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政府解决一点、部门负担一点、工商户支持一点、干部职工和海内外热心人士捐助一点”的办法解决经费问题
●确立人性化管理的理念,确保“救助、治疗、管理”三不误
广州:拟将戒毒医院调整为市卫生局下属医院
广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对病残吸毒人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广州决定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从公安机关整体移交给司法行政系统。同时考虑到第16届亚运会于2010年11月在广州举行,为根本解决病残吸毒人员管控难题,广州决定建设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简称戒毒医院),以加大对该类人员的收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广州的良好城市形象。2010年10月,广州亚运会前夕,戒毒医院正式投入使用,为处级事业单位,由市司法局负责管理,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0名,其中专技岗位编制91名,一期建设投资1685万元,核定病床102张。
随着禁毒工作形势的不断发展,戒毒医院的先天缺陷也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收治病残吸毒人员功能弱化。仅2014年,广州市就有多名病残吸毒人员无法送戒,同时一些强戒学员因病办理所外就医,流散在社会面。
针对上述情况,去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广东省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分别听取了市禁毒委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彻底打破广州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的僵局,广州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扩充现有戒毒医院床位,提高治疗能力。广州市清醒地认识到,通过戒毒医院加大对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力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去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已将戒毒医院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并通过了立项。届时,广州市将拥有一所配置与实际需求匹配的综合医院,尽可能地满足全市病残吸毒人员戒治的需要。
(二)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探索戒治工作新模式。借鉴中山市建立合作医院的经验,广州市禁毒委经多方论证,拟将戒毒医院调整为市卫生局下属医院,由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安全保卫。这一工作模式不但能改善目前戒毒医院救治业务水平偏低、诊断治疗设备落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矛盾,还可以从机制上打消场所“不敢收”的顾虑,为医院病区的戒治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届时,收治对象将由病残吸毒人员扩大为全市的病残违法犯罪嫌疑人、监管场所对象,进而最大限度收治散落社会面的病残违法犯罪人员,建立较为完善的病残违法犯罪人员管控工作机制。
●扩充现有戒毒医院床位,提高治疗能力
●探索戒治工作新模式,收治对象将由病残吸毒人员扩大为全市的病残违法犯罪嫌疑人、监管场所对象
中山:部门合作实现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集中救治、统一管理
2013年,中山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了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查处率全省第一,同时实现了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全部收戒收治,为实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基本“无三害(毒赌黄)”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提升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增光添彩。
全部收戒收治病残特殊吸毒人员
毒品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风气,引发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平安建设的重大障碍。从2013年开始,中山市把禁毒工作列为平安建设的“一号工程”予以大力推动,把吸毒人员“大收戒”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大规模查处收戒社会面吸毒人员,萎缩“毒品市场”,降低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探索“公卫合作”模式,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效能
为解决“三所”羁押人员疾病救治问题,中山市在靠近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的地方由政府投资建设了全省首家由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专业治疗的“公卫合作”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公安部门派驻了28名警力24小时负责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派驻了56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实现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集中救治、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了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及时救治问题,基本解决了公安民警的执法风险。
近期,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中山市充分利用南区分院“公卫合作”的既有条件,将监管场所内的部分医疗服务转移至南区分院,及时为在押人员开展入所体检以及为“患病被监管人员、监管场所暂不收押的患病违法犯罪人员”提供医院性质的医疗服务,既有效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更大大降低了被监管人员因病死亡执法风险问题。
解决民警“收治还要垫钱”问题
过去,民警每次送吸毒人员到医院治疗都要垫付押金,回单位后再办理手续向镇区财政报销。由于手续过于繁琐,加之经费有时难以到位,造成办案费用拖欠甚至挤占民警个人钱款,基层公安机关收戒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2013年3月,中山市开展“大收戒”的同时,着力解决收治经费这一难题。经过市政府牵头协调,南区分院在接收病人时不再向民警收取押金,无条件收治吸毒人员,对本地户籍的吸毒人员,尽量由其本人社保支付医疗费用,减轻财政负担;市公安局负责向市财政每年申领专项周转金,经医院、公安共同审核医疗费用后,按月划拨至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2013年至2015年,市公安局向市财政分别申领了400万元、520万元、600万元周转金。到年底,市财政按市公安局提供的各镇区收治人员及费用数额直接与镇区财政结算,免去了监管场所和基层公安机关需要办理的繁琐中间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了民警垫支收治费用这一瓶颈问题,有效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保障南区分院安全运作
南区分院由于收治病人的特殊性,在管理上需要有比普通医院更加严格的制度进行保障。中山市按照“公卫合作”理念,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了南区分院安全规范运作。一是开展警医联勤。由公安民警负责对入院病人开展管理教育,并全程陪同警戒,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保障了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安全。二是规范收治流程。制定了《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收治工作细则》,对送治违法犯罪人员的程序以及被送治人员的入院、医疗救治、警戒看护、出院等流程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医院规范管理。三是实施等级管理。在落实入院谈话教育、病情跟踪与交流、心理干预的基础上,根据病情、案情将病人划分为红色、黄色和蓝色形成“三色”管理模式,分类管理、重点看护,依法保障其生命安全。四是畅通收治出口。每周对住院人员的病情进行一次评估,对病情符合出院条件或各监所医务室可以完成后续治疗的,及时转监所羁押,做好病员分流工作,确保收治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建立应急机制。制定了应对在治病人可能出现的急危重症以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确保民警依法履职
南区分院2011年已经建成使用,2013年中山市大规模收戒收治病残特殊吸毒人员,其中需要不断转变理念,创新思路,敢于担当。收戒中,全市公安民警始终做到严格执法,没有出现因公安机关执法过错导致的吸毒人员死亡情况。公安机关敢于担当、依法履职的形象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建设全省首家由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专业治疗的“公卫合作”医院,实现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集中救治、统一管理
●根据病情、案情将病人划分为红色、黄色和蓝色形成“三色”管理模式,分类管理、重点看护,依法保障其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