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骨灰房”现象在某些地区悄然兴起。《法治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这些原本用于居住的商品房被改造成了存放骨灰盒的“灵堂”,这不仅是对传统殡葬的挑战,更是对城市管理、社会伦理道德的深刻考验。据了解,这种现象多出现于人口稠密、土地稀缺的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墓地存在资源紧张、价格高昂、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开发商和投资者看到了“商机”,开始将闲置的商品房推销为骨灰“天堂驿站”、家族灵堂;消费者也愿意选择位置较偏僻、价格便宜的地段,购房安置家人的骨灰盒并进行祭奠。
从法律角度来看,“骨灰房”是一种新兴的现象,暂无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监管机制。但参考《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居民在小区商品房安置家族骨灰盒时有义务遵循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有律师表示,“骨灰房”违反商品房用途与属性,周边居民可要求邻居搬离或拆除。
笔者认为,于社会传统而言,“骨灰房”违背了对生死界限的尊重。中国传统讲究入土为安,将骨灰盒置于生活区域,以牺牲生者的安宁为代价,不仅对逝者缺乏敬意,还影响了邻里和谐,容易引起附近住户的不满和纠纷,实在不可取。
我们要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对死亡的敬畏、对文化的传承去思考,如何在有限的城市空间中,为消费者提供更合理、更便民的殡葬服务。让逝者安息,也要让生者安宁。
指导老师:丁飞
编辑:王瑞琳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本科生招生咨询:023-58102264就业联系:023-58107781sxx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