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4年5月16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jining.gov.cn/)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jining.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招聘岗位(除校医、校护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其他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岗位不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交流、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