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执行力和执行效率,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的闭环管理制度,建立从问题发现到整改、从立项到销项的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二、适用范围
各中心、区域、部门管理及以上人员。
三、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系统
所有针对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业务部分接受以后,或者未接受但提出了变通形式的整改计划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纳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被审计部门将整改计划量化为行动目标。
闭环管理主要包含:问题发现(立项)→责任确定→整改实施→整改验收→评价考核(销项)
四、职责与分工
督办部门:公司监察中心监察部
验收部门:公司监察中心审计部
验收标准:根据审计整改建议确定。
五、闭环管理程序
1.问题立项
2.责任确定
被审计部门或人员,须在问题立项后7日内,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以文字形式反馈整改计划,或者提交不能按审计建议整改的原因以及变通形式的改进计划;发送至公司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就书面反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由审计部发监察部正式备案,作为被审计部门或人员的责任确定承诺。未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需在3日内重新提交。
3.整改实施
4.整改验收
5.评价考核
六、闭环管理规范要求
七、闭环管理工作的执行纪律
1.问题立项后即纳入监察部检查监控范围,对整改落实各环节未按期取得进展的检查并予以通报,重点监控整改计划表及时提报的情况,按计划完成验收的情况。
2.对于整改计划应列入月度目标的,须将该月工作目标检视表通过oa报监察部备案。
3.未按期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未将整改计划列入工作目标检视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中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400元成长赞助。
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学校教室消毒工作,防止师生传染病的传播,特制定如下教室消毒管理制度。
2、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定期喷洒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3、各班清洁用具要做好标记(如笤帚、拖布、抹布等)并要专用,根据不同用处做标识,每次用后及时处理干净,干燥存放。
近日,在大麦屿港五万吨级码头,桥吊将一个个集装箱运至一艘内贸线货轮。甲板上的一线作业人员全副武装,穿着防护服正在进行船上作业。
进入20__年,大麦屿港稳步开局,截止1月6日已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1.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近14%。“开门红”的背后离不开大麦屿港区始终坚持的疫情防控、生产作业两手抓、两不误的理念。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而作为台州市内唯一一个拥有外贸航线的港口,大麦屿港区在国际航线上不断强化防疫措施,坚决守住海上安全防线。大麦屿港区于20__年8月设立了60人的外贸专班,主要进行国际航线进口箱查验、拆装,以及消杀、洗修等工作。
“专班人员在进行船舶登轮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服,并确保与船员不直接接触,整个作业过程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安全卫环部经理叶徐见介绍,专班人员登轮作业结束后需要通过防疫脱卸通道消毒,再由“两点一线”防疫专车直接接回集中居住点,确保万无一失。“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是大麦屿港区疫情防控的创新举措。
此外,大麦屿港区还要求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两针疫苗接种,并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叶徐见表示,大麦屿港区将进一步紧起来、严起来,持续开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工作。不仅在思想上对全体职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全面提高港区防疫工作,除了守好港区门卫、卡口等“小门”,还要做好监督管理,以监督强提醒、防漏洞,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延申至终端,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每个单元格内的闭环工作。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4.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20__年9月10日,商州区在全域核酸检测中发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查验等措施。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工作人员带头实行单位—居住地“两点一线”上下班,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各企业、项目工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和人员筛查,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药店诊所以及各小区、社区(村)要加强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对未落实专人查验、查验信息不严格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应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污染区。
2、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储血冰箱应每周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肝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6)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后集中处理。
1、工作人员进入ICU应换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安置,诊疗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对室内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在执行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如果导管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3、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三、基本要求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__),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__)、《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__),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__)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__);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二)急诊。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一、外科口罩
二、医用防护口罩
三、乳胶检查手套
四、速干手消毒剂
五、护目镜
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六、防护面罩/防护面屏
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如为可重复使用的,使用后应当消毒方可再用;如为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护面屏不需要同时使用。禁止戴着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离开诊疗区域。
七、隔离衣
八、防护服
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护服不得重复使用。禁止戴着医用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
一、组织架构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三)落实核酸检测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2、工作人员轮换上岗时,需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派员科室应严格把关,并提供人员名单至预防保健科备案,自行至检验科采样室完成采样。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后勤保障应急体系,做好一线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保障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两点一线交通保障
