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1)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汉蛟等辞职请求的决定…………………………………………………………………(3)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4)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张卓立等同志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5)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刘欣等职务任命的议案…(6)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张琦同志职务的议案…………(7)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8)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9)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29)
关于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33)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37)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53)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会议通过了《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汉蛟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列席人员名单和特邀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汉蛟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17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因工作变动,胡汉蛟、杜成会提出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汉蛟、杜成会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9年12月17日在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由永清街道选出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中国银行花桥支行行长杨永兵,由西马街道选出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王怀卓等2人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上2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由谌家矶街道选出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汉蛟,由球场街道选出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区委宣传部部长杜成会等2人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被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接受。依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上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后予以公告。
本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7人。
关于补选张卓立等同志为武汉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中共武汉市委提名张卓立、李璞、张继峰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并安排在我区选举。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会议补选。
附件:1.张卓立同志简要情况表(略)
2.李璞同志简要情况表(略)
3.张继峰同志简要情况表(略)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12月17日
关于提请刘欣等职务任命的议案
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刘欣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球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利生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台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国文为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花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附件:1.刘欣同志简历(略)
2.陈利生同志简历(略)
3.王国文同志简历(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命张琦同志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命:
张琦为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请予审议决定。
附:张琦同志简历及主要表现(略)
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定海
2019年12月2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17日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江岸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江岸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江岸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江岸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报告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八、讨论确定大会议案,表决通过各项决议;
九、选举。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提请2019年12月17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主席团成员46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炜
王孝启
王启如
王辉光
方菁(女)
邓军林
向彩云(女)
向海林
朱良勇
邬利平
刘玉(女)
刘阳
祁琳
汤维钧
严松毅
李军
李国强
肖谦
邱化明
何朝晖
余力军(女)
张为民
张忠军
陈秋华
罗淳
罗丽萍(女)
周岚(女)
胡凯明
胡绍斌
赵军
赵国成
洪建设
桂永超
夏军勇
徐利龙
徐黎惠(女)
郭磊
高辉
高小健
黄杰
黄胜林
梁华勇
梁彦春(女)
詹永瑰(女)
谭东升
薛玉明
大会秘书长:高辉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9名)
王炜梁彦春(女)罗淳刘玉(女)
徐利龙高辉黄杰薛玉明
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14名)
(按姓名笔画排列):
任雁军
向晋红
刘革珍(女)
陈超
周春江
唐永健
喻伶进(女)
曾勇军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7名)
主任委员:薛玉明
副主任委员:胡绍斌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叶华陈欣周飞胡东芳(女)
董菲(女)
执行主席和主持人分组名单(草案)
12月26日(周四)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18名)
大会主持人:梁彦春(女)
12月27日(周五)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主持人:刘玉(女)
12月28日(周六)上午第三次全体会议
特邀人员名单
(31名)
(一)有关区级领导6人:
吴松林
曾艳红(女)
王萍(女)
陈典学
刘生桥
殷书冬
(二)离退休老领导25人:
谈兆兴
刘海平
曹祖惠
张建华
陈春锦
孙有华
喻芳(女)
周润柏
田二伦
李广才
胡官清
闸方灿
江明
吴贵范(女)
王学敏(女)
许竞南
汪侬
毛柏清
杨人猛
陈昌有
丁志勇
李宗跃
钱纲
胡汉蛟
王文圣
列席人员名单
(66名)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列席的部分政府组成人员12人:
王拥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海军区民政局局长
张保国区司法局局长
