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鹿泉进行了常规巡视,7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指挥部”。坚决履行好区委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和副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副书记兼任。全区各级各部门也迅速成立了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将巡视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计划书”。在深入学习和深刻查摆的基础上,7月11日召开二届区委第43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区委书记负总责、各级干部统筹抓,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区委报告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强化推进实施,打好“攻坚战”。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于7月24日、8月29日两次专题研究了整改落实工作,听取了党政班子成员牵头工作情况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9日、8月23日两次召集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集中调度,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方案。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围绕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各牵头单位坚持定期向区委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决防止前紧后松,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五)强化建章立制,筑牢“防火墙”。坚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穴位,直抵要害,注重建章立制,严抓制度落实,确保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以改革思维和创新方式探索推进,持续改进和完善顶层设计,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巡视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各项制度24项,进一步促进巡视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立行立改下真功,扎扎实实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意见梳理出的7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2个、基本完成4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区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至2018年2月区委没有专题听取过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关于管党治党方面的汇报,区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上述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即知即改。3月22日召开二届区委第34次常委会,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法检两院党组管党治党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区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鹿泉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织向区委报告工作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其他党委(党组)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研究处理疑难问题时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不高,存在议而难决、议而不定的现象”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内涵,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八种本领”。二是规范程序。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实行会前把关和酝酿机制,所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题,必须由分管常委审定;涉及政策性重大事项,必须由党政分管领导同时审定。提前将研究议题发至各常委充分酝酿。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15次,除传达学习类议题外,研究议题均为5个左右,全部议题均一次性顺利通过。三是解放思想。先后组织不同规格、不同规模的考察团队,多次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文化产业、城市建设等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拓了眼界。四是问计于民。深入开展“脚步量基层”活动,区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120天,每月至少一次到分包项目、分包乡镇和联系点现场办公;先后召开了北部振兴、项目建设、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座谈会,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依据。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区委常委会安排议题有时偏多偏紧,事前深入调研和酝酿沟通不充分,会上研究讨论不深入”问题。整改措施:对照上级要求,结合鹿泉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议事决策程序。按照小批量、多批次的原则,每两周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所有上会议题严格把关,会前全部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确保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全面完成去产能、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上有畏难情绪,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去产能。制定了鼎鑫、曲寨去产能方案,按照“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促转型。深入贯彻全省推进去产能调结构转动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关小促大、保优压劣,与河北省地理科学研究所合作,指导鼎鑫水泥建设全省首个活态水泥博物馆。成立了曲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小组,聘请省级专家团队编制了转型升级规划,有序推进产城融合型发展。三是加快育动能。以山前大道北延为契机,两侧布局“旅游+”产业,打造一条玉带串珠、亮点纷呈、抱团发展的旅游之路、生态之路、发展之路;以西北物流产业聚集区为依托,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打造智慧物联网基地;以保护和发展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发挥康态中华鳖、华洋饮品等农业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谋划建设了薰衣草庄园、七彩鹿泉嘉年华等10家现代农业园区,其中市级园区2家,进一步促进北部特色农业发展。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自觉性不够,存在以区委常委会代替中心组学习、以书面传达代替集中学习、以专家培训代替交流研讨的现象”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计划和审批机制,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提前印发学习资料,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所有中心组成员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实行提醒函制度,凡未能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会后发提醒函,及时完成自学“补课”。今年4月份以来,共向中心组成员发放学习提醒函4次。年底前,区委中心组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2.关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区委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仍有个别领导干部认为意识形态管理只是宣传部门的事”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注重学习。认真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把“九个坚持”作为新时代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的根本遵循,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建章立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监管体系,将主体责任细化为“三个清单、四个办法”,进一步促进了责任落实。三是经常研究,区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区委书面报告落实情况。8月29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研究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作了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流程图,从严规范干部选任的环节程序。对2012年以来提拔重用所有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每个人都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科学有序实施干部调整和交流,充分体现干部调整的合理性、计划性和长远性,避免频繁调整干部。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预审报备制度,按照先预审、后调整的原则,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避免单位主要领导或同一领导干部频繁调整,特别是注重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2.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差距。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经常、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把加强“三会一课”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基础载体,完善规范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机制,建立了月报备、季总结制度,加强庄重性、严肃性、规范性“三性教育”,定期指导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纳入区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在8月底之前全部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认领剖析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整改举措。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按月收缴和定期通报制度。四是制定了《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工作自查和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回头看”工作,重点开展看问题是否解决到位、看档案是否整理齐全、看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看“两委”换届工作是否进展顺利“四看”活动。目前,13个乡(镇、区)已全部完成,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22个。二是开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行动,在充分调研摸底基础上,召集财政、农牧、扶贫等部门进行专项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重点采取盘活村集体荒废资产资源、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有序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等措施,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力争三年内全部消灭“空白村”。三是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开展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攻坚行动。目前,全区53个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已解决8个,发展入党积极分子9名;年底前再解决6个村,剩余39个村2019年底前全部解决。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力度和韧劲不足,‘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处典型案件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双移送制度》,对信访部门受理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在向区纪委监委案管部门移送的同时,向专门负责纠正“四风”问题的党风室移送,单独建立台账并优先办理,筛选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二是制定了《执纪监督室分头联系重点单位工作制度》,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由区纪委监委责任科室盯紧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制定了《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全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腐败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以通报形式公开曝光。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12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山会海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的通知》,对发文数量、发文质量、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能以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发文的不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文,确需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文的,必须经主管区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进入发文程序。针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等7种情况,严禁以“六种发文类型”印发文件。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必须体现我区特色和创新性举措。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直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乡(镇、区)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报文。三是建立了常委部门和“四办”协调沟通机制,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牵头协调各常委部门和四大办公室,坚持每周五下午碰头,严格控制全区性会议活动,由分管区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能不开的一律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严控会议时长,严控参会范围。今年4—8月份,区委、区政府(含两办)印发文件166个,同比减少14.4%;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会议5次,同比减少37.5%。