实施工作和集中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模式,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往返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三)餐饮保障
五、部门职责
(一)预防保健科:
(二)院部办公室:
1、负责收集需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住宿。
2、负责住宿安排地点安排:X酒店。入住人员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3、负责两点一线交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至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人员出行前联系通勤保障负责人安排接送车辆。
(三)总务科:
(四)医务科:
(六)医感科:
(八)财务科:负责每半个月与XX酒店核对,按实结算闭环管理人员住宿费用。
1.医疗机构关口前移,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科学设置预检分诊点。把好医院入口、门急诊及病区三道防线。所有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医院。
3.全面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患者等待间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应积极推广互联诊疗。
4.严格规范入院管理。入院患者须经过严格筛查,原则上排除新冠后收治。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进行抢救治疗。
5.强化落实病区管理。按要求设置过渡病房。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实施“非必要不陪护”制度,严格陪人筛查。实施护工“定人定岗”,严禁探视,鼓励视频探视。
6.加强患者院内诊疗管理。对于可疑患者尽可能设备专用,合理规划路线,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额外防护。
7.落实环境物表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物业保洁人员清洁消毒培训及考核,对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有监管与监测。
8.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既杜绝防护不足,又避免过度防护。强化全员培训,确保人人过关。
9.做好全员健康监测。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行程追踪等。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理。
1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二、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三、场所防控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四、观众进出管理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五、设施设备管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六、突发情况处置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常态化下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患者入院管理
(一)急诊患者管理
(二)非急诊患者管理
非急诊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阴性后入住普通病区。
二、患者及陪护家属管理
1.医院将全面禁止探视。为避免因大量人员聚集到医院而导致不必要的感染风险,除工作人员、患者及一位陪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区。
2.来院人员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提前准备好“安康码”,扫码进入医院。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
5.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根据病情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固定,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行陪护,更换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1、布局合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3、无菌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柜要洁净无尘,每天上班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地面,然后空气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记录监测结果。
4、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奇放间。
5、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6、洗涤间工作完毕后,将洗涤池内外刷洗干净,清理滤水杂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池内外,地面及近地墙面。
7、各区域清洁用具应区分,用后消毒处理后备用。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最好的医疗护理环境,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噪音等不利于患者康复的行为,我院于年12月1日起,在住院部实行封闭式管理,请遵守医院封闭式管理规定,以确保您的.亲人、朋友早日康复。
四、各病区的陪护卡请到各科室护理站办理;新入院患者凭住院证,可由2名家属陪同进入病房,由值班保安手动开门。
六、医院员工及其他在院工作人员刷门禁卡进出病区。
七、患者凭腕带进出病房。
八、请自觉遵守门禁管理及探视制度,患者、家属凭借陪护卡入病房,如为≤14岁的儿童住院,请家长24小时看护陪同。
九、您入住病房时,责任护士将根据病情发放陪护卡,请您妥善保管,办理出院手续时,请将陪护卡归还病房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如遗失,则在住院押金中扣除50元押金作为陪护卡制作工本费。请自觉遵守本规定,若强行闯入闸机,院方将移交警方处理。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xx〕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四、积极做好社区防控工作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五、科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
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八、加强督导检查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1、手术室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各区域间标志明确,符合功能流程。
2、进入手术室要换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换鞋,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及外出鞋。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气灭菌的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低温灭菌法。
4、麻醉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5、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6、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8、严格控制参观人员,手术间尽量减少流动人员,减少手术间开关门的次数。
9、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0、手术废弃物品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一、反应迅速,建立应急防控机制
二、细化分类,扎实作好精准培训
针对疫情防控进行分组,加强对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进行穿脱防护用品、发热患者的筛查、重点人群监测面访等业务培训,确保人人掌握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高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防护,保证开展防控工作安全。
三、严阵以待,落实预检分诊要求
四、脚踏实地,做实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做好辖区内崇州到集贤张石桥公交站车辆消毒,上下乘客及过往车辆排查工作。完成驻守崇州市安仁连接线高速路出口检测点防疫监测工作。扎实对本辖区外来(返乡)人员进行健康情况追踪排查面访,确保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医院医护小组24小时驻守崇州市安仁连接线高速路出口检测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防疫检查。
