立支撑制造业发展的云平台和应用系统,提高园区整体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动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以制造业骨干企业为改造重点,建设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产品智能化、过程自动化和系统集成化,实现效率效益双提升。
第五节?塑造区域产业特色品牌
一、打造高原地理标识品牌
依托拉萨高原城市特色和藏族民族特色,围绕净土健康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着力打造“高原净土”和“文化旅游”两大西藏特色地理标识品牌。围绕拉萨净土健康产业,建立“高原净土”区域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多层次的品牌体系,强化“人间圣地”、“西藏好水”、“绿色西藏”名片效应,开发天然饮用水、青稞、牦牛、藏医药、藏香等特色优势产品。完善高原旅游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民族演艺、会展节庆、跨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拉萨半程马拉松、纳木错徒步大会等“高原旅游”品牌。推动拉萨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设,加强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和监管。引导鼓励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品牌创建、培育、提升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品牌企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实现从企业品牌到行业知名品牌到国家驰名商标的跨越式发展,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且带有显著本土特色的自主品牌,给予研发、宣传和推广补贴,帮助其走出国门,成为国际知名品牌。
二、推动品牌标准化建设
三、创新品牌营销模式
构建专业化品牌营销服务体系,鼓励政企合作,联合专业化营销团队,参与品牌包装、销售、宣传等具体环节,完善品牌塑造、品牌包装、品牌传播、品牌管理,提升“高原净土”和“高原旅游”两大品牌价值观念、服务意识、文化理念等方面的营销效果。搭建特色产业品牌独特销售渠道,加快“高原净土”产品实体专柜和网络旗舰店布局,继续强化卖场、加油站、电影院等传统渠道,大力开拓家庭会员配送、电商平台销售及高端餐饮推广等新兴渠道,着力经营援藏国企、高端商务等优势渠道,努力开发“西藏水+”B2B渠道,构筑多元品牌营销网络。拓展特色产业交流展示平台,积极参与净土产品博览会、国内外大型展会、交流研讨会、论坛等方式拓展特色产业交流展示平台,积极承办国内外会议会展。扩展特色产业品牌媒体营销形式,大力推动融媒体传播模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特色品牌营销。建立特色产业品牌与名人、名牌、名企的品牌联盟机制,积极利用事件营销提高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
第九章?打造高层次开放合作平台
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西藏建设面向南亚通道的重大契机,充分发挥空港优势,强化开发园区开放主阵地功能,全方位开拓园区开放合作新空间,拓展区域合作重点领域,加强园区联动发展,优化园区营商环境,为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一、积极参与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鼓励园区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参与融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深度参与环喜马拉雅经济带建设。深化与南亚各国经济合作、科技交流,主动对接尼泊尔等南亚地区的发展需求,围绕净土健康、绿色工业、矿产开发等特色产业领域开展经贸合作,鼓励园区有实力的企业抱团开展推动跨国投资。加强文化、和平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充分利用“中国西藏文化周”“中国西藏发展论坛”“中国(西藏)国际旅游文化博览会”等自治区文化交流平台,积极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展会,组织园区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快实施尼泊尔·《尺尊公主》等文化出口项目。拓展与南亚地区的合作深度与广度,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尼泊尔等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医疗卫生合作以及旅游业发展等。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空港优势,坚持内外需并重、进出口并重,优化外贸进出口结构,着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大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欧盟等外贸市场开拓力度,拓展贸易渠道,推动与贸易地区产品结构优势互补,促进净土健康、文化、信息服务、新型建材、纺织品、运输等领域出口,积极培育发展保税物流,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扩大热带水果、优质农产品等进口,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依托拉萨综合保税区发展自营进口业务,推进区域内市场需求较高的快消、家电、百货等消费品进口。围绕产业链配套、供应链整合、价值链增值,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支持外资投向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建材、大数据、医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鼓励园区内的企业与世界知名企业开展产业链合作。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引进外资项目投向金融、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服务业。
三、加快重要开放载体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拉萨经开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排头兵”作用,加快推进拉萨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积极推进拉萨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项目落地,支持经开区加快推进中尼友谊工业园筹建,促进中尼友谊工业园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托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南亚文化交流中心和尼泊尔·中国西藏文化旅游产业园。依托空港新区推动口岸配套设施及“电子口岸”建设,加快空港新区指定监管场所的建设。
第二节?深化区域合作
一、加强与援藏地区、中央企业的深层次合作
将开发园区建设发展纳入对口援藏规划,充分发挥援藏平台和桥梁作用,利用好对口支援优惠政策,支持园区企业与援藏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加强开发区与对口援藏地区开发区在人才、技术、资金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发达地区开发园区发展经验。创新对口援藏的园区合作模式,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建设模式,争取与对口支援地区共同建设合作园区,鼓励开发区与援藏地区采用园中园等形式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对口援藏地区的科技合作,完善科技援藏沟通协商机制,鼓励企业与对口援藏地区企业共同建立创新战略联盟,引进对口援藏地区科研院所到拉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通过共同申报科技项目、联合组织技术攻关等方式,切实提升本地企业的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主动与内地开展区域合作
加强与青海、四川、重庆、云南等周边省(市)开展区域合作,鼓励园区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大香格里拉经济圈、陕甘宁青经济圈,以双方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发展潜力等互补优势为基础,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挖掘经开区、高新区驻外产业交流中心的作用,鼓励企业在东中部地区建立销售和研发机构,定期举办产业对接、技术交流、人才合作等活动。完善各类人才合作机制,吸引内地高层次、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前来西藏发展。重点推进经开区与其他国家级经开区的交流合作。
三、加强与自治区其他地区合作
第三节?加强园区内部协作
一、鼓励园区之间联动发展
