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接B50版)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7股票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公司与子公司福建舜跃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14,0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注3: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1日,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结余募集资金1,604.91万元转为永久流动资金,由于该项目尚有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因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六、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出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604.91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17股票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3-025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独立意见:中汇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3017股票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3-031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575,244.43元(未经审计),具体补助情况详见附件。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1、补助的类型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2,575,244.43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二)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附件:
2023年1-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一览表
注:
2、序号1-8政府补助均计入其他收益。
3、上述政府补助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3017股票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及子公司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洋化工”)拟向关联方建德市成阳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成阳精细”)采购包装袋,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出租房屋给参股公司浙江圣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持新材”),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0.50万元。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阳贵、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阳精细
投资人:陈阳土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所: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西段
经营范围:锅炉清灰剂、予制构件的制造。销售:建筑材料、塑料包装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阳精细资产总额355.07万元,净资产41.1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76.95万元,净利润8.24万元。(未经审计)
2、圣持新材
法定代表人:周转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2层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圣持新材资产总额35.39万元,净资产32.9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69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成阳精细投资人陈阳土系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弟弟。
2、圣持新材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