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情况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取消报考(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6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
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小二寸),所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信息表》1份(网上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二)岗位调整
(三)领取面(考)试通知书
按照报名人员留下的联络方式,由公招小组通知参加面(考)试人员领取面(考)试通知书。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考)试通知书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到面(考)试通知书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考)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以面(考)试方式进行。面(考)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考)试公告或《面(考)试通知书》。
1.确定面(考)试人员。
按照岗位要求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须达到2:1,如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数量或因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考)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面(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考)试(不受招聘岗位职数比例限制)。
3.面(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二)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七、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或录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考)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后,由用人部门提交书面考核报告与意见,经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正式通知人事科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如确有工作需要,可以延长考核期,但延长考核期次数仅为1次,延长的考核期不得超过30天。延长考核期后仍然不能考核合格的,则停止考核,不予招聘;是否需要递补,由医院公招领导小组确定,如需递补,按照面(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面(考)试通知书是考生面(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十、待遇
1.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2022〕91号)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其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可考核上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考核上编;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特别优秀的,取得初级职称可考核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