建立完善园区之间协商对话和产业协作机制,探索园区间产业协作、平台设施共享、人才互通等合作模式,引导园区根据各自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园区围绕同类产品开展品牌合作,避免同质竞争。大力发展“飞地经济”,鼓励园区间探索“互动挂牌”、“园中园”、“园中企”、产业项目合作发展等合作形式,鼓励园区将不符合自身发展方向的项目落户到其他园区。探索建立园区之间税收分成、共享考核成果等利益共享机制。重点支持尼木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经开区与聂当工业园区的战略合作,加强拉萨综合保税区对其他园区的支撑提升作用,促进拉萨综合保税区和空港新区联动发展。发挥地域邻近优势,推进经开区与堆龙工业园区联动融合发展。促进文创园与其他园区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其他园区依托文创园拓展特色手工艺与文化产品的展示、交流、交易渠道。
二、鼓励开发区支持农牧区发展
积极引导园区与农业园区围绕农畜产品、果蔬的种植与加工等产业链开展战略合作,促进地方经济集群化发展。鼓励园区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牧民”的发展模式带动农牧民就近就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乡镇建立生产基地、分公司,增强园区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
第四节?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建立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造“互联网+政务”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优化服务理念,强化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要素供给、法治保障、创业融资、政策咨询等领域服务,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研究、宣传、落实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对各类投资主体一律同等对待,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大力削减收费项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促进西部大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园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围绕品牌塑造、经营提升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化解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全力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的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口岸通关服务,进一步提升电子口岸通关效率;在符合环境约束的前提下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健全外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为本地企业提供境外商务服务、金融服务。
第十章?创新园区体制机制
第一节?完善管理体制
一、强化园区统筹协调
积极探索建立园区统一协调机制,加快全市园区要素、政策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一区多园”“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土地资源优势园区与资源较为紧缺的园区加强合作,以聂当工业园区为试点,整体纳入拉萨经开区统一管理,由拉萨经开区全权负责投资及项目开发,推进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扶持政策、信息资源、项目布局、服务规范“六个统一”,合理设立税收分成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利益分成,充分解决部分园区基础较好但动力机制不足的困境。以经开区与聂当工业园区合作为蓝本,适时探索达孜工业园融入经开区或高新区。
引导成立非法人组织性质的拉萨市开发园区协同发展联盟,鼓励全市开发园区、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共同推进全市产业分工协作、创新协同发展、企业服务合作共赢。
二、优化园区内部管理机制
加强对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推行“管委会+公司+区、镇(乡、街道)”管理模式,实现园区管理、开发建设、社会管理三大板块职能的统筹协调和适度分离。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公司”作为开发建设市场化主体,主要承担投融资建设、招商引资、专业服务等职责;“区、镇(乡、街道)”主要承担各类民生及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三、充分赋予园区管理权限
四、强化园区考核及动态管理
建立拉萨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发园区的分类指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突出重点、注重实绩,激励约束、奖优惩劣”的考核原则,综合考虑发展实效、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建立健全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园区考核结果,实行园区动态管理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与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考核末位的园区予以通报,并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对连续三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园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五、实行灵活的用人机制
探索健全“双轨”运行机制,创新园区干部人事管理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园区薪酬制度改革,市、县区对园区工资实行总额控制,园区职工薪酬绩效与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长率、税收及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及增长率挂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在园区探索实行“档案封存、全员聘用、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的用人分配机制;对现有人员身份实行封存管理,实行档案职务与竞聘岗位、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三分离”;在岗人员不受个人身份限制,按岗位条件参加竞聘;聘用人员薪酬统一管理,推行“底薪+绩效奖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能增能减,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第二节?创新园区运营模式
一、明确不同发展阶段园区运营主体
园区运营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政企合作型三种。针对拉萨各工业园区的发展特点和功能定位,建议空港新区、尼木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等处于发展初期的园区采取“政府主导型运营模式”,由工业园管委会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在功能区的前期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完成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开发与建设,对入驻园区的产业类型和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于曲水工业园、堆龙工业园、达孜工业园、智昭产业园等发展定位和格局较为明晰的园区,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公司共管模式”,通过招投标引入投资运营管理人,成立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总公司,由该公司完成园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推动工业园区的市场化开发与建设;对于拉萨经开区、拉萨高新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等发展成熟的园区,可选择采取“企业主导型运营模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取园区公司主导开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股权合作(混改)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机制,实现园区产业效益最大化,服务配套最优化。
二、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园区运营渠道
三、丰富园区运营方式
