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21〕1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压实管理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公众需求,加强统筹规划。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紧扣重点工作,做强做精政务新媒体。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发布信息、行业服务、宣传工作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内容审核、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职责。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回应关切、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设置有效互动功能,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便民热线等政策知识库提供政策咨询,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认真做好互动留言的办理反馈、审核发布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强化对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尤其是针对以下八类问题,要切实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经过整改仍未解决的问题,或屡次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属于各县区管辖范围内的新媒体账号,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及时督促予以关停注销;属于市级有关部门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由该部门负责整改或关停、注销等工作。
3.互动服务不实。对公众需求诉求“不闻不问”,或回复出现“雷人雷语”,办事服务功能不好用、不实用。
4.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重大表述错误。
5.管理底数不清。账号长期闲置不注销,甚至遭“盗用”。
6.过度“娱乐化”。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引发公众反感。
7.运维保障差。发布类账号长期不更新或更新不及时,被公众质疑为“僵尸”“空壳”;移动客户端等无法安装或无法使用。
8.托管变“脱管”。代运营机构资质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审校机制缺失,主办单位放任不管。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围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办事服务等关键点,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环节全流程、全过程信息公开。要充分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实现信息同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要积极探索与外部技术力量合作,更多制作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县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二)加强矩阵协同联动。建立以本地区或业务部门主账号为引领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充分发挥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内部协同功能,开展权威发声联动、转办督办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间以及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助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三)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领导、审核流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格做到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提升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严格委托管理制度。实行委托代运营的,选择的运营机构必须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媒体运营资质,要督促运营机构提高政治敏锐性,提升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建立运营监督机制,全面科学考核运营绩效。
五、强化监管机制
(四)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为政务新媒体正常运维提供必要运营经费,配备熟悉互联网和新媒体业务的专(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运营保障能力。要加强账号密码管理,防止账号被盗、密码丢失等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防护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处突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