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零星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与招标项目同等或类似的业绩。投标人需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影印件(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未经过招标采购流程(无中标通知书)而签订的合同时还须提供对应原因说明。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书,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则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11)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企业环境行为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7,违反企业环境行为承诺,被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或“处于环保处罚停产状态”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企业环境行为承诺书》内容提出偏差,则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1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3)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4)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的查询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于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的查询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于截标日次日下午18:00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只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章节出现的专用资格要求为无效内容。资质业绩条件中若设定了国家各级政府、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明令废止的资质条件,则该资质条件视为无效设定。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