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运营能力,加快建设公共行政服务平台、科技人才服务平台、智慧云平台、投融资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信息提供等软服务,为企业提供更佳的生存发展环境,强化园区与企业的合作,增加了园区的收入渠道。提升园区产业运营能力,鼓励当雄新能源产业园、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等产业方向比较聚焦的园区,围绕产业链引入企业资本一起搭台,积极承担行政职能、服务职能和企业投资运营职能等综合职能,对一些有实力的入驻企业进行投资,必要情况下直接投资一个全资公司在园区内运营一个重要的产业项目。培育园区股权投资运营能力,按照长期投资理念,通过房租、固定资产等作为合作资产,孵化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企业获得成长后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或上市,实现资产增值并收回投资。
第三节?创新投入开发机制
一、实行差异化投入开发方式
园区开发主要包括前期启动、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项目运营三个阶段,针对处于三个不同阶段的不同园区,因时制宜建立完善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处于前期启动阶段园区,以规划内容为蓝本,以土地资本和政府财政为依托,建立项目融资平台,注入土地、财政收入等资源以满足项目正常运转。处于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阶段园区,以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作为自有资金、以银行负债等方式获得债务融资,来支持基建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需求,积极采取银行贷款、土地空转运作、融资划片开发、产业基金融资、项目融资等多元模式建设基础设施,采取政府主导、围绕企业需求的政府出资、依托龙头企业组建、PPP等多元模式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处于产业项目运营阶段园区,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合理运作熟地资源,积极发挥土地使用税收的杠杆作用,强化存量空间挖潜,推进腾笼换鸟,为园区运作及招商引资提供基础。积极支持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
二、完善资产运营管理机制
组建园区综合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负责园区各类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厂房、楼宇等各类载体建设运营,包括园区物业管理水平,强化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管理、物业租售和收费管理、物业报修和装修管理、停车位和车辆出入管理、会议室和图书馆等公共资源管理、园区公告和资讯管理、生活餐饮与出行服务、社区活动服务等。在拉萨经开区等成熟园区打造园区增值服务平台,强化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战略咨询服务、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软资产、软资源运营,注重涵盖土地开发、产业导入培育、园区运营、产业企业、持续发展全球流程的多元价值实现,以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厂房建造等重资产、重资源建设导入为基础,积极探索“房东+股东”、“园区+社区”特色发展模式,向园区内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链条的服务,不断增加用户粘性,构建“产业生态圈”,并尝试拓展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投资盈利渠道。
三、提升产业资本运作水平
第十一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总体说明
一、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对象:《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年)》。
范围:为拉萨市非农业类开发园区。具体包括拉萨经开区、拉萨高新区、西藏空港新区、西藏文创园、达孜工业园、堆龙工业园、智昭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曲水工业园(雅江)、尼木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当雄新能源产业园、墨竹格桑花开产业园区。
期限:2020-2025年。
二、评价内容和重点
评价重点:统筹兼顾拉萨市开发园区建设、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一般性原则基础上,制定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是在评价对象方面,重点是拉萨市非农业类开发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目标与重点、发展路径等,分析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对环境承载的破坏力;二是在资源环境要素方面,基于规划分析拉萨市的资源环境条件,评价重点包括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二节?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和预测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生态质量:拉萨地处青藏高原中部,气温偏低、土壤侵蚀、土层浅薄,土地质量整体较低,土壤类型有高山冻土、高山草甸土、高山高原土、压高山草甸土、山地灌丛草原土、草甸土、潮土和沼泽土。全市宜农林的土地面积从南向北逐渐递减,牧业用地逐渐递增,最后转变为纯牧业用地,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海拔3600-5800米的巨大垂直带幅中,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0%以上。
大气环境:2019年拉萨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优良,全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位。
水环境:2019年拉萨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拉萨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纳木错、羊卓雍错主要湖泊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目前,全市区县行政所在地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总体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2019年,全市土壤监测点位各污染物浓度限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声环境:2019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7.5%,夜间达标率为81.2%。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
辐射环境:2019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连续γ剂量率监测结果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指导值,电磁辐射水平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二、不良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拉萨市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以及交通、工业污染物排放,包括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餐饮业油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各类有机和无机污染物,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飞机等排放的尾气,燃煤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等。近年,拉萨市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实施《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采取了严控建筑扬尘、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行业准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排放达标工作,完善路检专业设备,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不断改善大气质量环境。因此,拉萨市要控制高污染行业发展,适度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可控。
