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为医院方不同意,记者暂时没能见到朱金红本人。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朱金红的一位同学张丹。就是她在今年4月最先得知朱金红被收进精神病院的。
张丹与朱金红是南京大学的同学,在大学时同住一个宿舍,关系很好,毕业后也经常联系。
张丹:我感觉很震惊,因为她从来没有异常的行为,怎么会突然之间到精神病院去了。
事情蹊跷,张丹立刻赶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张丹:我看到她的话就是,她的那个就是思维思路很清晰的,没有什么任何就是说异常的那个现象。
朱金红告诉张丹,她是3月8号被关进精神病院的,而原因则令人难以相信。
张丹(化名)朱金红的大学同学79—00:17:03
就是说主要是她们家里有矛盾,才弄进来的。然后有一个医生她就说的,你不要掺合在他们家庭矛盾里边,我说那她到底有没有病?他说她们家里矛盾很深的,你不要掺合在里面。
因为家庭矛盾!?朱金红告诉张丹,强行把她送进精神病院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和姐姐,而且她的母亲把她送进医院后,立刻来到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宣告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是因为这个申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的法官才在调查中接触到了朱金红,之后,觉得事情蹊跷的法官按朱金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朱金红的同学张丹。谨慎起见,法院还同意朱金红聘请了一名律师。记者与这名律师取得了联系。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一位母亲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呢?
根据律师介绍的情况,朱金红199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之后在南通市工作了几年,期间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2000年4月,作为日语翻译开始在日本工作.
沈如云:最终她和她之间,家庭之间的矛盾其实还是关于这三套房子朱金红在日本期间,这几套房产都是她母亲在打理,每年收取的租金是一笔不菲的收入。2008年,朱金红回国后准备自己打理房产,就此接连不断的家庭纷争出现。但让朱金红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母亲为了控制房产竟然想出了一个她闻所未闻的办法。沈如云:就是说家里人诬陷她,说她有精神病。2008年12月,矛盾最终升级。当时朱金红借住在一位同学家里,而朱金红的母亲知道后,就带着一些人找了过去。沈如云:说她有精神病,要把她带走,当时朱金红就躲在房子里面不肯出来。肖兰:她妈妈就天天堵在门口,24小时就睡在门口,不让她出来,然后她吃啊什么的都没有的吃,就靠同学从楼上窗户,从窗户里面吊食物下来,送到里面去给她吃。张丹:困了一个星期,后来就是经过110几次出动以后,她不是被110救出来以后吗,然后就是几个同学把她一起救出来(接走)的。
之后,朱金红跑到黑龙江她伯父家里暂时安顿下来。2009年7月,朱金红来到北京,试图处理北京的房产,她母亲得知消息后,立刻带人赶到了北京。最后朱金红又是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得以逃脱。但躲过了两次的朱金红最终没有躲过第三次,2010年3月5号,试图回南通处理房产的朱金红,一到南通立刻被她母亲抓住并送进了精神病院。听起来真让人心惊,为了几套房子母亲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这样的事吗?记者联系了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然而意外的是,唐美兰却声泪俱下地告诉记者,事情完全不是这样的。
朱金红之前告诉过大家,这份证明其实是朱金红的大姐夫帮她母亲唐美兰开的,因为朱金红的大姐夫当时正是三余派出所的警察,他在证明上偷盖了单位的公章。肖兰据她说吧,她姐夫是幕后主使人,就是一直让她姐姐和她妈妈出面。最后经过上面的调查啊,说这个是假的,证明是假的?说证明她是神经病的这个是假的,后来她姐夫为这个事情就被开除公职了。
假证明!背后主使人是大姐夫!事情真的会是这样吗?唐美兰一口否认了这个说法,她说,大女婿是被冤枉的。唐美兰承认当初是她让大女婿开的证明,但事出有因,因为当时朱金红想要卖北京的房子,而唐美兰说,她怕朱金红神智不清,拿着卖房款乱花,就想阻止她。可是,怎么才能阻止一个成年人卖自己的房子呢?所以唐美兰需要一份材料,来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唐美兰说,起先她曾试图让医院开这个证明。唐美兰要我女儿亲身去才拿得到,女儿找不到,我去找女儿了,怎么能够找到她弄到证明呢,不可能的呀。情急之下,唐美兰找到了自己的大女婿。唐美兰一点依据都没有,然后就是我无法可想了,我就找我大女婿在当地派出所,我说你派出所里给我打一个证明,证明她有精神病,我大女婿不肯啊唐美兰说,是在她再三要求下,大女婿给她开了这份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唐美兰的确阻止了朱金红卖房子,但没想到最后却让她的大女婿丢了工作。唐美兰病是有的,就是不应该派出所出证明,应该医院出证明是对的。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女婿现在同我不联系了,恨死我了。
医院的说法很肯定:朱金红有病,但只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才能看出来,一般人看都是正常的。而现在,除了朱金红的家人,医院方不允许其他人去探望朱金红,朱金红也不能自己跟外界联系,想出院,也必须她母亲来接,而恰恰送她进精神病院的就是她母亲。医院方的这个做法也引起了朱金红的同学、同事等人的不满,因为朱金红在之前一直就说是唐美兰等人有意诬陷她有精神病。由于母亲唐美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确保公正,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委托了另外一家医院对朱金红是否有病进行鉴定,那么结果如何呢?
