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12月全国首个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发布掀起一阵浪潮之后,时隔两年多,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意见,再一次把互联网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
关键词:分级诊疗、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
首个互联网医院:2015年12月7号,桐乡市政府、微医、桐乡第四人民医院参与启动全国首个乌镇互联网医院。成立的公司名称:乌镇互联网医院(桐乡)有限公司。
自此就挂起了互联网医院的大风。
意义:以前互联网医疗只能是在线咨询,不能做诊疗服务。而互联网医院可以在线复诊、远程会诊、开电子处方。
注意限制条件:
二、互联网医院的主流模式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两种互联网医院模式:
分为两小类型:
(1)医院自建平台,把部分医生搬到网上,进行网上问诊服务
典型例子有浙一互联网医院由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导,引进软件,开展网上诊所。
(2)由医院主导,但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服务
典型例子是深圳市宝安中医院网上医院,深圳宝安中医院提供诊疗服务(在线问诊、开电子处方),健康160提供技术支持,160大药房提供药品配送。
第二种是互联网企业是主体
申报成立互联网医院公司,但必须要有挂靠的实体医院,不管是自建的、收购的、或者合作的,只有有挂靠的实体医院就行。(因为医生要在该网上医院执业,必须要备案到所挂靠的医院)。
也分为两小类型:
典型例子有:好大夫的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微医的宁夏互联网医院、银川丁香互联网医院、春雨的银川春雨互联网医院、京东的银川京东互联网医院、安心医生的银川云海翼互联网医院等17家互联网医院。其中微医集团是在互联网医院体系下最活跃的互联网企业,其旗下有21家互联医院(包括合作的)
3.如何申请成为互联网医院?
(1)互联网医院有牌照吗?
在中国现行的医疗政策法规下没有关于所谓互联网医院牌照的明文,现运行互联网医院(含云医院、网络医院)均只是平台运营方的自我定义(便于曝光及精准描述)。
(2)申请互联网医院条件
其实目前也没有明文规定申请互联网医院要具备什么条件,不同地方政府还有差异化,根据个人总结,大致有如此三点:
三、网上医院的组成模块和流程
1.线上问诊2.开电子处方
3.药品的审核配送
但目前没有正式明文法规规定怎样做才是合法的,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互联网医院流程并不完善,都是在打插边球。例如:医生不一定备案到互联网医院,可能没有问诊的过程就直接开电子处方,有的没有电子签名,电子处方可能也没有药师审核就直接发货等。
四、网上医院对主要的参与主体有什么影响?
前面讲到了两种主要的模式:
那目前的这两种模式对对整个医疗环境,对医疗的主要参与体:企业、医院、医生、患者,都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看表:
五、小结1.没有解决分级诊疗、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
从国家发布的几个关于互联网医疗的文件来看,初衷是希望实现分级诊疗、解决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但是各家互联网医院的目标基本跟政府的目标的分离的。所以从目前来看,互联网医院对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带来什么改变。
2.更好看由医院主动参与,由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的模式
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目前我更加看好的是由医院主动参与,由互联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模式。因为各方利益冲突不大,可以实现双赢。
以上是个人对互联网医院的肤浅理解,若有不对欢迎各路大神批评指正。欢迎感兴趣同仁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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