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省卫生健康委公告(2024年第1号),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现就吉安考点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4.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属地报名点自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1.上传材料
(二)现场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无误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交;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
4.毕业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对于年数久远、网上无法查验的,应补充提供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8.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9.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
11.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12.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3.试用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二、报考条件
(一)实践技能考试
类别
临床类别、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6月15日-26日
中医类别
6月15日-23日
口腔类别
6月15日-20日
公共卫生类别
6月15日-16日
(二)医学综合考试
8月16日
(星期五)
8月17日(星期六)
8月18日(星期日)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
第一
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
第四
第一单元
第二
第三单元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级别
11:05-12:05
11:05-11:35
执业医师
军事医学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执业助理医师
四、考试收费
五、其他事项
(一)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11月9日(星期六)
11月10日(星期日)
14:00-16:00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第四单元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①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三)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研究生就读院校的附属医院;以规培生身份报考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所在规范化培训基地;港澳台和外籍考生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四)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五)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军队现役考生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七)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九)在报名资格审核期间,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及各县(市、区)报名点可要求考生补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1周左右,由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县(市、区)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
吉州区报名点:0796-8938685;青原区报名点:0796-8185029;
吉安县报名点:0796-8442118;安福县报名点:0796-7635080;
永新县报名点:0796-7718204;吉水县报名点:0796-8680515。
泰和县报名点:0796-8638603;万安县报名点:0796-5700192;
遂川县报名点:0796-6324280;新干县报名点:0796-2602987;
峡江县报名点:0796-3672383;永丰县报名点:0796-2526381;
井冈山市报名点:0796-7069561。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材料上传清单
3.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4.考生有关问题答疑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一、考生进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
(一)进入系统
(二)激活用户
二、考生上传报名材料
注意:这里显示的内容,是医师资格考试所有可能需要的材料列表,请考生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材料种类提交对应材料。同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上传其他必需的报名材料图片至“其他”栏。
(一)开始上传
网上报名阶段,请详细阅读《材料上传清单》(附件2),考生参照通知要求,并根据个人情况,如实上传全部所需的考试材料图片,如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充报考信息须同步更新上传材料。
以身份证明上传为例,点击“示例”查看要求,再点“上传”按钮,进入上传图片界面,将个人已经准备好的图像文件上传。如下图:
点击选取文件,即可进入图片选择界面,选择完成点击提交即可上传。
(二)上传的图片要求
材料照片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画面保持正向,不得翻转旋转。文件应使用jpg/jpeg/pn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确保图像清晰,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在每一个图片上传界面都有上述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三)同一种类材料可上传多个图片
如果同一种类材料需要上传多个图片的,在上传完第一个图片之后,继续点击后面的上传即可。
注意:有些图片只有两个或固定数量的(例如身份证明材料),则传完指定数量的图片后,则不能继续上传。
(四)删除并重新上传图片
如果图片上传错误或上传后变形、不清晰时,可以删除再重新上传,点击图片右上角的“-”减号按钮即可删除,如下图:
删除完成后,再次点击上传,上传新图片即可。
注意:如考生材料审核期间,则上传的图片将被锁定,考生无法修改图片。
考生按照考点、考区的通知要求,将所需要的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没有提交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等待考点、考区审核即可。
考生再次提交后,等待考点、考区审核即可,待全部审核结束后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最终审核结果。
三、图片的几种状态
已锁定(考生自主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未被审核人员要求更换的),此时考生无法修改图片材料。
未锁定(考生提交材料时未被审核或审核期间审核人员要求考生更换完善的资料),考生可以修改图片材料。
四、上传完成后需注意事项
附件2
材料上传清单
1.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如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2.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大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4.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5.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有效身份证明;《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8.研究生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材料清单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江西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在读学校出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3);在读学校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2)已毕业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试用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其中部队医院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