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由医务科负责审核:
二、申请进修注意事项
2.进修申请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邮寄申请书需附带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正式报到时需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
4.报到时请带上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以备审核,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进修资格。
5.进修申请书可在医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三、进修收费标准
科室
进修费(元)
材料费(元)
保证金(元)
牙体牙髓科
5000/半年
1000/半年
2000
3500/3个月
500/3个月
儿童口腔科
修复科(仅修复专业,种植必须按种植专业收费)
牙周(仅牙周专业,种植必须按种植专业收费)
10000/半年
6500/3个月
500/半年
放射科
正畸科
15000/一年
2000/一年
种植科
12000/半年
2000/半年
9000/3个月
1000/3个月
整形美容科
8000/半年
无
外科门诊
外科病房
护理专业
4000/半年
2500/3个月
1000/1个月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务科(401147)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修报到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附口腔医院进修学员须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进修报到通知
医院医师:
报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庆市卫生局旁)
二、根据收费标准,您需缴纳进修费元,材料费元,保证金元;共计元整(大写:元整)。
缴费方式:
1、现金现场支付(可刷银联卡)
2、通过银行转账(报到时请持回执单,转账请注明“某某进修费”)
收款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账号:50001333600050200795
三、报到时请带上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审核不符即取消进修资格。
四、报到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生活,进修期间不准请假,确有晋升、外出等情况者,请放弃此次进修,待下批再来。
五、请持此进修通知及进修学员须知(背面)按时来我院报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务科
2014年月日
一、学员应自觉遵守《医疗工作人员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认真完成各项医疗工作。临床进修医师执行我院住院医师工作职责。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学员因特殊原因﹙晋职晋级、考研等﹚,需提前结束进修学习,经学员所在单位同意,科提前结束进修学习,进修费不予退还。
四、进修考勤制度
1、进修期间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外,不休任何特殊假(如寒暑假、探亲假等),进修期间执行所在科室的考勤制度。
2、进修期间不得以本单位搞职称评定、工作交接等理由随意请假。
3、凡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发生以下情况的进修医师取消进修资格,不予退款:
①请假手续不完善者,擅自休假超过一周;
②有偷窃等恶劣行为;
③进修医师不服从管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④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诊断及操作治疗,造成医院损失者。
五、我院对进修生执行收取医疗保证金制度,目的是保证招生质量,便于管理,进修结束时,如无医疗及违纪问题,如数退回保证金。
六、我院进修医师实行食宿自理,寄住医院宿舍者,请严格遵守我院院宿舍管理条例,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否则一经发现,立即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