廖云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曾宪明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赵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艳(女)区审计局局长
杨振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璇(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樊莉(女)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原钰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局长
姚莉(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二)根据《代表法》规定,列席的部分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5人:
王波(女)杨红(女)陈春枝(女)
徐志启唐斌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列席49人:
1、党群机关11人
向晋红区委办副主任
周春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峰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万青区委巡察办主任
唐永健区信访局局长
张吉祥区残联理事长
孙跃艳(女)区委编办主任
冉波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庄英年区科协副主席
边镇东区委党校副校长
2、区人大常委会机关5人
彭启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德红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副主任
王辉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汪萍(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张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3、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副主任15人
吕卫真(女)区人大常委会大智街道工委副主任
曾多运(女)区人大常委会一元街道工委副主任
邓六香(女)区人大常委会车站街道工委副主任
姚满弟区人大常委会四唯街道工委副主任
白勤区人大常委会永清街道工委副主任
祝玮(女)区人大常委会球场街道工委副主任
姚忠建区人大常委会西马街道工委副主任
纪惠敏(女)区人大常委会台北街道工委副主任
李精华区人大常委会劳动街道工委副主任
周保刚区人大常委会花桥街道工委副主任
庞林区人大常委会二七街道工委副主任
袁丛国区人大常委会新村街道工委副主任
魏大林区人大常委会后湖街道工委副主任
王翌区人大常委会谌家矶街道工委副主任
李征区人大常委会塔子湖街道工委副主任
4、“一委两院”3人
肖忠琳(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志忠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5、有关方面15人
王毅军区沿江商务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蔡正环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张水平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爱华(女)区档案馆馆长
胡磊区国资公司总经理
黄运萍(女)区教育局副局长
施加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军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段新立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方学军区建设局副局长
韩奕(女)区商务局副局长
赵方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玉玲(女)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段哲俊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齐瑛(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
(待各代表团组建时通过)
大智街道、一元街道地区代表团
团长:郭磊
副团长:周飞
车站街道、四唯街道、永清街道地区代表团
团长:刘阳
副团长:罗丽萍(女)冯俊
球场街道、西马街道、台北街道地区代表团
团长:陈秋华
副团长:刘欣陈利生
劳动街道、花桥街道地区代表团
团长:邓军林
副团长:王国文
二七街道、新村街道、丹水池街道地区代表团
团长:李军
副团长:陈欣何朝晖
后湖街道、谌家矶街道、塔子湖街道、百步亭花园社区代表团
团长:王孝启
副团长:严松毅吴振羽
各代表团编组名单(草案)
代表团6个
小组17个
代表247名
列席66名
大智街道一元街道地区代表团
(小组2个,代表35名,列席8名)
第一组(大智街道:代表14名,列席4名)
杨杰
吴万红
张利
张言功
陈威
郝玲(女)
耿永忠
徐钧(女)
谢嵘
熊钢发
列席:
张保国
张军
吕卫真(女)
第二组(一元街道:代表21名,列席4名)
方荣(女)
王浩
纪红(女)
李宗华
李洪武
杨名
张国良
张家才
陈来斌
陈祥麟
周飞
袁玲玲(女)
郭德焱
崔庆琪
蒋庚甫
喻承继
曾飞棋
熊文胜
王拥志
李艳(女)
杨振华
曾多运(女)
工作人员:陈蓉(女)姚惠(女)
分团讨论地点:区财政局3楼会议室
车站街道四唯街道永清街道地区代表团
(小组3个,代表41名,列席12名)
第一组(车站街道:代表15名,列席4名)
王新(女)
王琳(女)
毛汉忠
汪同清
武洁(女)
周芬英(女)
徐凤明
彭国进
谢锦萍(女)
廖云峰
蔡正环
张宇
邓六香(女)
第二组(四唯街道:代表14名,列席4名)
丁援
王当强
方明
司徒毅
朱耀文(女)
李军(女)
杨卓波
何丽丽(女)
邹贤军
范志涛
唐毅
葛新兴
陈春枝(女)
李爱华(女)
段新立
姚满弟
第三组(永清街道:代表12名,列席4名)
冯俊
田辉林
代明霞(女)
李承涛
周国华
钟志东
徐红(女)
唐建国
惠新义
程进
杨红(女)
曾宪明
林璇(女)
白勤
工作人员:李青青(女)夏莹(女)冯云(女)
分团讨论地点:会议中心2号厅
球场街道西马街道台北街道地区代表团
(小组3个,代表43名,列席12名)
第一组(球场街道:代表13名,列席4名)
王坚
叶华
朱红梅(女)
任锋
刘欣
刘琳(女)
周际
黄帮华(女)
常丽华(女)
蒋志耕
程干祥
刘原钰
杨德红
祝玮(女)
第二组(西马街道:代表16名,列席4名)
王涛
文德安
艾翠林(女)
宋雨蔚(女)
陈俊
周旺
徐文涛
黄凌波
屠浩文
程皞
肖峰
王毅军
王辉
姚忠建
第三组(台北街道:代表14名,列席4名)
万建
叶晓飞(女)
朱明刚
李幼春
肖浩然
何小平(女)
张经六
张海燕(女)
陈利生
袁甜(女)
高志朝
涂汉斌
韩振华
薛玮
唐斌
韩奕(女)
纪惠敏(女)
工作人员:孙鹏张醒玉(女)闫雪冰(女)
分团讨论地点:综合楼0620会议室
劳动街道花桥街道地区代表团
(小组2个,代表36名,列席8名)
第一组(劳动街道:代表18名,列席4名)
王凯
王春才
牛吴生
方旺保
甘旻
田清
田淳
朱功伟
刘汉全
杨剑波
余建秋
张以(女)
张毅
赵静(女)
孙跃艳(女)
樊莉(女)
赵方
李精华
第二组(花桥街道:代表18名,列席4名)
王国文
王思懿(女)
文振宽
田菊英(女)
关蓓(女)
李毅
李文华(女)
何本万
张泉
张明辉
罗平(女)
徐上平
黄真伟
蒋红玲(女)
蔡晓诗
陈海军
张水平
施加耀
周保刚
工作人员:朱康荣(女)余婷(女)
分团讨论地点:会议中心3号厅
二七街道新村街道丹水池街道地区代表团
(小组3个,代表52名,列席12名)
第一组(二七街道:代表18名,列席4名)
马华(女)
尹玉林
刘江
杨延昭
吴方(女)
邹国华
陈方
陈欣
明平静
胡书钦
段芳(女)
徐莉红(女)
梁烨
释灵德(女)
冉波
齐瑛(女)
汪萍(女)
庞林
第二组(新村街道:代表16名,列席4名)
邓筱斌
李波
陈西武
郑云(女)
侯群杰(女)
黄惠玲(女)
彭政双
童汉平
曾锦艳(女)
廖金兰(女)
熊俊
魏泽雄
周万青
张吉祥
黄运萍(女)
袁丛国
第三组(丹水池街道:代表18名,列席4名)
王磊
王艳丽(女)
左军
卢祖传
付冰
朱涛
但吉
汪洋
陈力
赵晓峰
徐钢
韩玉珍(女)
彭丹霖
喻方
方学军
段哲俊
彭启耀
工作人员:徐虹(女)余迪(女)江宁(女)
分团讨论地点:综合楼1023会议室
后湖街道谌家矶街道塔子湖街道百步亭花园社区代表团
(小组4个,代表40名,列席14名)
第一组(后湖街道:代表14名,列席4名)
万义
刘剑
张红(女)
杜芳(女)
杨运来
杨海牛
张培文
陈湘云(女)
周小玲(女)
黄勇
姚莉(女)
罗志忠
张玉玲(女)
魏大林
第二组(谌家矶街道:代表9名,列席4名)
邓仕林
邓燕萍(女)
叶敏
吴振羽
冷先发
胡东芳(女)
胡国红
胡晓琪(女)
胡腊生
赵君
胡磊
何伟
王翌
第三组(塔子湖街道:代表11名,列席4名)
邓琍宏(女)
叶永斌
叶忠元
汤明红(女)
罗守强
袁亚兵
高健
高伟明(女)
黄定海
肖忠琳(女)
徐志启
边镇东
李征
第四组(百步亭花园社区:代表6名,列席2名)
田欢(女)
田洪斌
刘颖(女)
李心宇
吴文慧(女)
崔志成
王波(女)
庄英年
工作人员:代俊(女)丛志平高扬陈琳(女)
分团讨论地点:综合楼0529会议室
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
二、本次会议补选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4人;表决通过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和各项决议决定等事项。
