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化石能源消费的加剧及消费的同时带来的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影响到了温室效应,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个国家纷纷将眼光注视到了循环经济的体系建设。
对于西安而言西安市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也应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但是现在的循环经济的模式采用的是西方国家的模式。纵观西安本文认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存在几方面的问题点:
一、资金、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资源回收率低,不易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
由于资金投入少,技术开发能力弱,一些与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相伴的环境污染物未能妥善处理。据测算,目前我国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00~350亿元。
二、西安的废弃物的处理技术落后,处理率几乎为零。
从统计数据显示西安市的废弃物处理92.4%是直接填埋处理,只有7.6%是焚烧处理,而且废弃物的处理能力只达到69.2%,还存在不法投弃及未统计得到的废弃物。
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首先是焚烧、堆肥等,其次是填埋处理。如日本只有10%的生活垃圾直接进入填埋场,而西安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置几乎全是直接填埋。
三、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再利用问题的全民意识及社会及公民对资源的有限性
公众意识的提高是开展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前提条件。
针对以上的不足及差异,盲目的采用先进的循环体系,会加大自身的负担及发展的脚步,产生的废弃物不能及时的处理,日复一日越积累越多,不但浪费了土地、资源还污染了环境。因此我认为可以改变固有的循环体系模式,有简单、省资金的循环体系方式先将废弃物解决,随着资金的不断进入、技术的不断改进将体系完善。
一、适当的中间处理法的介入
针对资金、技术、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的解决,可以采用适当的CDM事业的导入,及现状的资金状况下简易技术处理手法的引入(可持续的简易循环体系)。
CDM事业的导入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可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的提高和设施的完善率。主要是由工业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而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在这样的前提下,很多CDM企业愿意投资到发展中国家来,可以借此机会引进资金和技术。快速的完善自己的循环经济利用体系。
二、建立具有西安特色的简易可持续并不断改进的循环利用体系。
采用简易的循环体系(如图简易循环体系模式图),西安市的固体废弃物的成份主要是有机废弃物,采用简单易推广的堆肥处理、气体合成技术,例如EM(有用微生物群)技术来进行,EM在越南等地开发试验田进行的实验研究,研究表明EM具有1.堆肥效率提高,生产周期缩短;2.生成物的臭气减少,质量提高;3.伴随质量的提高,需求量扩大使得资源的循环率提高,等的特点。同时它由于干净卫生,减少消毒、除臭的工序,还大大的降低了处理成本。我国和越南的环境状况相似,建议西安可借鉴使用及推广。
推广生物煤气的合成使用,不但可以解决生物废弃物的产生,解决部分能源的需要。并利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发电及热能力利用,是农业大国的我国首选战略。
BS:(BioMassSupply)生物量(biomass)或现存量,是生态学术语或对植物专称植物量(phytomass)。是生物体构成物质的产业资源、安定化的生物物质能源,也可称之为生物燃料、经济燃料。是将纸张、粪便、食品的废料、建筑废料、下水污泥、有机垃圾、麦秸秆、残木材、资源废材、淀粉等加工后利用的生物废弃物能源。
参考资料:
[1]王鲁明;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5年
[2]姜国刚;东北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6年
关键词: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日本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地方自治体为主,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辅助和管理,企业、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产学官一体化的园区管理和运作模式。目前,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主要由环境省和经产省共同负责,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环境省负责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而经产省主要从产业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对可回收资源如铁、废塑料等的管理工作。
入园企业的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必须具有先进性、领先性,方能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援助。国家对入园企业的补助经费,一般占企业建设经费总额的1/3-1/2。各地方政府对入园企业也有少量补贴,但补助金额多少不等。如,北九州市政府对入园企业的补助费用占企业总投资的2.5%。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新建工厂的土地占用、厂房建设及主要设备购置。以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为例,该园区目前已投资502亿日元,其中国家投入100亿日元,市政府投入58亿日元,民间投入300亿日元,已建成16家研究机构和21家生产企业。
二、日本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主要做法
日本生态工业园区是以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为目标,在发挥地区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引进环保产业,严格控制废物排放,强化循环再生。截至2006年底,先后批准建设26个生态工业园区。日本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学术支持、民众参与、企业化运作,产(企业)——学(大学和科研院所)——官(政府)——民(国民)紧密协作,共同实施。
