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工作人员4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1
重症医学科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
/医学学士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
疼痛科医师
麻醉学
本科/
医学硕士
3
检验科技师
医学检验
合计
4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9月6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9月6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及排列顺序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本人签名)(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三)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