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连续3期;
3.所在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4.男性年龄不能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能超过55岁;
5.已办理好产权证书,已完成银行正式抵押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须为建行、工行、农行、交行、贵阳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须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且其贷款房屋须符合办理抵押变更的条件;
6.如该笔商业贷款已办理委扣的,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需取消委扣;
7.新房和二手房满足条件均可办理“商转公”。
二、贵阳商转公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商贷剩余贷款额度且不得高于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2.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3.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剩余价值及规定比例;“商转公”贷款额度与已还款金额、预留还贷金额相加必须等于房屋总价,额度须小于贷款余额且不得高于规定比例。
三、贵阳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清单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023版)》,有超过1名共同申请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共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借款人配偶为省直中心缴存职工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超过60%的,需提供相应收入补充证明材料;
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9.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10.原商业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6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1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个人(或夫妻双方)近一年工资流水
四、贷款办理期注意事项
1、办理期间不能更换公积金缴存工作单位。
2、有共同借贷人的,办理时必须连同借贷人本人亲自到场。
3、申请表填写个人资料,其他内容和日期空着。
4、还款计划、还款明细、征信、工资流水等材料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建议通知办理时再打印。
(注:如遇政策调整或有疑问,以公积金前台工作人员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