无法鉴定。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因为唐美兰向法院申请的是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鉴定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也应该对朱金红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做出判决,而如果法院认定朱金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朱金红就完全可以自己出院。
沈如云朱金红就是等待法院给她判决,她是不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用医生一些比较专业的看法他们可能会认为,现在社会上好像大多数人有心理方面的疾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必然导致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2010年6月24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如云极力争取想让朱金红参加庭审,但最终朱金红没能走出医院。沈如云她在玻璃那边我在这边,她隔着玻璃喊,她说沈律师你不要跟他们再争执,就是为这个事情再为我争了,她说我不去了,你一个去吧。不过朱金红对判决显然很有信心。沈如云就是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看她,对这个事情对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辨认的能力,有没有认知的能力,她是否知道她做的事情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有信心。然而,法庭审理期间唐美兰及其律师却对沈如云和法院为朱金红指定的另一位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提出质疑,并不顾法官的解释,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样一来,导致法院只能按照唐美兰撤诉处理。沈如云法院是按照撤诉处理,这种结果呢导致了朱金红能不能出院就变成一个很大的问题了。
这样一来朱金红无法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来确定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决定自己的去向,事情又回到了原点。那么朱金红该怎么办呢?一直在精神病院这样不清不楚地住下去吗?其实在这之前,就连认为朱金红有病的医生也认为朱金红目前情绪稳定,可以出院了。但因为对于精神病人如何出院的问题,医院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所以医院方也很为难。
医生:她的母亲呢,我也做过她的工作,你女儿病情好了,可以出院了,我不(接她)出院。因为我们医院确实,从目前我们国家的精神卫生这一方面,一个体制方面来说,那我们就是,你目前家里人,家属或者是监护人,送她来住院的,那我们必须还是由她来带回去。记者:现在的规定基本是这样的?医生:我们就是这样子规定。唐美兰朱金红的母亲95—00:54:50唐美兰:绝对不出院,现在,为什么?就是说等她自己好透了以后,她还找我可能还承认错误,还向我赔礼道歉,打招呼,现在写这一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不能写,我还能带她出院,这我绝对不可能的。记者:你就是说不写这个什么处理房产委托书你就不能带她出院?唐美兰:是的。哎,我肯定不去,她还没好透,就是说没好透,这是我说的。记者:医生说她可以出院了,你们还认为她没有好透?唐美兰:你就是为这一个来采访的,这对不起,为什么我们这里媒体不采访,为什么要叫你北京,也可能他们都认识你。我接她回家,我一个人在家我打也打不过她,她晓得打我,我不晓得打她,她走了我怎么办。她昨天还说,她说等出院那一天,我说你现在还自己说没有病,我病是没有,病没有我不是违法的,她自己也不承认,我不是违法的。
不管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医生认为她现在可以出院,但条件是由她母亲唐美兰来接,而唐美兰又不同意接朱金红出院。事情就卡在这里,日复一日,受不了煎熬的朱金红才先后写下了遗嘱和求救书,在遗嘱中朱金红写到,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就把全部房产捐给慈善机构。而求救书则由沈如云送到了南通市卫生局、妇联、人大等部门。之后,这些部门都曾过问此事,但因为医院的坚持,所以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母亲不接,医院不放。那么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南通市卫生局对整件事又是怎么看呢?
记者:确认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主要依据是什么?卫生局工作人员:临床标准,临床标准。这是个技术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记者:就是由医院的医生他们来?卫生局工作人员:医生,具备职业资质的医生来判定。由精神科的医生来判定和会诊。记者:那像比如说像苏州医院他那边给她做精神鉴定的时候,说她这个思路清晰,觉得她当时,就鉴定当时是没问题的,那这个我们怎么看?卫生局工作人员:这个有可能的,完全可能。治疗前和治疗中、治疗后是不一样的。记者:他们之间有这种对立矛盾所以能不能换成第三方来接她出院,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卫生局工作人员:这种可能性的话也不是说没有,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是让她自己出院的话,我们也,如果真要有,法律上或者(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
记者: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是?
卫生局工作人员:常规,这是精神病这个病人的一些住院,入院的一些常规。
记者: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你们这没有这样规定过,卫生系统?
卫生局工作人员: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这个我们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的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任何一个病人收治入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对吧,我们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上不好去讲。
截止到今天,朱金红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年多,而关于她到底有病没病,各方还是说法不一。如果朱金红有病,在医院接受治疗这还好说,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她真的没病,难道也只能因为所谓常规就这样耗下去,僵在那吗?记者了解到,在多次讨论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针对近年来数次出现的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情况,许多专家建议,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在医生诊断后,增加一道复核程序,以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避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致使正常人住进“精神病医院”。可《精神卫生法》已酝酿了二十五年,至今未能通过和实施,而在法律出台之前,事情仍需要解决,这道题该怎么解,这个局该如何破?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起来,希望这样的谜团能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