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男青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8日。
女青年:2025年1月1日至2月18日。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24周岁(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9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至20周岁。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毕业生。
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及在校女生应征报名,需年满18至22周岁。
提示: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标准为17.5≤BMI<30且空腹血糖<7.0mmol/L;女性体重标准为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4.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及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
四、报名和咨询方式
(一)报名方式
2.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报名。
(二)咨询方式
五、优待政策
(一)复学升学
1.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考研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服役发展
4.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高中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班长以上职务、荣立两个三等功或一个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年龄等条件(一般不超过25岁、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学位的29岁)的优秀士兵,可保送入军官院校。
(三)退役保障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可接受一次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2.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3.政府扶持就业创业。①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②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③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四)经济补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陵水县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2.5万元/人/年,每年以1.25万元的标准发放两次,共发两年,共计5万元。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按照大学毕业生2.5万元/人/年;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5000元/人/年的标准放奖励金。
3.工资和津贴: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1100元/月、第二年115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5万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
4.学费补偿代偿:对入伍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