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拉萨河流经城关、堆龙德庆、当雄、林周、墨竹工卡达孜等主要城镇化区域,存在生活污水排放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藏药、酿酒、制革、食品加工等工业生产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农牧畜禽养殖也会污染水环境。但近年来,拉萨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收集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完善配套收集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4%以上;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提前完成水源地年度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清查全市入河排污口。同时,拉萨市水资源较为充足。合理控制人类活动范围,能够将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对水资源的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拉萨土壤环境总体以原生态为主,主要是牧草地、沙丘、湿地、盐碱地、沼泽地,农用地面积相对较少。拉萨是西藏主要的粮食主产地和蔬菜供应基地,土壤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农业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铜矿开采、工业和农业废弃物堆放。目前,西藏全区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拉萨市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开展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大整治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化肥使用实现了零增长,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34%、96.76%。从目前来看,拉萨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分区县来看,达孜、堆龙德庆、墨竹工卡、曲水、城关区是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点地区,坚持开发集约节约、产业集聚发展等原则,围绕拉萨优势特色产业,集中优势资源,优化园区布局,延伸和升级产业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境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实现产业集聚、空间集约、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发展,从而形成园区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彰显的发展格局,提高拉萨乃至西藏的综合实力。
林周县、尼木县是自治区农产品的主产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以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要控制整体开发强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树立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通过实施超载人口向承担重点开发功能的乡镇有序转移、坚持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障拉萨农产品供给。
当雄县是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天湖”纳木错的所在地,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将游客活动范围限定在一定的区域和线路之内,实现污染物“零排放”。规划期内,产业发展对生态系统存在影响,但要发展节能环保、绿色循环产业和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采取严格有效控制措施,可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节?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环境影响制约因素分析
一、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拉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各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小。全市园区开发、产业发展有序,生态保护地区维持原生状态,土壤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雅鲁藏布江等主要江河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纳木错、羊卓雍错等重点湖泊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二是西藏地区物资供给贫瘠,要求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必须走集约高效之路,降低资源消耗强度。青藏高原地力贫瘠,全区的肉蛋奶等生活用品生产成本高,青稞、牛肉等必需品产量供给有限;钢材、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工业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用品需要从内地采购。拉萨市相对短缺的物资供给能力,必须要求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推行绿色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三是拉萨园区开发、产业发展呈现加快趋势,要求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消除和减轻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进入“十三五”,拉萨市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国家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加大在西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边境贸易等方面支持和优惠政策,促进物资、人才、资金向西藏流动。西藏加快与周边省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融入川渝经济圈和陕甘青宁拉经济圈。拉萨是自治区产业发展领头羊,中央和自治区对拉萨市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拉萨市园区建设、产业发展速度加快,规模增大,对环保工作提出考验。要快速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提升环境监管、监测、应急和污染防控能力。
第四节?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准则,以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等环境容量评估为基础,结合国家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拉萨市的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在环境容量仍有空间的区域重点开发,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在环境容量超标或者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开发。在重点开发区域,分析开发园区的环境承载力,明确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地区,明确各开发园区的建设规模和范围,建立与拉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园区与产业布局。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主要污染物监测
坚持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大气、水、土壤、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强园区建设、产业开发对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影响监测,形成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控制度。水资源方面,重点分析农业、工业等耗水量大的行业,制定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计划,限制水污染项目,加大水污染治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大气污染方面,重点监测开发园区的粉尘、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在固体废弃物方面,加强矿山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发,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绿色生态开发机制
