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2017年顺利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辉煌佳绩,QS法学学科排名迈进世界前100强,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为落实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服务好国家战略,经学校批准,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拟于2025年单独考试招收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人。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的实体性科研机构。其率先在全国招收培养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中心开创了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先河,大力推动党内法规学科发展,于2023年申请增设“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并成功报教育部备案;中心致力于建成党内法规国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创新基地和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基地。中心自2020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硕士,通过特色培养提高实务工作者自身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实现实务工作与基础理论紧密结合,提升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对实务工作的促进功能,构建了党内法规非全日制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学”发展,促进实务工作与基础理论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从事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计划招收15人(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计划招收15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在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见附件1);
(5)“研招网”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的《报名信息表》1份。
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
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湖滨旁人文社科楼106室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网上报名和纸质审核材料递送缺一不可,完成者方视为报名成功。武汉大学法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审核材料者将不予准考,报考资格审核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准考名单。
四、报名
考试方式: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报考学院:法学院
报考专业:035101法律(非法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035102法律(法学)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科目:
2.复试
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单独考试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正式录取前需政审、体检合格,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学制与学习形式
学制:法律(非法学)3年;法律(法学)2年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具体由法学院和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统筹安排。
八、学费标准
法律(非法学),学费标准为6.5万元/年,分三年缴纳,合计19.5万元/人。
法律(法学),学费标准9.75万元/年,分两年缴纳,合计19.5万元/人。
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学校2025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十、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