2.关于“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四种形态’理解得不够透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在监督执纪中正确适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区纪委监委在执纪审查月通报工作中,对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在方式方法、权限标准、程序手续等方面制定制度规范,及时收集、录入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确保纪律审查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今年4—8月份,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57人次,占比达到57.1%。
2.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到位”问题。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位。有的领导干部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2017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有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未就‘一岗双责’述职”问题。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区委工作规则》《鹿泉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实行了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半年研究和听取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全区其他党组织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在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加强对区级领导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引导树立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在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仍有部分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对照上级问题分类处理意见,逐一对2016年、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上级认定的问题情况及5月份发现的新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清理到位、处理到位。三是开展交叉检查。按照石家庄市统一安排,新乐市财政部门6月份对我区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清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现有财经纪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力度,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巩固和拓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2018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发现新问题29件,全部整改到位,给予党组织问责6个,问责党员干部6人。二是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底述职。7月13日,区纪委书记对13个乡(镇、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乡镇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纪委书记、副书记均不再承担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将全部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来,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并对13个乡(镇、区)提出了办案目标。三是加大对乡镇纪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已全部到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进行了跟班锻炼、以案代训,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监督执纪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关于“基层财务监管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
3.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多发”问题。
4.关于“巡察工作薄弱”问题。
(七)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关于“针对2012年3月省委巡视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原鹿泉市委明确了9大类、32小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但是,随着形势发展和鹿泉撤市设区,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抓整改,有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区域协调发展上,总揽全局用力不够均衡,工作摆布、政策资金向北部倾斜还不够,南北差距依然明显”问题。整改措施:结合实际,统筹摆布工作力量,在区二届二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补齐北部发展和城市建设两个短板,区人代会通过实施北部振兴的决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南北协调发展列为“八个三年行动计划”之一,并确定了“一年出形象,两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的工作目标。目前,工作专班已经组建,区域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招商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发展活力持续迸发,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的鹿北新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区域内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的任务仍然很重。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与发展需要还不适应”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水源保护区分类处置,101家散乱污企业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关停取缔。根据分类处置办法,确定了关闭类企业4家,目前已全部关闭;拆除类企业10家,9家正在拆除、1家正在评估;搬迁类企业4家,正在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河道垃圾清理和入河排污口封堵进行检查整改,共清理河道垃圾16万方,封堵入河排污口10个。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思维,建立了干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领导干部个性化信息系统,通过整合分析领导干部各项测评情况、考察评价材料、工作实绩材料等数据资源,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的运用,察准干部长处优势,为区委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决策参考。用足用好2000万元人才基金,着眼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素质,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选派优秀干部有针对性进行“回炉深造”;进一步加大定向选调生招录力度,拓宽引才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区12件问题线索,涉及13人。到目前,共初核8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科级5人、科级以下7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8人、第二种形态12人。
另外,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发现并移交部分单位带班领导擅自脱岗问题线索1件,涉及9人。到目前,共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科级6人、科级以下3人;采取第一种形态7人、第二种形态9人。
综上,到目前我区共初核8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其中科级11人、科级以下10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5人、第二种形态21人。
三、举一反三管长远,驰而不息深化整改落实
目前,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一以贯之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经济强区、大美新城、幸福鹿泉新篇章,以实际行动向省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具体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鹿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严从实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时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冬奥会及举办第四届河北省旅发大会等重大战略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走在前、做表率”的勇气,争创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做大做强休闲旅游一业引领,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智能制造三足鼎立的“1+3”现代产业格局。实施创新驱动,引导企业持续增加技改投入,再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实施人才强区,健全完善“人才绿卡”制度,让人才成为推动鹿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机制,打通壁垒,依托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加强与中电科13所、54所沟通对接,打造全省军民融合发展高地。举全区之力,持续实施北部振兴,全面加快鹿北新区建设,打造智慧物联网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旅游+特色农业,彻底解决水源保护区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深化“五星乡村”创建,高质量完成农村“两委”换届,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包乡镇、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刻将管党治党牢牢抓在手上。将省委巡视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等相结合,制定完善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坚定不移追求担当作为。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理念,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着眼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深化转型升级、补齐北部短板、提升城市品位等内容,进一步深化“指挥部作战”“五责四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看述评调”,营造全区上下一盘棋、各级干部统筹抓的工作局面。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对照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重大任务中选拔、培养和使用干部,加大青年、妇女、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关爱激励等制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的干事创业氛围,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