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22年下半年赴高校引才招聘岗位表(事业单位)
温馨提示:1.本表中“专业”一栏明确的专业名称,凡未特别标明“类”“专业类”“学科门类”等,均指专业名称。2.注意不同岗位用人方式有所不同。
岗位编码
招聘单位信息
招聘岗位条件
用人方式
备注说明
单位所属行业
单位层次
单位类型
单位所在地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条件
其他要求
该岗位需求是否已列入《泸州市2022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022040160
医疗机构
县区属
公益一类
江阳区
儿科医生
专技
5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编外聘用
否
2022040161
口腔科医生
2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2022040162
眼科医生
临床医学、眼科学
2022040163
五官科医生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学
2022040164
医学影像医生
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泸州市赴高校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即日启动“悦来·酒城”泸州市校园招聘系列活动,面向全国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泸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4200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如下。
(一)在泸州的省属高校和央属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127名(详见附件1)。
(二)泸州市国有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837名(详见附件2)。
(三)泸州市民营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1560名(详见附件3)。
(四)泸州市各级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人才1357名;其中公开考核引进811名(详见附件4,其中编码为**-**的岗位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须驻点企业从事产业服务工作3年),公开考试招聘546名(公告将择期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将择期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共拟公开引进人才319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专业、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及有关补充公告;
(3)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心理素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引进方式
本次引才招聘系列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启动,原则上在2022年11月30日前结束报名,将采取线上招聘与现场招聘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招聘将采取网上宣讲、政策解读、意向报名、视频面谈等方式邀约人才参与招聘;现场招聘会将组织企事业单位分别前往国内有关城市和高校集中开展现场推介招聘活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自行负责。
(三)考核(考试)
各级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本地的疫情防控实时要求组织开展考核(考试)工作。
3.公开考试招聘(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适时发布的公告执行。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筛选)。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公示,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的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程序按各央属、省属单位和企业要求进行。
(五)聘用
温馨提示: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方可与企事业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人才政策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各岗位表中公布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