合理开发资源,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西藏自治区当雄等22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制定、优化并落实《拉萨市开发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环境准入标准,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强化项目环境影响防范机制,禁止发展重污染产业,明确强化底线约束。实施分类产业指导政策,制定符合全市、各区县的区域主体功能的产业分工体系,制定、落实《拉萨市开发园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在重点开发区域,支持开发园区建设,鼓励形成产业聚集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鼓励开展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试点,探索建立鼓励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等低碳产业发展的机制。
四、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产业绿色发展考核督察机制
第五节?评价结论
拉萨市优化园区布局、推动产业发展,会对本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确立绿色发展理念下,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落实对环境不良影响的有效措施,可将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总体说,《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具有可行性,拉萨布局建设开发园区、发展产业对环境的影响风险总体可控。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强化政策支持
针对拉萨市园区发展面临的迫切问题,积极向国家争取在对外开放、园区共建、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向自治区争取在体制机制、投融资、人才培养、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拉萨市应当在规划编制、要素供给、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支持开发园区的发展,健全开发园区财政职能,完善园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核算制度,积极推进开发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扩大园区财政自主权,完善财税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各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与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产业支持政策。
拉萨市要尽快协调解决空港新区的土地权属问题,帮助园区项目尽快落地;督促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和尼木产业园等园区进行总体规划评审,落实园区土地指标问题。
第三节?完善评价考核体系
市、县人民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园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园区发展的考核督查力度。考核评价工作由拉萨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重视并积极配合园区的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开发区的发展实效、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和管理服务水平。园区考核结果要与奖惩措施挂钩,对考核结果好的园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园区,要限制新增土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要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
第四节?凝聚社会力量
园区建设作为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要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形成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园区开发建设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成果和典型企业案例的宣传报道。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经济带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合作,搭建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交流平台,推进形成协同共建、合作共赢的强大合力。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汇报全市园区开发建设工作进展,寻求指导和支持,加强和江苏、浙江、广东等园区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园区发展建设经验,形成拉萨园区建设新模式。
拉萨市开发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园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园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和水平,发挥园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开发园区是指经县级政府申报、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工业、服务业为主集聚发展的特定区域,以及由自治区、国务院批准的非农业类园区。
第三条??开发园区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聚集约、特色发展的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产业发展为主,加快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和创业创新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第二章?开发园区设立
第四条??开发园区的设立,应遵循布局合理、科学定位、功能互补、绿色生态、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等原则。
第五条??设立条件:
(一)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对自然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
(二)对本行政区经济发展、就业创业、社会民生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区位、交通等优势。
(四)四至范围和土地利用方案明确。园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平方公里,其中集中成片土地不少于1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自治区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
(五)建立集中精简、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国家、自治区、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审批程序:
(一)由所在地县级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设立开发园区的申请。
(四)市政府批准设立。
第七条??申请设立开发园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开发园区的申请。
(二)设立开发园区的可行性报告和所在地县级政府的审查意见。
(三)经所在地县级政府审核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通过专家审查的产业发展规划。
(四)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申报园区依法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正式文件。
(五)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六)所在地县级政府水利部门出具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批复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九)国家、自治区、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开发园区管理机制
第八条??市政府对全市开发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完善园区统一协调机制,共同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园区协调、健康有序发展,形成有特色、差异化的园区总体发展格局,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恶性竞争。
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园区重大事项的统筹决策、综合协调。
