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12公司简称:中微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18,198,5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3,639,704.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2
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13.67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总量为54.68万份,约占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486.2237万股的0.102%。
(3)行权价格:150元/股。
(4)激励人数:共计6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0-2023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6-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础,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16-2018年度营业收入均值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公司2016-2018年度营业收入均值为10.74亿元。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目标管理(MBO)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3)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6)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4.68万份股票增值权。
(三)激励计划各期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尹志尧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2、股票增值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三)监事会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6月30日。
(二)行权数量:13.67万份。
(三)行权人数:6人。
(四)行权价格:150元/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手续。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进行了调整,公司相应对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章之“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可行权日”规定的不得行权期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如下: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安排不变。
五、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4、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4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接受劳务和承租房屋的交易金额为1,500万元。关联董事张亮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赵宇航,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娄陆公路497号。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969,453.68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75,660,420.8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32,712,931.7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18,198,5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3,639,704.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0
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3、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6)。
5、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9、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975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755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3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杜志游先生、朱新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志游先生、朱新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杜志游先生、朱新萍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杜志游先生、朱新萍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杜志游先生、朱新萍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珩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丛海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丛海先生、陶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丛海先生、陶珩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附丛海先生、陶珩先生简历
丛海先生,196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研究生。1995年至2002年,担任新加坡特许半导体蚀刻资深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担任美国台积电海外厂蚀刻资深工程师;2003年至2018年,担任新加坡GlobalFoundries研发部门蚀刻部技术总监;2020年至今,担任中微公司副总裁兼刻蚀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微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丛海先生通过AdvancedMicro-FabricationEquipmentInc.Asia持有本公司股份36,841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1%,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陶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2002年,担任武汉理工大学校办工厂机械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担任捷锐气压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3年至2005年担任精技机电(上海)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5至今,历任执行总监、副总裁、LPCVD产品部和公共平台工程部总经理。现任中微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陶珩先生通过嘉兴创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33,570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2%,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6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3年9月12日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潇
传真:+86-21-61002205
地址: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证券代码:688012证券简称:中微公司公告编号:2023-067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经管理层研究,现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丛海、陶珩、姜勇、陈煌琳、刘志强、何伟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杜志游、麦仕义、李天笑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技术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并支持公司未来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推动公司多产品布局的战略实现。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杜志游、麦仕义、李天笑将不再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故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杜志游博士,1959年生,美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学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博士。1990年至1999年,历任PraxairInc.高级工程师、经理、董事总经理等;1999年至2001年,担任应用材料全球供应管理经理;2001年至2004年,担任梅特勒-托利多上海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今,历任中微公司副总裁、资深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志游先生直接持股1,398,326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23%。
麦仕义博士,1947年生,美国国籍,台湾大学学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博士。1985年至1989年,担任英特尔资深工程师;1989年至2003年,担任应用材料资深总监;2004年1月至2004年6月,担任英特尔项目经理;2004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微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仕义先生直接持股1,851,326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30%。
李天笑先生,1958年生,美国国籍,复旦大学学士、美国韦恩大学硕士、美国纽约大学硕士。1990年至1995年,担任美国索尼资深电气工程师;1995年至2004年,担任应用材料亚太项目经理;2004年9月至今,任中微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笑先生直接持股1,663,782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27%。
2、参与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杜志游先生在任职期内,参与研究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知识产权共40项;麦仕义先生在任职期内,参与研究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知识产权共2项;李天笑先生在任职期内,参与研究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知识产权共2项。
公司享有前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丛海先生,196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研究生。1995年至2002年,担任新加坡特许半导体蚀刻资深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担任美国台积电海外厂蚀刻资深工程师;2003年至2018年,担任新加坡GlobalFoundries研发部门蚀刻部技术总监;2020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中微公司董事、副总裁、刻蚀产品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丛海先生通过AdvancedMicro-FabricationEquipmentInc.Asia持有本公司股份36,841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1%。
陶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2002年,担任武汉理工大学校办工厂机械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担任捷锐气压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3年至2005年担任精技机电(上海)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5加入中微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集团副总裁、LPCVD产品部和公共平台工程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陶珩先生通过嘉兴创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33,570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2%。
姜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2005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中微公司副总裁、MOCVD产品部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姜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90股,通过嘉兴创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42,011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2%。
陈煌琳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学士。2000年至2018年,就职于泛林半导体,任职资深客户服务经理;2018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中微公司副总裁、ICP产品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陈煌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30股,通过AdvancedMicro-FabricationEquipmentInc.Asia持有中微公司股份58,284股,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1%。
刘志强先生,197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北京清华大学学士,硕士。2002年至2004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蚀刻工艺工程师;2004年至2008年,担任新加坡特许半导体蚀刻主任工程师。2008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中微公司副总裁、CCP刻蚀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刘志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何伟业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学士,硕士。2007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逻辑技术研发部,担任工艺工程师;2011年至2021年,就职于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主管、产品经理;2021年加入中微公司,现任中微LPCVD产品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何伟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9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足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先进封装、LED生产、MEMS制造以及其他微观工艺的高端设备领域。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