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哈尔滨市平房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7月1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221001、221002、221101年龄要求为30(含)周岁以下(1991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197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为:222601、222701、222702、222801、223401、223601、223605、223608)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或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报名网站: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
六、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