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4]7号)《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二十二中2024年初一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菏泽市春蕾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东苑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青年路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胜利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菁华小学
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
以及未在二十二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
二、招生方法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公办初中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二十二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二十二中入学条件的,可按学校招生政策在平台上报名入学。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三、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2.报名。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实在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
8月12日-14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15日-17日,未在二十二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8月18日-19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二十二中线下报名。
8月20日-22日,我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31日,初一新生报到,报到要求见8月29日学校公众号。
六、注意事项
1.家长要认真研读平台报名手册,按照提示和范例填报,信息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的,经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追责、失信等责任自负。
0530--7711236
19963900300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材料上传要求:
一、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拆迁安置协议:须是户籍一直在学区内的拆迁户,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二、户籍信息要求:
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
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监护人需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学生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4年8月10日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牡丹区实验小学
牡丹区第二小学
牡丹区南苑小学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南关小学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张楼小学
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侯店小学
牡丹区第一小学
牡丹区花都小学
牡丹区文苑学校小学部
以及未在二十一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但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招生方法
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二十一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二十一中入学条件的,可按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报名。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
1.8月12日-14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8月15日-17日,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3.8月18日-19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学校现场报名。
4.8月20日-22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5.8月30日-31日,初一新生报到。
六、服务窗口
1870540875613153099610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
根据《菏泽鲁西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将通过“一网通办”的方式招收菏泽鲁西新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定点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应届学籍)及其他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三、招生范围
四、招生报名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是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是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根据《菏泽市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菏人组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进行安置。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和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材料,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参考依据(丹阳街道办事处原居民)。
4、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材料上传要求: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1)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且购房合同编号要清晰(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交付使用日期页、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原件、2024年1月份以来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拆迁安置协议:须是户籍一直在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拆迁户(上传照片须清晰);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2)户籍信息要求:
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备注:外地户籍若无索引页须上传出生证明原件佐证)。
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监护人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学生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并且户口在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五、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1、报名安排。
学区内定点小学毕业生:2024年8月12日08:30-8月14日18:00。
学区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24年8月15日08:30-8月18日18:00。
2、报名审核。
3、报名录取。
附1、手机端操作报名步骤:
忘记密码需通过APP自助找回,修改密码也要通过APP修改。
附2、注意事项: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查看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