市发改委(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园区的产业发展指导、考核评价、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合规性监督等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园区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等工作。
市林业草原局负责园区国家林地、草地保护的符合性审查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园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符合性审查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支持园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园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园区政府性投融资服务与监管等工作。
管委会应当根据工作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职能机构,具体承担相应职责,建立完善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鼓励创新管委会管理体制,支持有条件的管委会与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合并,探索建立市场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行一般工作人员采用聘用制。
第十条??园区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园区管理制度。
(二)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产业政策以及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鼓励类产业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或审批园区内投资建设项目。
(四)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在规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五)健全创新创业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创新资源集聚。
(六)成立园区发展投资公司,拓展投融资渠道,推进园区建设开展公司化运营。
(七)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
(八)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计、运行监测等工作。
(十一)行使本级政府依法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园区所在地本级政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简政放权的规定,将投资项目立项、经济管理、园区建设等有关权限,依法依规下放到园区管委会。
园区所在地本级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园区管委会或者其职能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第四章?开发园区规划建设
第十二条?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开发园区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
第十五条?园区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指导园区管委会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程序向市环境保护部门报批。市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作为入园项目的环评审批依据。
第十六条?开发园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发展绿色环保型产业,推进清洁生产,支持有条件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结构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
第十七条??园区应当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产出率。鼓励通过收购储备、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加强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
第十八条?积极开展开发园区横向合作,鼓励国内其他地区、对口支援省市、园区、企业通过投资合作、委托管理等方式,合作共建园区或建立合作联盟,积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投资项目。
支持园区与“一带一路”沿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跨国公司开展国际合作。
第五章?开发园区整合提升
第十九条??符合自治区级、国家级经开区或高新区评定条件和指标要求的开发园区,可向市政府提出升级为自治区级、国家级园区的申请。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商务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园区升级审查工作。市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园区升级申请或转报申请。
第二十一条?根据开发园区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和城镇化进程需要,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支持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发展规模较小的园区,可以加强与邻近发展较好或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合作,建立分园。
第二十二条?开发园区根据发展情况与条件,可以申请扩区。扩区条件如下:
(一)园区原批准规划面积已基本开发完毕,产业发展和配套需要新的空间。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明显。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现状值整体情况在提出申请之日前一年达到同期全市园区平均水平以上,无闲置土地。
(三)园区扩区所在地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设立条件,按照第六条审批程序申报,按第七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级、国家级园区扩区应当符合自治区政府、国务院的规定,并按相应程序报批。
第二十三条?原批准规划区域范围内因所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环境保护、地下资源、地质灾害等原因需要调整区域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参照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开发园区的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考核评价结果与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对考核末位的园区予以通报,并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对连续三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园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第六章?开发园区服务保障
第二十五条??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要素供给、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支持开发园区的发展,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市、县级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与企业的沟通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稳定、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第二十七条?园区管委会对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应当简化审批流程,建立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不见面办理、限时办结,为企业、投资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代办制等优质、便捷服务。