医务人员对崇州到集贤张石桥公交站车辆进行消毒,上下乘客及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对本辖区来崇人员健康进行追踪排查,耐心地为群众宣传、指导传染病预防知识。
五、加强协调,做好后勤物资保障
加强与卫健局协调,提前启动紧急补充购置防护用品及贮备工作,并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各类防护用品做到规范领用,合理使用,重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确保每一个口罩都去向分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通过实行周密的医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将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防护措施到位,有效防止医护人员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六、强化宣传,认真开展舆论引导
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XX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防疫情在院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就诊患者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组织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继续保持XX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工作常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完善医院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五个工作组的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调配、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与部门责任,进一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协同防控工作网络。
(二)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加强疫情精准防控
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防止疫情在院内扩大传播。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落实落地
(五)完善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要求,切实压实医院防控责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主管上级单位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宣传培训,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导致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院疫情防治实际,进一步完善我院防治方案、防治制度、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统一协调和调度。要求全院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我院扩散蔓延。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在院内传播、扩散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1、洗涤区、压熨、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2、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4、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5、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扫除。
6、工作人员作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一、疫情防控采购范围
二、疫情防控采购流程
三、防控物资的管理
1、健全内控制度
医院严格各类防控物资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要求加强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的材料和凭据管理,备注“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留存备查,事后做好统计登记;完善验收、入出库、领用等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及时登记确权并记入固定资产账、卡。
2、明确物资领用原则
3、启动消毒品应急预案
4、药品管控及保障方案
列入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根据医院现有库存及市场供应情况,医务部、药剂科可采取限制限科室使用方式以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5、保证物资储存量
四、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和标准发放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时限和提高标准。
五、加强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
1、物资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设备物资部→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工会
2、资金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财务部
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接洽,填写《捐款登记表》(表2),接收款项并做好登记工作。行政人事部(院办)负责捐赠回函的审核盖章。
统计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做好患者医疗费用统计台账,确保财政按规定据实结算医院垫付的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加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风险防控。
医院加强防控经费和物资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所有资金和财产全部纳入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设置明细账目进行单独核算。医院运营管理办公室对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及物资管理的各类风险进行监督管控,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七、风险防控
1、审查采购工作
医院参与采购活动的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审计、财务和群众的监督。医院纪委、监察审计室、运营管理办公室、财务部从下列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审查:
(1)采购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求。
(3)检查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举报材料开展调查和处理。
2、坚持采购原则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若有违反并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责任。
3、保证采购质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要保证采购及时、质量过关、数量准确,验收工作需要留存凭证,并由具体分工的部门留存。
4、加强采购过程管理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项目过程材料和凭据的管理,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留存备查,事后建立台账,做好统计登记。
5、按程序领用应急物资
6、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
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
消毒隔离制度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移植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来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1.全面推行分时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
2.患者应完成测体温(患者/陪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方可进入门诊区域。
3.患者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覆盖口鼻。
5.候诊区管理:严格控制候诊区人员数量,候诊区人员间隔就坐,非必要陪人不得进入诊区及检查区。指导患者分时段就诊。
7.自助或人工窗口缴费、检查、检验、取药等,需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