三、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应当是本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提名。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五、本次会议补选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时,采取候选人数同应选人数相等的办法,实行等额选举。
在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本人表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当尊重提名人或者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七、大会主席团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若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任职资格条件的,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为候选人并向代表作出说明。
八、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等于应选名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与会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九、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与会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
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本代表团代表的半数。
预选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决定,预选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在会议工作人员中指定。
预选时,应当在预选候选人名单范围内投票,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预选选票上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另选他人的无效。
各代表团预选投票完毕并确认预选有效后,由预选主持人和预选监票人将选票密封签字送大会秘书处,以人工方式集中计票。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预选中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预选,以得票数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十、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排列。
十一、补选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和表决办法、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和各项决议决定等事项,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大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通过有关事项时,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十二、大会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空栏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当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三、本次大会选举和表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经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以人工方式集中计票。
十四、大会选举会场设3个票箱,其中,主席台上设1个,台下会场按座区设2个。大会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随后主席团和代表分别按座区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票发出和收回的票数,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定后,再向大会全体代表报告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本选举和表决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六、本选举和表决办法经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17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方菁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中部崛起战略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勇担使命,攻坚提质,努力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武汉发展新亮点”作出积极贡献。
12月25日(周三)下午报到及预备会议,12月26日(周四)上午至28日(周六)上午召开正式会议。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三、关于会议组织工作
11月中旬,按照区委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彦春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徐利龙、高辉、黄杰、薛玉明、朱良勇担任,并成立大会筹备处(会议期间改为大会秘书处),全面负责大会的各项具体筹备工作。大会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计划预算组、议案和建议组、宣传组、后勤保障和信访维稳组。各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应责任,落实了工作措施。截至目前,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按要求完成。
四、关于会议文件准备
五、关于会议规模与各类建议名单
本次会议规模约450人,其中正式代表247名,列席及特邀人员约100名,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约100名。会议邀请区政协委员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和第二次全体会议。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等建议名单,列席人员、特邀人员名单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报区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其中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需要列席会议的建议名单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其他有关建议名单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六、关于会前调研视察工作
七、关于会议的后勤保卫工作
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安排公安干警、医务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工作餐等,确保此次会议顺利召开。
以上是筹备工作的主要情况,特此报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创新,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全力推进江岸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思想定力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区人大及常委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等主题,开展专题研学4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等内容,更加坚定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担当,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今年4月在全市举办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班上,我区作为全市唯一的区级人大常委会在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全面实现法定职权。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意志,把党委的人事意图通过法定途径使之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坚持运用好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促使国家机关有效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的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实施方案》,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开展国资运营情况调研;今年11月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关于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任免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今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区委提名,依法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17人。全年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人,依法免职60人,组织宪法宣誓5批次200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辞职和补选工作,补选人大代表16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区人大及常委会落实落细。
