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6年1月,是一所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六盘水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于2023年11月底搬至双水新院区,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金竹林社区人民路14号,占地面积141亩,业务用房46866㎡,设置400张床位,总投资约4亿元。开设急诊、内科、外科、骨伤科、妇产科、肛肠、眼科、针灸、口腔、皮肤、药剂、检验、放射、体检(治未病)科、功能科、麻醉科等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业医师2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执业医师20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见附件《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执业医师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医院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按2006年8月26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按198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公示、体检、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2.如招聘岗位未报满或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则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院长办公会与党委会研究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
(3)不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
(4)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等虚假情况的;
(5)在体检、政审阶段放弃报考岗位者;
(6)体检不合格者。
五、待遇保障
聘用的编外医务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与六盘水市中医医院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六盘水市中医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六盘水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业医师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五)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0858—8233503(六盘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858—8226029(六盘水市中医医院纪委办)
原标题:六盘水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20名执业医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