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律师办理企业并购与重组业务的技能,提高企业并购与重组律师服务的品质,我们决定开办一期“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该班拟聘请国内资深并购与重组律师、高校知名并购重组学者、政府主管部门专家以及并购重组纠纷审判专家联袂授课。
鉴于您在业界的学术地位、成就和影响,我们真诚地聘请您为“点睛网高级培训师”,并邀请您在百忙之中拨冗前来为本班授课。现就本班的有关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本班名称
3、每天面授上课共6个小时,即8节课(45分钟/课)。三、授课方式
1、本课程开设“面授班”和“远程班”,采取“面授、网络、光盘”等立体覆盖教学模式。即北京学员在现场听课(同时录制网络课件);外地学员在网上听课;不能或不愿上网的学员,通过课件光盘、讲课录音和教材讲义等方式学习。
2、特别敬请各位老师理解本班的“立体教学”模式,并许可我们在面授的同时以网络视频、光盘课件或讲义教材等方式使用本课程内容进行教学使用,并取得相应回报与收益。
3、如无特殊约定,每位老师每次授课安排半天(即3小时,4节课),每次详细讲授1-2个实务技能专题。
四、听课对象
1、“面授班”即在现场听课的对象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计划招收70人。
2、“远程班”即在网上听课的对象为全国各地的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每班计划招收学员100人。
五、授课内容
1、详见附件一(课程单元表)。
2、我们建议您的授课方向为《并购与重组律师业务概论》。具体内容请老师确定大纲,填入回执表反馈我们。我们收到您的反馈意见后进行统一协调平衡,最终确定您的讲课内容。
3、重要建议:选题尽量考虑律师业务的实用性、不宜太大,“小题大作”为好;以案例教学;课后可留15-20分钟互动;尽量每20分钟左右讲完一个章节,以方便网络课件的分集制作。
1、课酬:授课老师每小时课酬标准为1000元,讲课半天为3小时计3000元整。如果您认为以上课酬太低,请将您所期待的数额反馈我们再行商定。
2、杂费:授课老师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我们安排报销,中午工作餐或晚餐我们负责招待。
八、确认邀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教务)
(主编)
邀请人: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商会领导:
您好!
因为,在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面前,非专业人士处理起来往往力不从心,事倍功半,有时甚至误入歧途。对于法律的漠视与无知更有可能招致无法挽回的败局。当深陷危局之时,才想起律师,殊不知,此时已经“冰冻三尺”了。这时不管聘请多么高明的律师,都难以在短期内化解危机,付出的代价将可想而知。
聪明的企业决策者可能已经意识到,为成功地避免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致命性风险,聘请专职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听取律师的建议,可以成功地避免后患,其睿智程度无异于以极小的代价购买多份“兰德公司”的报告结论。
因此,我所愿竭诚为贵商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了能让贵商会感受到我们的诚意,我们拟定为贵商会提供一次免费的法律服务。服务的形式可以是讲座、培训、法律咨询或是其他形式,具体方案会在于贵商会沟通后及时提出。
若贵商会对我们的这次免费法律服务感到满意,愿意聘请我们做为贵商会法律顾问的话,我们将会为贵商会及会员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一、专业诉讼服务
代理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代理劳动仲裁、普通经济仲裁等仲裁案件。
二、非诉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各类合同审查、律师函、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谈判、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等非诉法律服务。
顺颂
商祺!
律师事务所
20xx年十月二十一日
尊敬的各位同仁:
20xx年是国家“”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盈科律师事务所亦将紧随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布局,调整思路,开拓进取。近几年矿产行业和矿业企业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重中之重,越来越稀缺的矿产资源势必掀起更高的投资热潮。而基于矿产能源行业的飞速发展,对专业的矿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将随之迅猛增长。
在刚刚过去的20xx年,盈科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已与国内外各矿业投资机构、各矿业协会、tcm矿业总裁班等诸多矿业精英群体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达成共识,同时结合盈科律师的专业优势及人脉资源,一个集矿业投融资和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全国性矿业服务平台已初具规模。为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盈科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决定,邀请有意于矿业发展方向的律师同仁加盟本部,共同打造“盈科矿业”服务体系,以总所矿业部为纽带,在各分所联合设立分所矿业部,组建一支不少于四十人的矿业服务团队,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矿业投融资平台和专业的矿业法律服务平台。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分所矿业部(或专职矿业律师)设立及人员要求。
1、分所矿业部(或专职矿业律师)设立要求:根据分所实际情况可选择设立分所矿业部或专职矿业律师,并设固定联系人一名,专人一对一地与总所矿业部联系。每个分所以个人名义加盟的专职矿业律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2、人员要求:由于矿业服务的专业性与特殊性,申请加盟“盈科矿业
”的律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所矿业部负责人或专职矿业律师;【法律顾问邀请函】
.拥有矿产资源类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体流程:
(3)总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价,审核通过的律师,须与本部签订《盈科矿业律师合作框架协议》,方可成为本联盟的正式成员律师。
二、总所矿业部的优势及支持。
1、总所矿业部的优势:
(1)资源优势
在十几年的酝酿期中,我们与诸多矿业投资机构、矿业协会、勘察机构等已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拥有充足的客户群,掌握了大批的矿业投融资项目。
(2)人脉优势
的战略合作关系,平台广阔,人脉资源丰富。
(3)见解独到
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国内一流法学院,团队核心成员兼具矿业从业背景,对矿业产业的现状和前景无论在整体把握还是局部分析上均具独到见解,认识深刻、视野开阔,并具实际可操作性。
(4)信息共享
2、总所矿业部支持:为了把“盈科矿业”打造成全国性的行业平台,提升盈科矿业服务的影响力,更为了律师个人在矿业领域内的快速发展,打造有竞争力的专业矿业律师团队,矿业部将居中协调,为资源的整合保证畅通的沟通渠道。矿业部将通过以下方式对加盟律师给予有力支持,帮助加盟律师树立专业形象,使相应客户群体能以最直接的方式看到并了解团队律师在矿业法务、投融资领域的优势。.总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将对成员律师进行具体、实时的业务指导;
.成员律师可以成为中国矿业交易网的正式会员,可以利用该网络平台免费发布、获取、交流矿业信息;
.定期举办矿业律师专业研讨会;
.定期出版专业期刊《盈科矿业法律专刊》;成员律师可以担任期刊的编委、撰稿人,可将该期刊作为专业资料寄送客户;该期刊将对成员律师进行包装、推荐。
.合作开展各项矿业法律服务,如交易信息及投融资渠道的共享、合作开展矿业并购项目等;
三、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原则,按所里规定办理,具体项目可特殊处理。
四、结束语
合作共赢的理念,诚邀所内有识有志之士加入矿业团队,互助互利,共同打造金牌矿业法律服务团队,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