(三)强大的学术支持。在园区内开辟专门的实验研究区域,产、学、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废弃物处理技术、再利用技术和环境污染物质合理控制技术,为企业开展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日本大部分工业园区都非常重视高科技的发展。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废纸再利用、填埋再生系统的开发、封闭型最终处理场、完全无排放型最终处理场、最终处理场早期稳定化技术开发、废弃物无毒化处理系统,以及豆腐渣食品垃圾生物质塑料化等。
(四)园区建设重点突出、特色分明。从总体上看,日本生态工业园区内的产业活动是以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但从利用的废弃物种类看,园区之间还存在差别,即各园区都有自己的方向。另外,同一类型的废弃物再生事业也可能在不同的生态工业园区实施。如,秋田县、宫城县、北海道和北九州市等4个生态工业园区均布局了家电再生利用设施。后一种情况表明,日本所规划、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是具有地域性的,即首先考虑不同地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技术基础,同时也考虑废弃物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
(一)加强法律规范。日本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能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建立生态工业园区中的权责关系。日本企业较强的环境意识是建立在环保法律基础上的。而当前我国的环保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企业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淡漠。因此,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有利于提高企业守法的意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今后,必须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企业和居民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农村禽畜养殖业;循环经济;经营模式
一、循环经济是农村禽畜养殖业和生态保护的共同需要
(一)清除禽畜废弃物、降低水土污染,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清洁性
(二)促进禽畜废弃物、饲料、边角料等的循环利用,降低禽畜养殖的资源消耗
(三)形成集约型、立体化的生态养殖体系,强化禽畜养殖产业的综合运营实力
二、阻碍农村禽畜养殖业实现循环经营的因素
(一)民众生产、生活意识较为粗放,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不足
在当下的广大农村,分散化、自给式的家庭经营占据了禽畜养殖产业的主体地位。而尽管也有一些养殖户扩大了生产厂房、增加了养殖管理员。不过,出于成本投入与经营维护考虑,其并没有全面引入现代化的电动机械生产设备,而是普遍采取传统的人力饲养方式进行生产与经营[6](P102),生产车间也多以自家空置场地为主。对于禽畜废弃物的处理,大都是就地倾倒、直接燃烧或掩埋。而为了方便管理,不少养殖户也没有将生产区与日常起居区进行分离,导致其生活环境的清洁度大大降低。这种规模化不足、规范性缺失的运作模式,就使得其生产、经营显得更为粗放与落后。而由于自身发展观念比较保守,信息获取渠道又比较单一,不少民众也都不愿意主动引入循环经济运作模式。即使部分养殖户进行了尝试性的应用与模仿,却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去购置新式生产设备,培养饲养员学习最新的管理技术,而是,这就使得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辅助效用大打折扣。
(二)禽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有待升级,低价竞争优势尚未凸显
在地方政府的宣传与引导之下,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农村,率先开始了在禽畜养殖产业之中,引入了循环经济运作模式。不过考虑到新型运作模式的潜在风险性,加之又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少养殖户都仅仅进行了生产设备更新,淘汰了过去较为粗放、效率低下的人力作业。而在沼气、沼液、沼渣的清洁处理与循环利用上,又因为资金限制,也仅仅引入了用于废弃物粉碎、压缩以及烘干的初级技术设备,难以对禽畜废弃物进行更为高级的营养物质分离、提取、成肥以及再加工。而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应用,也逐步降低了经营支出,养殖户也希求通过推出性价比较高的农副产品,来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不过囿于技术层面的缺陷,其所推出的农副产品又缺乏应有的新颖性、品质感以及所宣传的生态营养价值,难以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所以,实际收效也普遍不如预期。这也抑制了其进一步应用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热情。
(三)禽畜养殖业的无序化经营较为普遍,缺少规范化的统筹与指导
(四)激励与扶持机制跟进相对滞后,难以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
与采矿、冶金、化工等农村传统重工业相比,禽畜养殖产业所产生的营收、税收以及就业拉动效应相对较小。在政绩至上的发展观念的误导之下,自然也很难得到农村地方政府的重视。而随着经济下行对于重工业的消极影响迅速显现,加之为了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推广、发展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任务,不少农村地方政府也都纷纷开始重视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宣传与推广。然而在中小额专项信贷支持、税收减免、市场管控等具体的优惠与扶持手段的制定与执行上,却又存在明显的脱节,难以让禽畜养殖经营者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增加家庭收入、提升营收效益等的现实益处,当然也无法有效吸引其去了解、应用并投资这一新型经营模式。[7](P18)
三、推动农村禽畜养殖业循环经营的措施
(一)多样宣传循环经济多重价值,引导民众形成科学的生产生活观念与习俗
(二)加强禽畜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完善对于民众的指导、培训
要加强对于新式循环经济运作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制度的引入,采取全面推介、独立运作以及循序渐进的操作方式,在保持既有的禽畜养殖生产、经营体系不变的基础之上,单独创建厂房、配备人员进行独立运营,与原有的生产产区形成彼此比照。然后再逐步对原有的生产、营销系统,进行生产、管理技术的分步更新。此外,也应当细化对于养殖经营者学习循环经济运作模式的规范培训,同步展开基本理论知识与操作实践能力的讲授与锻炼,并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长期指导、帮扶。[9](P139)
(三)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功能,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监督考核与处罚公示
(四)增加专项优惠、扶持手段,鼓励农户、中小企业形成低碳化合作运营产业链
