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与槐安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60米金色雨林儿童学习能力研究中心。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租用现有房屋进行建设,施工内容为室内部分装修、设备安装与调试、污水收集管网的敷设以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施工影响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除。
3、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床位安置等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本项目施工阶段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噪声传播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受影响范围较小。综上所述,预计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设备,据同类设备类比调查,其设备噪声值为75~95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针对风机采取远离院界布置,再经距离衰减后,通过以上减噪降噪措施后,北院界噪声最大贡献值38.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限值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院界噪声最大贡献值40.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限值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西美·五洲天地1号楼1层和4层、西美·五洲天地5号楼1层和4层、西美·五洲天地2号楼昼间噪声最大预测值为51.4dB(A),夜间噪声最大预测值为44.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五洲SOHO昼间噪声最大预测值为68dB(A),夜间噪声最大预测值为5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因此,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应及时清运或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施工单位应对所有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全员做到不随意乱丢废弃物,避免污染和影响周围市容环境。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SO2:0t/a,NOX:0t/a、COD:0.095t/a;NH3-N:0.005t/a。
三、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