二、坚持服务发展,强化人大监督效力
区人大及常委会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扣推进江岸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围绕汉口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建设、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听取有关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依法作出决议。对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调整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69项,增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听取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财税收入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区经济工作;听取区税务局关于税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听取区财政局关于全区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听取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深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坚持执行人大常委会听取街道和部门预决算报告制度,今年专题听取和审议球场街道等4个部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充分发挥区预算监督网络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奋力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
(三)做法治江岸建设的维护者。对《水污染防治条例》《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国防动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法律法规在江岸的有效实施;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举措,对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加强黄孝河水体综合整治、绿网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的监督;视察调研全区社区治理创新工作,助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区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夯实“平安江岸”建设基础。连续三年对公、检、法办案质量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基层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全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提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工作质效,为江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配合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到我区对《湖北省社区工作者条例》《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为省、市人大制定修改条例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提高代表依法履职动力
区人大及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全力支持和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全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新宪法颁布实施、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等契机,广泛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履职实践宣传,全面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江岸的生动实践,增强代表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代表培训,全年组织开展代表培训活动35次,培训市区人大代表380名,分两批组织53名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监督法》《代表法》,组织代表参加对口扶贫、“双评议”“一感一度一评价”测评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
(二)全力拓宽“两个联系”渠道。坚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各级人大代表60余名,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活动100余次。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已形成由区、街道、社区139个代表工作室组成的多层级代表活动阵地,做到了代表开展活动有阵地、联系群众有渠道、履行职务有平台。王波、许奎、张培文等一批优秀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履职,积极参与江岸高质量发展,展示了代表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带队对百步亭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进行视察调研,对我区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建设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三)全力加强代表履职保障。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向代表通报政情;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全年邀请了56名代表和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今年75名代表按要求回原选区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保障代表履职经费,每年用于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工作经费约15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网上督办等方式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大会192件建议均及时交办,代表建议交办率、答复率100%,满意率98%。
四、坚持守正创新,激发制度优势活力
区人大及常委会顺应时代需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守正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履职行权更具规范性。根据上级部署和机构改革新要求,及时增设和调整人大机构,增设1个工作委员会,更名调整3个专(工)委。目前区人大设有2个专门委员会、5个工作委员会(室),16个人大街道工委全部配备了主任和专职副主任,机构设置更趋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11项,促进人大及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我区人大制度建设和履职行权的经验做法,今年共吸引了17批次外省市人大考察团前来学习借鉴。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两个机关”能力