一是需要完善各类优惠、回馈活动的管理机制,采取优先发展激励奖励、中小额无息贷款、租金与税收减免等形式,重点吸引个体养殖户引入循环经济运作模式;二是应当建立政府、养殖户以及企业三方协作机制,启动募集社会闲散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孵化,进行生态养殖技术革新、管理制度优化,并细化养殖户与企业之间自助交流、中小企业市场信息共享等,增强产品创新研发与投放,进一步普及低碳经营理念与手段,推动集约型、高效化运作模式的形成。[10](P6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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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通过不断创新探索来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助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一、前言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显著增加。然而,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等问题。如何解决日益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
对此,中央从战略高度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未来五年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将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强化节能、环保等指标的约束,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调整能源的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8%;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10%[1]。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工业方面,循环经济主要体现在“节能降耗减本治污、再生利用发展增效”。
下面就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为实例,浅析企业如何通过不断创新来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热电联产,走上循环经济产业之路
热电联产是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与热电分产相比,可以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并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动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
富阳被誉为“中国白板纸基地”,白板纸年产量占全国白板纸总产量50%以上。造纸生产由于工艺的特殊性,其生产过程中除了需大量用电之外,还会消耗大量的蒸汽。2003年,依据富阳市《江南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落户富阳市江南造纸工业功能区,主要承担区内近180家造纸企业和今后功能区发展企业的集中供热任务,电力产品则并入国家华东电网公司。通过集中供热,功能区内拆除造纸企业重污染小型燃煤锅炉230余台,烟囱160支,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当地环境。各造纸企业关停锅炉后,不仅消除了造纸企业的安全隐患,而且热效率提高50%左右,大大降低了园区内GDP能耗,综合效益十分明显。
同时,公司并没有把生产后的废灰、废渣当作废弃物来处理,而是把它当作是一种再生资源来对待。产生的废灰、废渣经过监测,污染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废灰恰好可作水泥厂的添加剂,而废渣可作为新型轻质建材原料,现在公司已与富阳、萧山等地多家水泥厂、新型建材厂签订了长期利用合同,有效地处理了废灰、废渣问题。
富春环保热电联产项目的顺利投产,不仅缓解了地方用电紧张的矛盾,同时解决了功能区内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的问题,并且实现废弃物再利用。从此,公司真正走上了循环经济产业之路。
三、引进垃圾、污泥处理新技术,创新循环经济产业模式
富阳造纸业可持续发展还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造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纸渣和造纸污泥,污泥的简单填埋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由于这些废弃物里含有大量的有机纤维成分,具有一定的热量,将其适当处理后进行焚烧,既可以最大限度的对该部分废弃物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又可以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其焚烧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热量,供应造纸企业生产用热及发电,真正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目标[2]。
公司引进先进的循环流化床垃圾、污泥焚烧技术进一步实现热电联产,使富阳城区以及附近20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全部得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为公司制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富春环保于2010年上市后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为充分实现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公司总建设规模为“九炉六机”,装机容量达108.5MW,供热能力达850t/h,日处理垃圾800吨,日处理污泥2035吨(含水率80%),年节约标煤20万吨。
富春环保的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技术作为少有的一种能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使得富春环保与造纸企业之间形成了共生耦合的循环关系,有力地推动了造纸功能区的生态建设,大大创新了循环经济产业模式(见图1)。
四、利用先进工艺,提高循环经济效益
由于循环经济设备投资大,效益低,公司的着眼点并不完全放在“废弃物回收利用”上,而是全方位地考虑循环经济方式。通过不断研究探索进行技术研发,引进先进工艺,改进工艺、节能降耗,通过组织企业内的物料循环,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的使用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达到循环利用或再生利用,例如:
1、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减少电能损耗。
富春环保采用的绿色节能灯、汽动给水泵、高效节能风机和高压变频调速都是节电的“好把式”,普遍使用的10KV高压电气设备也能大大减少升压和降压过程中对电能的损耗。现有节能设备每年可节电2400万千瓦时,相当于富阳市两个城镇居民的全年用电量。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