管委会对受理的权限范围外的审批事项,负责统一向审批部门转报。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政府应当健全开发园区财政职能,完善园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核算制度,并加强对园区债务的举借、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提升园区稳健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开发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扩大园区财政自主权,完善财税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第二十九条?创新开发园区建设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开发、政企共建的原则,采取市场化手段,构建综合性的融资服务平台,多渠道多层次拓宽建设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和运营。
积极引进、设立小额贷公司、担保公司,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为园区建设和园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融资服务。
第三十条??开发园区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落实、细化并在相应权限内出台创新创业、人才引培优惠政策,培育创新创业生态。
第三十一条?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协调机制,受理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诉求及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市区域内经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旅游度假区、农业园区等其他类型的园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拉萨市开发园区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区开发区暨园区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激励园区改革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推动全市各园区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园区经济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核心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本考核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14号)、《西藏自治区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同时充分考虑拉萨园区发展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考核评价工作由拉萨市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园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考核评价工作,保证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包括国务院、自治区和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非农业类开发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第四条??考核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评指标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目标、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向所有园区和社会公众公开发布。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评价始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重突出增量和增速,激励园区发展。同时,兼顾质量效益和规模速度,既考虑经济性指标,也注重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配套服务等可持续发展指标。
(三)激励约束、奖优惩劣原则。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加强对园区工作的激励约束,根据考核情况对园区进行奖惩。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条?考核指标体系从发展实效、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共设定5项一类指标24项二类指标(具体指标体系见附表)。
(一)发展实效。含7项指标,主要考核园区销售产值、税收、亩均税收、亩均投资、进出口总额、吸纳就业人数和培育上市企业数量等情况。
(二)招商引资。含5项指标,主要考核园区新签约项目、引进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数量、新开工项目、新投产项目、到位资金等情况(均不含房地产项目)。
(四)生态环保。含3项指标,主要考核园区万元工业/服务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排放量(综合考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等情况。其中,以服务业为主业的园区考核万元服务业增加值能耗。
(五)管理服务。含5项指标,主要考核园区基础设施投入,是否管委会机构单设、人员配套到位、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经费预算,是否建立政务服务平台并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不见面办理、限时办结”的政务服务,是否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协调机制能够依法及时进行处理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诉和举报,以及营商环境企业测评(包括要素保障、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等情况。
第六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的,依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一)考核期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5分。
(二)园区因环境问题被市级挂牌督办或通报批评的,每起扣2分;因环境问题被区级挂牌督办或通报批评的,每起扣5分。
(三)违规涉及规划建设、土地问题并受到市级通报、督察的,每起扣2分;受到自治区级以上通报、督察的,每起扣5分。
(四)统计报送工作不按要求开展的(不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反馈统计数据查询情况等),扣2分。
第七条??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考核评价年度发生以下违纪违法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
(一)考核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及以上的。
(三)考核期内园区统计工作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八条?园区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算,各园区得分为各项指标分值之和。园区各指标分值之和去掉扣分项为园区最终得分。
第九条??考核指标第1-20项按照当年绝对数和增幅分别计算其无量纲分值,乘以各指标的权重,得出各指标的静态和动态实际分值,再按静态(60%)、动态(40%)加权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合成分值。
(一)静态分值。完成目标任务额即按静态分值满分赋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静态分计算公式:
静态分值=(完成额/目标额)×本项指标权重。
(二)动态分值。
动态分值=本园区(完成额-目标额)/全市园区中(完成额-目标额)的最大值×本项指标奖励分值。
(三)各指标合成分值=静态分值×60%+动态分值×40%
第十条?考核指标第21-24项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计分。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考核工作一般于年初开展,考核时段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制定并由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各园区当年目标值,并及时通知各园区。
第十三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核实、量化考核、结果公示和发布等步骤。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园区管委会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总分达到85分为优秀,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依据考核评价结果,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和倒逼机制,对园区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奖励优秀,淘汰落后。