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两个机关”能力建设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突出抓好思想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学习研讨、心得交流、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组织参观毛主席东湖故居、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等红色旧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检视、整改问题,引导人大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将主题教育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今年全国人大网、湖北人大网、《人民意志》等刊发江岸人大信息95篇。
(二)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围绕宪法法律、宏观形势等主题,举办5期集中培训班和6期专题讲座,帮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人大街道工委进行集中培训和工作交流,指导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室和人大街道工委开展代表接待活动213次,坚持派员全程指导有关街道开展代表补选等活动。
(三)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认真贯彻为基层减负的精神,深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上级反腐倡廉文件精神、违纪典型问题和违纪案件通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改进调研方式,围绕全区改革发展重大课题和区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开展各类视察调研和督导检查79次,提出113项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办理机制,坚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访信访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0余人次,其中受理群众信访47件,转公检法33件,督办重点信访件5件。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1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审议意见187项,顺利完成了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今年纪念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上,我区作为中心城区唯一代表作大会经验交流,受到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强等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体代表的勤勉履职,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面对江岸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切实改进,努力使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武汉发展新亮点”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将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保证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区委重大决策、事关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我区“十三五”规划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视察调研,依法监督支持区政府全力完成“十三五”各项经济指标;依法监督支持我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聚焦全区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税收落地工作、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中部金融核心区建设、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五大商圈”建设情况等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江岸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加大督办力度,推进我区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构建优良创新生态开展监督。围绕全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工作,对大智无界、金凰智汇等平台项目建设开展视察调研;加强对高科技企业、人才引进情况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监督,加快全区创新要素集聚,推进“汉口文创谷”建设和全域自主创新工作;围绕长江金岸孵化机构建设和岱家山知识产权创业小镇建设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创新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加强财政资金、资产的管理,对全区国有资产效能发挥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法,逐步深化拓展支出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容,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的审查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明年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巩固“优化营商环境”人大议案办理成效,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拓展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四、坚持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教育事业的监督,深入推进全国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扩容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监督,支持“健康江岸”建设,助推医联体提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加强对养老事业的监督,推进养老服务网点提质拓面,推动形成具有江岸特色的区域化养老格局。围绕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北进西扩”规划、“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续办、“留改拆”并举工作、“后军运时代”综合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进城区有机更新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法治江岸”建设监督力度,听取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情况报告、开展公检法办案质量检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强化“两个机关”建设,健全人大常委会、人大机关学习和调研制度,着力打造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贯彻落实《武汉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指导,确保人大街道工委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总结和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的生动实践,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要求,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持续好转,树立依法履行职责、工作富有成效、作风简明优良的人大形象。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领导下,勇担使命,攻坚提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江岸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武汉发展新亮点做出人大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