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医学院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是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也是全国唯一地处热带地区的医学高等学府,肩负着为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南海战略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学校前身由创立于1947年的私立海强医事职业学校和创立于1948年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而成。办学七十年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为引领、各层次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2018年,学校临床医学学科成为海南省首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
学校拥有国家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联合研究中心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1个,拥有海南省医学院士工作站2个、正在审批中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家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机构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联合实验室1个,以及一批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0个,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项目牵头单位。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拥有一批国家认证的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图书馆馆舍面积3.3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03万册,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主办《亚太热带医药杂志》等4种全英文学术期刊,其中《亚太热带医药杂志》、《亚太热带生物医学杂志》已进入包括SCI在内的国际著名检索数据库。
2019年,我校采取普通招考和推荐免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9年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免生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条件者一律不准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四、考试
(一)初试
1.在线打印准考证
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政治、英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为全国统考科目,药学综合一(药学学术学位)、药学综合(药学专业学位)、护理综合、卫生综合一、卫生综合二、西医综合(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基础医学学术学位)、口腔综合(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中医综合(中医学学术学位)、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由我校自主命题。
考生务必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技能操作(临床医学专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费用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六、说明
1.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2019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2.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