(一)考核评价排名在前2位以及进步幅度最大的园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对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突出问题的园区,予以通报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提请市人民政府限制新增土地指标。
(三)考核排名最后的园区,或相比上一年考核分数严重下降的园区,由拉萨市分管领导对园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连续三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园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撤并整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拉萨市开发园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为引导全市开发园区产业科学布局、协同发展,推进开发园区创新转型、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我市开发园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拉萨市“十三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各产业专项规划及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开发园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根据《拉萨市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主要明确拉萨经开区、拉萨高新区、拉萨空港新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达孜工业园、堆龙工业园、智昭产业园、曲水工业园(雅江)、经开区尼木产业园、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当雄牦牛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当雄新能源产业园等开发园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
一、拉萨经开区(含聂当工业园区)
1.净土健康产业。
(1)绿色食品:高原特色粮食、肉制品、乳制品精深加工。
(2)特色饮品:功能饮料、特色酒类。
(3)藏药及生物医药:藏药精深加工及二次开发。
2.绿色建材:新型环保建材、绿色再生建筑材料、民族特色装饰装修材料。
3.新能源装备:光伏发电及检测设备、低风速风力发电设备、氢能源生产设备。
4.节能环保及装备:新型制氧吸附剂、高性能制膜材料以及制氧设备,节水和污水处理设备。
5.军民融合产业:武器装备、非作战装备、交通工具、运载工具、通讯工具等。
6.现代服务业。
(1)商务服务:总部经济、会展经济、节能环保服务。
(2)科技研发:创新孵化、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
(3)商贸物流:商贸服务、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
(4)服务贸易:跨境商品(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
二、拉萨高新区
1.信息技术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动漫影视制作、在线教育等数字产业。
2.生物医药产业。
(1)高原生命科学:高原绿色食饮品研发及生产、高原基因研发等。
(2)藏医药及现代中药:研发、精加工及销售。
3.现代服务业。
(3)现代金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
(4)现代商贸:商贸服务、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跨境商品(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
三、拉萨市空港新区
1.现代商贸:酒店、餐饮、零售、休闲娱乐、商业综合体、一站式购物中心、电子商务等。
2.现代物流:空港物流、医药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
3.旅游观光:民族风情旅游、旅游购物、休闲度假等。
四、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1.民族文化创意:民族演艺娱乐、民族文创设计。
2.文化旅游:民俗文化体验、民族风情体验、民族文化餐饮、民族文化精品购物、民族文化主题酒店。
3.民族(手)工艺品:高端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制作、展示、交易及培训。
五、达孜工业园
(1)绿色食品:高原特色粮食、肉制品精深加工。
(2)特色饮品:天然饮用水、特色饮料、青稞酒等。
(3)藏药及生物医药:藏药精深加工、医疗器械、精油等。
3.新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检测设备。
4.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制作、展示、交易及培训。
5.现代物流:仓储配送、智慧物流等。
六、堆龙工业园
1.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新型环保建材、绿色再生建筑材料、民族特色装饰装修材料等。
2.净土健康:绿色食品、特色饮品、民族特色饰品、民族特色饰品、生物医药及藏药材加工研发、香料等。
3.现代服务业:
(1)现代物流:建材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
(2)商务服务:总部经济、会展经济、金融服务等。
(4)文化旅游服务(特色工业旅游)。
七、智昭产业园
(1)乳制品:牛奶、酸奶、含乳饮料、奶粉、奶片、奶酪等。
(2)特色饮品:天然饮用水、功能饮料、酒类等。
2.现代物流:冷链物流、仓储配送、智慧物流。
八、曲水工业园(雅江)
(1)绿色食品:高原特色粮食、肉制品加工。
(2)藏药及生物医药:藏药精深加工及二次开发。
2.生物科技产业:生物技术制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等。
九、经开区尼木产业园
(1)绿色食品:高原粮食、乳制品、肉制品加工。
(2)藏医药及生物医药:藏药加工。
2.文化旅游产业。
(1)民族(手)工艺品制作。
(2)旅游观光:藏文化特色旅游、特色工业旅游。
十、林周鹏博健康产业园
(2)特色饮品:天然饮用水、功能饮料、高原酒类等。
(3)藏医药及生物医药:藏药加工。
十一、当雄牦牛产业园
1.牦牛养殖:牧草种植、种牛繁育、牦牛饲养。
2.牦牛加工:屠宰、分割、肉制品,以及牦牛附属物处理、加工。
十二、循环经济产业园
1.再生资源利用。
(1)生活垃圾:垃圾回收、焚烧发电。
(2)工业固废:废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回收利用。
(3)农林废弃物:生物肥料、饲料等产品。
2.节能环保: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装备、节水和污水处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等。
十三、当雄新能源产业园
1.新能源发电:太阳能、风能发电。
2.旅游观光:特色工业旅游、温泉休闲度假等。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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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委拉萨市人民政府主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拉萨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拉萨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拉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一、受理范围: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2、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或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见、工作建议。
3、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4、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反映。
5、对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诉求。
6、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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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5、责任单位已经作出处理意见,上级单位已有复核意见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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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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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条款的修改:我们保留对本须知进行修改而不预先通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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